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 议 书甲方: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地:乙方: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地:鉴于: 1、甲方是一家具有厨房设备销售的企业,享有在同类产品上的注册商标以及专利技术,需要具备相关生产制造资质与能力的企业为甲方提供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 2、乙方是一家具备厨房设备生产制造资质与能力的企业,自愿按照甲方的标准和要求生产、加工相关的厨房设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甲方客户、市场的需要,按照甲方提供的厨房产品、设备的设计图或者具体要求等,为甲方生产、加工生产的厨房产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等,具体设备标准、规格、原材料材
2、质要求、生产与加工单价等,详见附件一。 甲方所需生产、加工的厨房产品、设备名称、数量、交货时间等,均由甲方提前以生产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适时就产品、设备的生产、加工价格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生产通知单2日内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价格异议的,附件一所列设备的价格视为乙方接受并认可,附件一没有列明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生产通知单中标注。 甲方有权根据产品、设备等的市场、原材料等信息,提前商请乙方对附件一所列产品、设备生产、加工价格进行调整,乙方拒绝对生产、加工产品、设备价格进行调整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为甲方生产、加工的厨房产品、设备所需要的原材料,除甲方提供
3、或指定外,均由乙方自行购进,甲方享有对原材料材质、品质等随时抽查的权利。 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向指定方购进原材料或者购进的原材料不符合附件一的材质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重新选购原材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作出责令重新选择材料通知以后,乙方未能及时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照该批生产通知单所列全部产品价格价值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大于违约金的,据实赔偿损失并按照损失的30%承担违约金。 三、甲方对乙方生产、加工的厨房产品、设备等验收采取两种方式,委托乙方代办托运的,由指定的产品、设备接受方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依据;甲方自行提货的验收,以甲方经办人签署的验收合格确认作为验收依据
4、。 四、甲方应于委托生产、加工的产品、设备验收以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起生产通知单所列产品、设备的款项。 五、乙方应该根据甲方的要求,对要求生产、加工的厨房产品、设备进行贴牌生产,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有关知识产权授权书,基于知识产权权属造成的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但是乙方滥用授权文件或其他知识产权标识的除外。 六、乙方应当合法、依法经营,由于乙方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操作规范等,造成包括但不限于不能按时交货、产品质量纠纷、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等,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依法追究乙方不低于实际损失30%的违约责任。 七、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发
5、出的生产通知单生产、加工,既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标准与质量,也不得违反生产通知单的数量和各项具体要求,更不能将甲方委托生产、加工的产品、设备直接或者间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甲方或者甲方指定方之外的第三方销售。如有此违反行为,甲方不仅可以解除本协议,还可以要求乙方按照发现时已经支付给甲方生产、加工费的总额的双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该另行赔偿。 八、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及其技术资料、数据、信息等,均属于商业机密,非经有权机关调取,乙方及其接触上述机密的工作人员均不得非履行本协议而使用、泄露,乙方及其可能接触上述机密的职员有违上述约定的,乙方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违约标准为发现时已经支付给甲方生产、加工费的总额的双倍,造成损失的,还应该另行赔偿。同时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协议。 九、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附件一或者生产通知书所约定的生产、加工费向乙方支付,预期应该承担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预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已经支付的生产、加工费用不予退还;已经生产、加工但尚未支付的生产、加工费用必须继续支付。 十、本协议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等,均不影响双方在本协议第八条中约定的保密义务。 十一、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