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公司前期介入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说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委托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2 、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居住的物业。 3 、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4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
2、为优先。5 、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6 、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 ,以示删除。7 、在签订合同前,委托双方应当向对方提供相关证书及资料。8 、本合同签订后,在 15 日之内委托方应向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9 、本合同文本条款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解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
3、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四 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由委托人另附,并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乙方要本着对全体业主负责,参与前期介入,熟悉场地,掌握开发地块的管网、线路布置及设施设备功能,对设计建设方案提出优化修改建议。 本物业竣工后,乙方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对竣工验收资料、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
4、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与甲方进行书面交接。 第四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第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使用、管理, 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的
5、维护与管理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 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第十条 对物业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第十三条 协助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的行为进行劝阻,视情况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其它委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
6、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2、_;3、_。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十六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 1 、房屋外观:2 、设备运行: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4 、公共环境: 5 、绿化: 6 、交通秩序: 7 、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8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9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 、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为 元/每
7、月/每平方米;非住宅为 元/每月/每平方米。 3 、房屋交付时,业主预缴一年物管服务费,之后每半年预缴一次。4 、空置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规定标准的 70%交纳。 5 、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用车库、楼道灯等)运行能耗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另行按实分摊。 第十八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 1 、汽车泊位:_ ; 2、自行车:_ ; 第十九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第二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负责在物业销(预)售时将本合同的
8、内容向购房人进行明示,并在与购房人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内容。2、参照浙江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3、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产生业委会前,审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方案; 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产生业委会前,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 、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成立产生业委会前,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 、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在保修责任期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9、 1 甲方负责返修; 2 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3 _。7、房屋交付时,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 2 )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 3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 4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8 、由于甲方在销售过程中违反对业主的承诺或违反原规划设计而导致业主拒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必须承担偿付责任; 9 、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公司在前期介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发现的问题。解决在综合验收时提出的各项遗留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完结; 10 、协
10、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 、及时按照规定标准向乙方缴纳未交付使用房屋及自己拥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12 、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前期物业管理顾问费 元,具体协商确定; 13、业主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或承租方交纳,业主负有连带责任; 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14 、_ 。 第二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招标书或协议方案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 、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3 、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 、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
11、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保计划; 5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及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并视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 、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7 、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并负责监督;9 、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明示;每半
12、年至少一次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和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性收入;10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1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和共用部位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规划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经征得利害相关业主的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2 、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3 、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4 、 _。第六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第二十二条 委托管理期限至业主大会召开
13、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第七章 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四条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和业主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并退还利息。 第二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14、。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不得因有利于物业销售擅自向物业买受人承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否则,由甲方向乙方作出补偿。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自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应于签订之日起 天内,根据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一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_时 附件:一、招标书文件或协议方案二、本物业管理质量目标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