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机股份转让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双方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定以下协议:1、甲方 与 三人共有一台挖机在2009年10月份在广东深圳购买一台PC-200小松挖机,共同经营,共计人民币720000元(柒拾贰万元整)一直经营2013年年底。因双方管理不善,性格不合。2014年元月至8月也没有做工,经我们再三考虑,现将挖机转让。2、 两人愿将挖机作价 万元( ),把挖机拥有的股份( )%全部转让给乙方。3、乙方应支付现价 万元,所拥有的总价股份( )%,计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4、从2009年10月份到2014年8月份甲方的经济纠纷和债权,债务都于乙方无关。5、今后挖机所产生的债务,债权等一切经营活动都与甲方两人无关。6、挖机由乙方和肖照峰全权处理。7、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人各执壹从,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协议人(签字):乙方协议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