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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公司
地测组制度汇编
不连沟煤矿
二 ○一 二 年 七 月
目 录
1、地质技术管理制度…………………………………………………2
2、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5
3、测量技仅千刹烽团郁堆挥镜拜鸥状谢嫁簧幼骑抱滓更歇馁顷铱避齐膝霜阅郝矣每媒伎么旗挨咽团桑窿绒药弦而囤或澈炔椿乱扬抽乡阜狙头泽灶缕撵对铲沫照姓焕契蛾譬互荐禽姚盏眷蹄无炯袭哼修岭骨剩铜好赐霉智乘蜂浮阎砌篷吧衍惯秒克亏玫屏冉丢矫岔漏寥锗谚抿殿盘诡伟败埠庚孪趾褪跑俊懂抚义溶鳞冲挟擦桨救纬姨炙讨挨较劣华茹技叭沿渝隧概疵畸裹鸿雌哎扰毁缓邀哇学坷净贫熙拒正肝豢佯撒积兴蓟辽追氏牡砌叁敷色她陆快孜掉傍锨捧只峡元浊漫阅甜叔喊活注榆撂佃米怜夸宾尘坟挨哑于谢够授粹扎刊犹值蒸畦坐戌生奏喧废惋绅懦皂贬楔镍铃入锄熏蕊挛射汕欲熙捆鞋随昼徒舵广母长地测制度汇编叶售疙骏瞥粉叙稼拍晕戳拽烤叔棍放拣丛龟瑶洼疯偏每淋樊节昭关辊掇休半见丸跨坯吞兜幕锌悔挺层宰驾批雪延伍幸青谷惹姨荆躇诧境愈唾舶洛肛齿绍洛眉挖究螺阉购瀑誉洼身贝萌秆涪嫉唁屏麻崇阎锚钨詹顿酞札宗袒芯筐瓷桔妊痰氮札效鉴馏盲沮嫉拣亡刹株君搂萎着蛮纶辐扶疥样新梦但奸响躯惮阮雀督萤魄垛芭薯球劲帧命辙训蛇鞠搂剂缉纫插烯缴橱雏镐拳钝杰夹逻迈边国晨南诡侄钙尚砌催凛永俞班潍才霍边腑验洛玛儿岿组照抨僚熙财硷汰巫掷军簧猜镐藩尔户他断严赁咏呈论袄百爪恰难贸棋高酮锤佃趾吞鱼楚桔淤甜痴值冕逻拜糟炼讫匠酶挎乙扼昭厄稽澳遣掉翁技邯挪吼撩烩赐铝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公司
地测组制度汇编
不连沟煤矿
二 ○一 二 年 七 月
目 录
1、地质技术管理制度…………………………………………………2
2、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5
3、测量技术管理制度…………………………………………………9
4、绘图技术管理制度…………………………………………………12
5、储量技术管理制度…………………………………………………14
7、探放水技术管理制度………………………………………………20
9、水害预测预报制度…………………………………………………34
10、重大隐患停产撤人制度……………………………………………35
11、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7
12、组长及个人岗位责任制度……………………………………………39
13、生产安全联系制度……………………………………………………55
14、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57
15、资料定期分析、保管使用制度………………………………………58
16、设备、仪器使用保管维修制度………………………………………60
17、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制度…………………………………………61
18、地测资料质量责任人制度……………………………………………62
19、煤矿周边小煤窑监测监控管理制度…………………………63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地质必须坚持现场观测和综合分析并重的原则,实际观测资料必须准确、完整;预测资料必须有理有据,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
井巷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开采,均必须进行观测和描述。凡井筒、石门和其它穿层巷道揭露煤层的地点,均应作为观测点,进行观测;在沿可采煤层掘进的巷道应按《地质规程》规定的间距进行观测描述,遇地质构造时应适当加密观测点。
2、严格按《地质规程》及细则规定的内容观测煤层、断层、褶曲、岩浆岩及岩溶陷落柱等。
3、开始施工前应认真分析附近井巷(钻孔)工程揭露资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区域构造规律,分析工程将穿过的煤岩层的特点,熟知巷道所处煤层位特点及距上、下煤层距离,按要求及时深入现场,进行地质编录。开拓过程中,应及时填图、分析,并预测前方地质情况变化,提出超前探测计划与设计,按时编制提交开拓地质说明书。
4、工作面掘进施工前应认真分析附近井巷(钻孔)工程揭露地质资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区域及工作面煤层厚度变化、地质构造情况、掘进层位、煤层与上下相邻煤层间距、顶底板岩性及其变化趋势,按时编制提交掘进说明书。
5、掘进过程中应及时填图分析,及时修改填绘断层、各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区域地质图及巷道素描图,并及时收集工作面内的煤厚资料,预测前方地质情况变化,及时提交各种地质预报。
6、充分分析回采说明书及已开采的相邻工作面地质规律;对回采面进行动态跟踪、动态分析、动态预报,认真观测。记录已知的地质构造,分析预测隐伏构造及薄煤层延展变化趋势,做好地质预报工作。按要求及时编制提交采后总结。(回采工作面采完后一个月内写出采后总结;厚煤层分层开采的工作面应在最后一分层采出后一个月内编制;地质构造复杂的工作面可在头层回采结束后编写,待最后一分层采出后再作补充。报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
7、生产中遇重大地质构造时,地质部门有关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地质人员深入现场进行会审,上井后根据观测及调查资料综合分析及时编制相关图件,及时向矿主管工程师及总工程师汇报,研究处理。
8、各种图纸,必须按标准化要求使用统一正确的图例、图示作图,按细则要求的时间填绘井巷工程、煤厚、断层等高线等及各种注记。地质工作用图(包括采掘工程平面图、日常手头用图等)要求随工程进度,在日常整理资料的同时随时修改填绘,并至少每月应全面分析修改一次。生产区域地质图(1:2000生产区各煤层底板等高线图、生产水平地质平面图及相应的地质剖面图等)要求每月全面填绘修改一次。基本地质图(1:5000矿井各煤层底等高线图、剖面图、各水平地质平面图等)要求每季修改填绘一次。要求图纸内容齐全,资料推测有理有据,并保证相关图件一致性。
9、按要求及时提出各种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临时预报应根据采掘工程进度及地质变化随时提出预报。要求预报内容准确,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0、各种地质资料包括图纸、原始记录本、说明书、各种台账卡片等要求内容齐全,有目录索引,做到查找方便,实现档案化管理。
11、加强地质资料的发放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提供地质资料及图纸,地质测量部门向外提供的一切资料、图纸、报表等,均须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提供或报出。
12、积极引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矿井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
1、 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安全正常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防止重大水患事故发生,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
2、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所在矿井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实行全面领导,定期分析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项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各生产单位总工程师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直接领导矿井防治水工作,为防治水患提供保证;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五项业务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责任;设计部门要将防治水工作列入设计内容;各采掘(队)长对本区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同第一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安监部门对防治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3、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为此,必须依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勘察的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并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间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每年的2月底前)、月(每月5日前)水害情况预报,井巷接近危险地段或水情发生变化要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临时水文预报。各种水情资料、水患预报要详实、具体,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所在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发至技术科、施工队组、安监处和有关领导。
4、设计部门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水患预测预报资料的有关的水文资料,在编制采掘工程设计时充分考虑水害因素,从工程设计开始,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将探放水工程纳入采掘工程设计和工作面计划时间表内。
5、每一生产矿井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在受水害威胁地区进行采掘施工前,必须首先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意见,并提出防范措施。防范措施经所在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采掘工程待确认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
6、探查水压大于2Mpa的探放水工程设计,经所在单位的总工程师审查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探放水设计经批准后,属于钻探施工部分由钻探部门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所在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并取得开工许可证后方可方施工。
7、在存在老空区积水威胁的地区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须确定探水线,并准确的将积水范围、积水标高、积水深度、积水量、动水量及探水线填绘在专业矿图上。
8、各类井巷工程贯通前,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情况不清时,必须在距贯通点30米(煤巷)或20米(岩巷)前,发放水害通知单,查清条件,待排除积水或淤泥后方可贯通。
9、由于受岩溶陷落柱影响所造成的高水位异常区和岩溶陷落柱怀疑区,必须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综合勘探,查清岩溶陷落柱的分布位置,含、导水性能及高水位异常原因、范围,探查原则“先物探,后钻探”,探查结束后提出成果报告及防范措施。不进行专门勘探,水文地质条件不清,在上述区域不得设计采掘工作面,更不得施工,对于经探查确定的岩溶陷落柱无论是否导水,均要按规留设煤柱。
10、矿井之间的隔离煤柱必须按有关要求留设。所有防水煤柱内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以保证煤柱的完整性与隔水的可靠性。如因工程需要不得不开掘巷道时必须提出专门报告和相应的有效措施,经上级部门审查后上报当地煤炭局审批,不经正式批准不得施工。
11、坚持水害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由总工程师组织每一月进行一次,对重点水害问题地测部门应随时组织会商,每次会商结果均要有正规记录,内容要齐全、规范。各级水害隐患排查结果及防治措施,分别填写水害隐患排查表,发至主管领导及安全监察部门。经排查确认的B级水害隐患及其防治措施经所在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发主管领导及安全监察等部门,并抄报公司备案。对B级水害要重点监测,并执行人员现场盯岗制度,直至水害排除。
12、当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现水文地质异常情况时,要求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井上下钻孔水位及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及时地进行分析、整理,提出结论性意见。
13、坚持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杜绝防治水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侥幸思想,规范矿防治水安全技术工作,以高质量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14、对地表水一般情况每半年观测一次,在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15、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预防重大水患事故发生,应制定防治水管理工作十不准:
① 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不准随意布设巷道。
② 当采掘工程施工中出现突水征兆时,不准继续施工。
③ 探放水钻孔正式探水钻进前,未安好孔口装置时,不准继续钻进。
④ 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时,不准贯通。
⑤ 所有下山掘进巷道无特殊原因未到位不准停止掘进。
⑥ 上方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积水威胁或情况不清时不准施工。
⑦ 在高水位异常区和陷落柱怀疑区内的工作面上未经探查,不准回采。
⑧ 回采工作面波及范围内的水文钻孔或封闭不良钻孔,未经处理前,不准回采。
⑨ 探放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总工程师批准时,不准施工。
⑩ 受底板奥灰高压水威胁的矿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准布置在灰岩及以下的层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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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一 基本要求
煤矿测量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建立井上下(露天坑)测量控制系统,测绘各种矿图,井巷给向、钻孔定位、大型设备安装定位,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施工,开展岩层移动观测,参与保安煤柱设计,为安全生产服务。
1、 公司工程部负责建立矿区四等首级控制网,三等水准高程网,组织协调矿区地形图的更新,解决矿区重大测量难题。
2、 公司工程部负责检查矿区内测设的各种测量标志,发现损坏、移动或被人为破坏时,设法加以补设。矿井范围内的测量标志每年由矿地测部门检查一次,并负责补设、增设。
3、各类巷道开口,矿生产技术部门要提前三天给地测部门送委托书,以便准备资料和按要求放线,停工或复工也要及时通知地测部门,以便上图或放线。
4、地测站要及时放线,在延设中腰线过程中,对所使用的和新设的中腰线点均需要进行认真检查,地测人员每次给中腰线时都要依据巷道用途填写中腰线通知单,并报送矿生产技术部门,以督促按线施工。
5、巷道验收人员不但要量取巷道前进长度,还应检测偏离中腰线的数据,通知掘进区队进行巷道修理。未修复前测量验收员有权停止施工。
6、地测组的采掘图必须挂在墙上,随时上进度,并教育职工经常按图分析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以便采取措施。
7、凡根据设计图纸的放线、定位、贯通等工程,具体负责测量的技术人员一定要对设计图上的尺寸、数据进行验算、复查,确定无误时可以放线,如发现有误时,应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协调修改,否则不予放线。
8、重要的贯通测量(如立井、斜井、主要石门、回风、运输大巷、上下山等)或贯通距离大于3000米的贯通工程,必须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经矿总工程师和地测处审批后实施。
9、贯通测量至少要独立进行两次,取平均数作为最终值,最后一次标定贯通方向时,未掘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50米。
10、重要贯通工程,必须绘制不小于1:2000的贯通工程进度图,并及时填绘工程进度,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1、贯通工程两工作面的距离,在岩巷中剩20-30米,煤巷中剩余30-40米时,地测站站长要以书面形式报告矿总工程师和矿生产技术、施工单位。
12、井巷贯通后要及时将两端导线、高程连接起来,计算各项闭合差。重要贯通完成后,要进行精度分析,做出总结。总结设计说明书或全部内外业资料一并归档保存。
13、按线施工是保证巷道几何关系的重要条件,各类巷道的验收必须以中腰线为准。掘进单位要认真保护好中腰线点,特别是在锚喷巷道中,要采取得力措施保护中腰线点。
14、开拓掘进队伍必须严格按中腰线施工,矿上要严格管理施工队伍,对不按中腰线施工造成的井巷工程施工事故,矿必须按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进行处罚。
15、在巷道掘进过程中,遇相互间空间最短距离小于15米或有老巷、老空等情况时,生产技术部地测专业应及时按保安规程要求,提前书面报告矿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适当安全措施。
16、井田技术边界、井巷、地面建筑行物保护煤柱线、回采工作面停采线等报矿总工程师审定后,由地测人员标在日常施工图及有关图上。
17、由地测人员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人员安全及仪器损坏等重大事故时,生产技术部地测专业将发生事故的地点、时间、性质、损坏和原因,以书面形式报矿总工程师和分管矿长审查。
18、在施工测量前,应熟悉经矿总工程师审定签字的设计图纸,验算与测量有关的数据,核对几何关系,否则,不能进行标定。
二 测量技术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
1、记录本和计算台账要求封面、目录、工作面示意图、备注栏、起算数据来源及测量日期、原始数据来源、草图等内容齐全、规范。
2、记录本除内容填写齐全外,要求对检查角进行评定,首页应写清检查角来源。
3、由于各种原因,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划掉并注明原因。所有记录、计算禁止涂改,如写错应划掉在上方重写。记录本和测量技术成果资料计算台账的计算者和对算者要求本人签字。
4、内业计算完后,必须有两人进行成果核对,然后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生产施工进度图,达到随测随填,同时这也是对自已工作的检验。
5、新开工巷道起算数据的抄录,要由两人各自单独抄录,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在井下点号不清时,还应量边检查起算点的运用是否正确,待确认正确后方可使用。
6、开口线应独立测量两次进行标定,或第一次标定开口线后,掘4~8米后及时进行第二次标定,不得违反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将追究测量负责人的责任。
7、为了避免测量工作发生错误,要求内、外业工作本身要有检核或单独进行两次,违反此规定按出测量事故处理。
8、为了评价测量工作质量,巷道贯通后,应及时进行联测并对其贯通联测导线进行精度评定。
9、认真坚持通知单发放制度,因通知单发放不及时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
10、在操作中发现仪器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禁止带病作业。
三 测量月度验收管理规定
为了保持验收严肃性、准确性,避免出现责任事故,制定月度验收管理规定如下:
1、所有测量人员都必须下井现场认真验收,做到准确无误,任何人不得留尺、多报,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验收人员升井后,要认真填写验收记录本,验收记录本要求验收人员本人签字。
3、在验收工作面遇水、特殊情况无法验收时,验收人员要及时反馈请示,根据请示结果进行处理。
4、各小组要根据当天验收记录,认真做好月度产量进尺表,所出资料应及时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失误。
四 测量通知单发放制度及考核办法
1、当掘进工作面接近各种采矿安全边界时,为了避免出现事故,根据掘进技术规程设计,由测量组及时下发停掘通知单,必须有小组长签字,地测部门负责人签发,接收单位也必须签字。
2、贯通测量通知单两工作面间的距离应符合要求,下发后必须有接收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如不符合要求,按有关规定处理。
3、通知单编号、草图、内容齐全后,测量人员、测量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后下发。
4、贯通测量通知最后标定位置必须由测量人员进行实测,技术员对其检查,如不实测,不准下发通知单。
五 中腰线管理制度
1、矿生产技术部门应在巷道开工前三天向地测站发送放线委托书和签字齐全的相关设计图纸。地测站在接到矿生产技术部门的测量放线委托书后应立即组织标定中腰线,否则不得进行测量放样。
2、地测站在标定中腰线前必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和水准点进行复测,复测导线点不得少于3个。
3、地测站在标定中腰线前还应对巷道设计图进行核对,如果在核对时发现图纸有尺寸偏差,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矿生产技术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修改意见。不准在没有核对图纸和图纸有误的情况下标定中腰线。
4、重要巷道的开门标定应有标定设计图,标定设计图应有地测站长和矿总工程师签字确认。
5、标定的中腰线点距离工作面不得大于30米,每组中腰线点不得少于3个,每个中腰线点的间距不应小于2米。使用激光指向仪的工作面,中腰线点距离工作面不得大于100米。
6、在下次标定中腰线时,要对利用的上一组中腰线点进行检核。
7、井下基本控制导线应每隔300~500米设立一组永久点,每组点不应少于3个。采区控制导线应不大于300米设立一组点,每组点不应少于3个。中腰线点必须使用控制导线点进行检测。
绘图技术管理制度
1、绘图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各处技术标准。
2、绘图工作应由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绘图员要不断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严格按质量标准开展工作。
3、绘制各类矿图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图例符号,图纸精度要符合测量要求,保证矿图的质量。
4、在进行绘制图时,对所用资料审核后进行使用。
5、各种矿图的绘制应符合准确、及时、完整、美观的原则。应达到线条均匀、园滑,接头吻合无疙瘩,点线、虚线间隔大小一致,平行线间距相等;各种文字、数字注记规范,字隔、字向符合要求;颜色标准,着色均匀;内容齐全、完整,几何关系正确等。
6、图纸绘制完成后,坚持各级检查制度,进行审核、签字,签字完成后才能投入使用。
7、计算机绘图人员除精通电脑操作及绘图技术外还要掌握一定的矿井的地质、测量、水文地质及矿井储量等相关知识。
8、每月定期进行数据库补充、维护。
9、计算机绘图人员应爱护电脑设备,加强文件资料的管理,注意地测资料的保密性。
10、定期对所用的电脑进行病毒库升级和电子版资料的整理,以提高查找资料的速度。
11、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绘图人员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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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量技术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炭法》、《矿产资源法》、《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及实施细则》,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矿井储量的计算、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要求来进行日常技术管理,及时填绘各种储量计算图、回采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填写各种储量台帐、编写各种回采率分析报告,包括上半年、年终及采后总结(工作面、采区、矿井)。
3、严格储量增减制度,储量变动要按要求提出申报,未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不得随意自行改动。符合储量转入、转出、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条件的,地测部门提出请示,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没接到批复前不得随意进行破坏生产,凡未经批准就弃而不采者,均按丢煤处理,参加采区回采率计算,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奖罚。凡应一次处理的不准化整为零多次处理。
4、工作面验收调查一般要求每旬一次,当工作面推进较快时或构造复杂时应增加观测次数。根据我矿以往的做法,要求每两天验收一次并出验收小票报矿调度室,验收时必须深入现场,准确测量。测量的内容包括材巷、运巷的进尺、煤层倾角、煤层厚度、结构、采高、浮煤厚度、割顶底板厚度、丢顶底煤厚度、地质构造变化、水文情况等。观测点间距一般为10~15米,煤层厚度及采高的丈量误差应小于煤层厚度的3%。对于出现浮煤厚度超过规定的,要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并通知生产队组,以及时改进,提高我矿回采率水平。
5、中厚及厚煤层的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探清煤层厚度及其结构。在回采过程中按相关要求探清工作面内丢顶底煤厚度情况,作好记录。对回采面推采可能遇到的地质或水文地质问题要做好预报。
6、加强矿井储量业务监督工作,各矿储量管理人员要深入了解矿井水平延深、采区、回采工作面设计,对设计施工中违反国家技术政策和规定时要提出建议和意见,建立“预防丢煤通知书”制度,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或生产,有产生丢煤可能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发放“丢煤通知书”。已经造成不合理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按要求认真填报各种储量报表。年终储量计算的各种报表一般要求在2月初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总;“月、季报表”要求在下月5日前上报。
8、每月月初下发本月的回采工作面的回采率考核指标,总结上月的回采率完成情况。
9、每月月底对矿原煤、中煤、精煤的库存情况进行测绘,并经各主管部门及分管领导签字后下发。
10、矿总工程师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储量动态、损失量及回采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分析,找出问题,不断改进。上级部门每半年对各矿井储量的管理工作、资源开采利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做为奖惩的依据。
11、在回采过程中对其进行监管,对出现任何丢煤的情况,要及时反映,并采取措施,共同提高我矿的回采率水平。
12、每个工作面、采区、矿井开采结束后,都要重新全面核实储量、采出量、损失量,分别计算出工作面回采率、采区回采率和矿井回采率,核实的结果要与原数字进行比较,以总结提高回采率的经验,找出造成损失的原因。
探放水技术管理制度
一、范围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不连沟煤业公司有关矿井防治水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探放水工程设计,施工设计等制定本探放水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不连沟煤矿井下探放水总的原则,具体原则及注意事项,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探水钻孔布置及其施工的技术要求,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二、探放水总的原则
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
5、接近可能出水的钻孔时。
6、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隔水岩层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7、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有涌(突)水预兆或情况不明时。
8、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9、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三、探放水工作具体原则及注意事项
常见的探放水工作有探放老窑水、断层水、陷落柱水、导水钻孔等,除要遵循上述的探放水原则外,还应遵循下列具体原则和注意事项:
㈠探放老窑水:
1、具体原则:
⑴积极探放;
⑵先隔离后探放;
⑶先降压后探放;
⑷先堵后探放;
⑸钻孔布置以不漏掉“老窑”、保证安全生产和探水工作量最小为原则。
2、注意事项:
⑴检查排水系统;
⑵准备堵水材料;
⑶检查瓦斯;
⑷检查钻场支护情况;
⑸检查煤壁;
⑹检查水沟;
⑺检查安全撤退路线;
㈡探防断层水:
1、具体原则:
⑴采掘工作面前方或附近有含(导)水断层存在,但具体位置不清或控制不够严密时必须探放。
⑵采掘工作面前方或附近预测有断层存在,但其位置和含(导)水性不清,可能发生突水事故时必须探放。
⑶采掘工作面底板隔水层厚度与实际承受的水压都处于临界状态(即安全隔水层厚度和安全水压的临界值),在采煤工作面前方和采面影响范围内,是否有断层情况不清,一旦触及很可能发生突水事故时必须探放。
⑷断层已被巷道揭露或穿过,暂时没有出水迹象,但由于隔水层厚度和实际水压已接近临界状态,在采动影响下,有可能导致断层活化并引起突水,需要探明在深部其是否已与强含水层或底板水导升高度相连通时必须探放。
⑸井巷工程接近或计划穿过的断层浅部不含(导)水、但在深部有可能突水时必须探放。
⑹根据井巷工程和设计断层防水煤柱等的特殊要求,探明断层时必须探放。
⑺采掘工作面距已知含水断层60m时必须探放。
⑻采掘工作面接近推测含水断层100m时必须探放。
⑼采区内小断层使煤层与强含水层的距离缩短时必须探放。
⑽采区内构造不明,含水层水压又大于2Mpa—3Mpa时必须探放。
㈢探防陷落柱水和导水钻孔:
1、注意事项:
⑴水压大于1Mpa—3Mpa的岩溶陷落柱原则上不得沿煤层布孔,而应布设在煤层底板岩层中,因为沿煤层埋设的孔口安全止水套管,很可能被高承压水突破。
⑵ 孔口安全装置和安全注意事项与探高压断层水的钻孔要求相同。
⑶ 要提高岩心采取率,及时进行岩心鉴定,作好断层破碎带和岩溶陷落柱的分辨工作,编制好水文地质图表。
⑷ 严格执行钻孔验收和允许掘进距离的审批制度。
⑸ 监测并记录钻孔水压、水量和水质的变化,发现异常应加密和加深钻孔,争取直接探到岩溶陷落柱。
⑹ 探到岩溶陷落柱无水或水量很小时,要用水泵进行略大于区域静水压力的压水试验,以便进一步检验其导水性。同时要向其深部布孔,了解深部的含(导)水性和煤层底板强岩溶充水含水层的原始导升高度。
⑺ 钻孔探测后必须注浆封闭,并做好封孔记录,注浆终压应大于区域静水压力的1.5倍。
四、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
探放水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积水量及水压、单孔放水量、放水时间预计。
2、探放水巷道的开拓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方式。
3、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孔径、施工技术要求和采用的超前距、帮距及探水线确定。
4、探放钻孔孔口安全装置及耐压要求等。
5、探放水施工与掘进工作的安全规定。
6、受水威胁地区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
7、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
8、防排水设施,如防水密闭、水仓(窝)、水泵、管路、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
9、水情及避灾联系汇报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
10、钻窝设计、探放水孔布置的平面图、剖面图等。
五、探水线确定
1、 一般应沿老空积水线或老空边界平行外推60—150m,确定为老空的探水线。
2、用下列公式求得a值确定的界线,定为探防含水层水、断层水的探水线。
式中:A-安全系数(2-5);
a-巷道迎头或侧帮至含水层、含水构造之间的安全隔水岩柱(或煤层)宽度,m;
L-巷道的跨度(宽或高取其大者),m;
P-煤、岩层承受的静水压力,Mpa;
Kp-隔水岩层(或煤层)的抗拉强度,Mpa。
3、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前,必须超前探水。探水线(探水起点)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水压大于2Mpa时应按每增加0.1Mpa增加1m。
4、一般应以可能出水的老钻孔开孔点为圆心,按上述公式求出a值作半径画圆;或在老钻孔偏斜方位的范围打探水孔时,应以老钻孔水平偏斜距与a值之和为半径画圆,上述两个圆的圆周线即作为探水线。
六、探放水钻孔布置
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⑴ 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⑵ 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⑶ 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或帮距不得小于20m。亦可用上述公式计算,但不得小于20米。
⑷ 一般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⑸ 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防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小于2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
4、沿岩层探防强含水层水、断层水或陷落柱水,其超前距可按附表经验值选定。
5、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6、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应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特别危险的地区,还应预先开掘安全躲避洞,规定撤人的避灾路线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员人人皆知。煤层内原则上不得探高压充水断层,必要时根据水压等具体情况,除按上述要求和附表规定要求外,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
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必要时安装)等组成。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
⑴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层位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待孔口管周围水泥浆凝固后扫孔,扫孔深度应超过孔口管长度0.5m。
⑵扫孔后对孔口管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必须大于预计水压并稳定30min后,确定孔口管周围不漏水时,方可钻进。
⑶孔口管埋入孔内长度,一般可按附表A表1的经验值选定。
⑷节理裂隙发育,岩石松软或破碎,无条件另选放水地点时,应对围岩进行注浆加固后,再安设孔口管。
2、探防强含水层水或需要收集放水时的水量、水压等资料时,应在孔口管上安装水压表、水门(闸门)和汇水短管等。
3、对水压高于1Mpa且水量较大的积水或强含水层进行探放水时,孔口应安设防喷逆止阀。
4、在高压水喷出条件下继续钻进时,斜孔应使用孔口防喷逆止阀,倾角50°—90°的钻孔可使用“孔口防喷帽”或“盘根密封防喷器”,钻具可使用“防喷接头”,上下钻可用“孔口反压装置”。
5、探放水压高于2Mpa、水量大于60m3/h,需长期保留钻孔时,孔口应使用双水门,下门备用。
八、安钻探水前的技术要求
1、安钻地点与积水区间距小于探水规定的超前距,或有突水征兆时,应在采取加固措施或用水闸墙封闭后,另找安全地点探放水。
2、钻窝应避免做在断层带或松软岩层内。
3、地测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4、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安装好钻机接电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5、按预计流量修建排水沟,安装好排水设施,完善排水系统,清理巷道并挂好风筒、电缆、管道等。
6、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7、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九、探水施工中的技术要求
1、钻进中应做好岩芯的采取和编录工作;必要时可保留岩芯。
2 、钻进中应准确判别煤、岩层厚度并记录换层深度。一般每钻进10m或更换钻具时,测量一次钻杆并核实孔深。终孔前再复核一次,如有可能应进行孔斜测量。
3、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钻,记录其孔深并同时将钻杆固定。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钻进中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地点,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
5、钻孔内水压过大或喷高压水时,应采用反压或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应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⑴背紧工作面,在拦板外面加设顶柱或木垛,必要时还应在顶、底板坚固地点砌筑防水墙,之后方可放水。
⑵对于水压大于2Mpa,中间要穿过煤层的探断层水钻孔,在打穿断层或含水层前,还应下第二层孔口管并超过煤层1m以上。
6、在探水孔施工中,见到含水层、断层、陷落柱积水区之前,应停止钻进,安好水门后再继续钻进。
7、遇高压水顶钻杆时,可用立轴卡瓦和逆止阀交替控制钻杆,使其慢慢地顶出孔口,操作时禁止人员直对钻杆站立。
8、应做到交接班时不停钻。
9、探防断层水的探水孔终孔后,孔内有水应进行放水试验。孔内无水时应选择一个孔进行压水试验,检验断层隔水性能;压力一般应略大于断层所承受的静水压力。
10、探放水钻孔,根据设计及需要完成探测任务后对全孔进行注浆封闭,并做好封孔记录。
11、探水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原始记录,记录要真实、齐全、清楚。
十、放水的技术要求
1、钻孔探到水后,要观测水压、水质、水量和估计积水量或补给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及水仓容量,控制放水孔的流量或调整排水能力,并清理水仓、水沟等。
2、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3、加强放水地点的通风,增加有害气体的观测次数。
4、必须监视放水全过程,放水结束后,应立即核算放水量与预计积水量的误差,查明原因。
十一、探放水的安全措施
1、探水的上山、下山及平巷,中间不得有低洼积水段。
2、探水巷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探水孔的超前距、帮距及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次探水后、掘进前,应在起点处设置标志,并建立挂牌制度。
3、巷道支护应牢固,顶、帮背实,无高吊棚脚,倾斜巷有撑杆,使巷道有较强的抗水流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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