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香中国”互联网数字图书馆系列产品书香云资源平台代理协议(合同编号:)甲方:北京中文在线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童之磊法定代表人: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大街28号雍和大厦E座9层905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开户行: 账号:010900309710601账号:账户名:北京中文在线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账户名: 第一条:协议总则1.1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最大地利用双方地域资源优势,共同开拓市场,降低营运成本、扩大市场占有率,建立可持续发展双赢的经营模式。1.2协议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济组织,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
2、包关系,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均无权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代表甲方之权利。1.3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二条:文本名词释义2.1知识产权:特指“中文在线书香云资源”品牌、标志、商号及“中文在线书香云资源”VI系统,“中文在线书香云资源”的经营管理模式,乙方只能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2.2产品:“中文在线书香云资源”产品。2.3甲方为乙方的代理权授权人及供货方;乙方为甲方的代理商。乙方具体代理的客户需与甲方协商,共同确定。2.4甲乙双方各自为独立的经济主体,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
3、包关系,互不承担对方的债务及经济、民事责任。2.5跨区销售:指乙方在甲方授权的范围之外销售代理产品,侵害其他代理商的利益,扰乱甲方所确立的公平市场交易秩序的行为。2.6成功代销:指在甲方授权的区域范围内通过乙方的代理行为用户购买甲方产品并完成付费和验收程序。第三条:代理权限3.1乙方承诺是国家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实体单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开拓精神,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金实力。签署代理协议时乙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由甲方留存备案。如有变更,请及时书面提交变更说明,及变更后加盖公章的相关
4、证件复印件。3.2乙方同意向甲方提出申请自愿加入“中文在线书香云资源”平台经销体系,认同甲方的经营管理模式及产品定位,全面接受甲方的营销经营理念及管理规范。3.3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四川省攀西地区独家代理中文在线教育公司书香基础教育系列产品。其它跨区域跨产品代理行为要提前进行项目申报,获得许可后方可开展代理业务。3.4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仅限在本协议规定的区域内或向指定客户为销售本类产品而使用“中文在线书香云资源”品牌、CIS系统等知识产权产品,但绝对禁止超范围使用。3.5乙方不得用甲方“中文在线书香云资源”或类似名称作为乙方的公司名称。3.6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
5、的代理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如确需转让,必须先书面提出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并办理相应手续方可转让。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不断投入研发力量,对产品的产品功能、市场策略和价格策略作必要调整,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4.2 甲方有义务保证产品质量可靠。4.3 为了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前期的市场推广工作:(1)协助乙方开展产品的市场宣传和销售工作。(2)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所需的技术支持工作,包括:应乙方要求,为乙方培训销售、技术及服务人员,使上述人员掌握销售、技术支持等服务中所需要的相关知识。4.4 甲方有义务维护好全国价格体系,形成良好的
6、销售环境。4.5 甲方根据市场价格体系规定,对乙方进行价格及市场管理。4.6 甲方按照有关价格体系及市场区域保护规定对乙方进行相应奖惩管理。4.7 除甲方公开明文发布的政策外,甲方的所有支持承诺,必须有甲方总监以上级别管理人员事前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的书面确认方可生效。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1 在授权指定的时间和地区范围内,作为甲方的产品代理商开展销售推广工作。5.2 免费获取甲方产品的部分宣传资料、销售及技术服务资料。5.3 向用户提供产品时,须保证不采取任何违法销售或销售非法渠道版本(盗版)产品。5.4 为甲方销售的产品著作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等始终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独自、或与
7、任何第三方合作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甲方的软件产品进行翻制、复制、解密、反编译、反汇编和其他反向工程。5.5 在销售及推广甲方产品过程中,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形象。5.6 负责产品的销售推广等工作,注意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形象,及时处理客户提出的产品使用问题和意见,其中属于产品技术原因的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由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5.7 不生产或销售与甲方产品具有竞争性的同类产品。5.8 乙方同意并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价格体系、商务条款、营销政策、服务协议等方面的各项政策规定。5.9 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人员进行相关市场调查,收集当地销售、客户、行业信息、竞争对手信息和
8、市场动态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如遇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通知甲方。5.10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在授权行业内进行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异地经营或跨区报价。如乙方在授权范围以外的区域确有能力实现销售的,在与甲方协调一致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可开展销售活动。5.11乙方有义务在其授权高校内维护好甲方的知识产权,对发现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通报甲方。第六条、知识产权和保密6.1 乙方声明并保证“中文在线书香云资源”和与其有关的品牌只作为在推广和销售所代理的甲方产品时以甲方认可的方式进行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纠纷均由乙
9、方自己承担。6.2 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解密、盗版、扩散甲方产品,不得利用甲方产品制作、出版、销售、搭售任何数据库和出版物。对于乙方的任何侵权或错用,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6.3 乙方应监控其被授权销售区域内的解密或盗版等不法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展开调查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立即展开调查、打击工作。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此项工作。6.4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的单位和个人泄露代理中接触到的对方的技术或商业的机密,违约者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6.5甲方承诺其生产研发的“中文在线书香云资源”系列产品不存在任何知
10、识产权问题,如因此问题产生的纠纷及赔偿,均由甲方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乙方有以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经济损失及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损失。7.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六条中所约定的义务。7.2乙方的经销行为严重破坏了有关价格及市场区域保护规定,并造成了恶劣的后果。7.3乙方的销售行为影响到或恶意诋毁甲方形象,败坏甲方声誉。7.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第三条第三款中规定的代理权限授权给第三方,也不可以甲方名义销售,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经济损失
11、及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损失。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协议终止若有下列现象发生,本协议自动终止:9.1 协议期满,双方未签署书面续约协议。9.2 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故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时。9.3 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终止协议。第十条、协议有效期、生效及其他10.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0.2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日30日止,如提前终止,以甲方下达协议终止通知当日为有效期截止日。10.3 本协议附件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
12、律效力。10.4 甲乙双方须于协议期满前 30 日内协商续签合作协议,在乙方履行本协议并完成甲方销售任务的前提下,双方可签署书面续约合作协议。10.5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对本协议具有最终解释权。10.6 本协议一式四份,两份存于甲方,两份存于乙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北京中文在线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期:年 月 日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期:年 月 日 附件1:代理政策一、服务内容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书香中国”互联网数字图书馆系列产品在四川攀西地区独家的代理权,销售“书香中国”互联网数字图书馆系列产品,乙方预付货款万元
13、。甲方为乙方开通“中文在线书香云资源”平台,为乙方提供 5 万册电子图书、 3 万集听书、 3000 种期刊、 30 万套试卷、 5 万份课件、 50 万分钟视频等教学资源。二、 代理金额成为代理条件:交付首货款10万元。给代理发货价参考标准:1、平台代理价每个学校10000元/年(师生1000人以上)或5000元/年(师生1000人以下)。2、当年卖给学校一台大屏,则当年免费送所有师生平台账号。3、收费学校数量以书香中国平台正式开通数量为准。4、多校联采价格另议。对于乙方成功代理的客户与甲方签订合同,由甲方开票并结算货款的,甲乙双方按照合同金额及代理合同相关条款结算代理费。代理费结算时间为:
14、甲方收到全部款项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代理费结算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完成代理费支付。对于客户分期付款,甲方按同样比例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对于乙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甲方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的,甲方须扣除税率差异导致甲方增加的税收成本后向乙方结算代理费。户名:北京中文在线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账号:010 900 309 710 601纳税人识别号:110 108 756 702 088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A座204号电话:010-516675674、对于乙方成功代理的客户与乙方签订合同,由乙方开票并结算货款的,乙方须在甲方发货或提供相应服务前完成款项支付。5、其他费用约定因投标产生的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质保金等由乙方承担;如以甲方名义进行投标,由甲方代为支付的相关费用,按照收入分成比例,在甲方收回全额货款后,从乙方代理费结算总额中扣除;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在甲方收到质保金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结算。以下无正文。甲方:北京中文在线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甲方授权人签字:(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授权人签字:(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8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