1、员工外部培训协议书用人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参培人员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就出资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并就该培训后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次专项培训,乙方愿意履行相应的义务。二、 培训时间及费用1、培训于 2013 年 6 月 7 日至 2013 年 6月 8 日进行,培训结束后乙方应及时返回原工作岗位。2、甲方按约定支付与培训相关的费用,包括培训费 元、差旅费 元、其它费 元,总计 元(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3、培训期间,乙方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如规定要考
2、试和取得证书的,必须通过培训单位组织的有关考试,并将取得的证书及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存档。培训不合格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三、 服务期限的约定1、本次培训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服务 年(服务期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2、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由双方协商决定。四、 违约金的约定1、乙方若在约定的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当支付培训违约金。2、违约金的标准以本协议中合计培训费总额为基数,并按服务期年限的比例逐年递减计算。计算方法为:需支付的费用总的培训费用约定的服务月份还未完成的服务月份。五、 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六、 本协议一式四份,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本人档案及本人各一份。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