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沛委组通〔2009〕13号
关于印发《沛县“大学生村官”创业扶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大学生村官”:
现将《沛县“大学生村官”创业扶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沛县县委组织部
沛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沛县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沛县“大学生村官”创业扶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支持和鼓励“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带领群众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设立沛县“大学生村官”创业扶助资金(以下简称“扶助资金”)。
为确保扶助资金运作、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扶助资金的来源和用途
本办法所称扶助资金是政府通过多种途径筹集的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县财政专项拨款、金融机构优惠贷款、社会赞助等。
扶助资金用于“大学生村官”自主创办、领办符合县农村产业政策的项目。重点支持实施规模种植、特色养殖、设施栽培、新品种引进、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等带领农民致富、帮助贫困户脱贫的创业项目。
二、扶助资金支持的方式
扶助资金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扶持、额度控制、先付后贴的原则,主要采取项目贷款贴息和项目“以奖代补”等扶持形式。
贴息资金的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贴息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分别于当年的7月份及次年的1月份两次兑现贴息。
“以奖代补”采用不确定贴补方式,即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时考虑放款规模确定补助额。年终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对“大学生村官”创业、扶贫项目进行实地考核评选,并根据农户参与和项目效益情况,对产业化扶贫成效显著的重点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
年度内已享受过其他财政资金贷款贴息的,其利率差额部分由县扶助资金予以弥补,最高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三、扶助资金支持对象和贷款的取得、使用
扶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要与村镇(区)规划、产业规划等各项规划相衔接,要因地制宜,以项目为载体,以农民增收为中心,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户自我发展能力。扶助资金面向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大学生村官”的创业项目。
申批程序:
(一)商业贷款
一是个人申请。申请人向县委组织部提交要求使用创业资金的申请,并附创业项目计划书,填写《沛县大学生村官创业扶助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
二是项目审核。由县扶贫办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核。
三是贷款额审批。由贷款人提交相关证明(加工贸易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般种植、养殖项目提供由村委会签章的无偿提供或租用土地及设施的协议),由县委组织部审批可贷款数额,一般贷款额不超过投资额的50%。
四是贷款。“大学生村官”在批准的贷款数额内,向县信用联社贷款。县信用联社根据有关规定发放贷款。“大学生村官”在贷款手续办理结束后10日内将贷款单据复印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扶贫小额贷款
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完善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办法的通知》(苏扶办〔2008〕29号)文件精神,对于符合规定的创业项目,使用扶贫小额贷款的,审批手续可直接按县信用联社的规定办理。
1、借款人向各所在镇(区)信用社申请贷款,信用社要把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的优势农产品产业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按照贷款发放的程序在信贷上给予倾斜。县信用社每季度终了10日内定期将各镇“大学生村官”贷款发放情况汇总后,传递至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2、贷款到位后,借款人应严格按照申报项目使用资金,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各镇(区)信用社、农技农经服务中心、财政所(局)应加强督导,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四、创业贷款审批的额度和期限
(一)商业贷款
“大学生村官”自主创办、领办规定的项目,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上的,可提供10万元以内的贷款支持;其他的可行性项目,可提供3万元以内的支持,具体数额由县委组织部视申请人项目情况而定。创业贷款的归还期限原则上为1年。
(二)扶贫小额贷款
签订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增收脱贫协议的“大学生村官”,按每带动1户可申请使用5000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
五、项目管理及贴息资金申报、审批、发放
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所支持项目的进展、贷款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管理。县扶贫办负责“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的审查,县委组织部负责“大学生村官”创业工作的协调和“大学生村官”贷款数额的审批,县财政局负责扶助资金的使用管理。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所在镇(区)向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请验收报告,填写《沛县大学生村官创业扶助资金完工项目验收审批表》,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根据项目设计目标及有关行业标准实地考查,组织验收。对于符合贴息条件的合格项目,借款人可以填写《沛县大学生村官创业扶助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并附贷款合同、贷款凭证、信用社结息单等资料复印件(同时报原件送审),经镇(区)组织、农经、财政部门初审后,编制《沛县大学生村官创业扶助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一式两份(表格一律用Excel格式制作,并附报软盘),上报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根据全县贴息贷款规模,确定贴息额,由县财政局根据审批后的汇总表委托县信用联社以打印存单的方式直接兑付到应享受补贴的借款人,并在信用社结息单上加盖“财政已贴息”章。
凡贷款到期未偿还扶助贷款的“大学生村官”,不再享受贷款贴息,并给予超期罚息。
扶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与社会的监督。对于“大学生村官”将贷款挪作他用的,其利息将不予补贴。对虚报材料,骗取财政贴息资金的,将追回贴息资金,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本办法在试行中如遇到有关问题,由沛县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表1
沛县大学生村官创业扶助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编号: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预计完工日期
涉及农户数
拟贷款农户数
项目资金总额
及来源
合计(元)
信用社贷款
个人自筹
其 他
项目
规模
及
座落
位置
项目
实施
具体
步骤
计划
效益
项目所在镇(区)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审批
部门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2
沛县大学生村官创业扶助资金完工项目验收审批表
申请单位(公章): 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表编号
项目完成情况
计划完工时间
实际完工时间
计划规模
实际完成规模
预计效益
实际完成效益
贷款人姓名
验收情况
验收人:
年 月 日
验收结论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3
沛县大学生村官创业扶助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详 细 地 址
所属项目名称
验收审批表编号
贷款
情况
信用社
期 限
金 额
用 途
支付利息额
申请贴息额
审核意见
根据全县贴息贷款规模,按信用社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进行贴息,贷款贴息有效月 个月,经计算可贴息额 元。
结论:
同意发放申请人贴息金额¥:
大写: 元。
审核人:
(公章) (公章)
备注
资料复印件请附后
附表4
沛县大学生村官创业扶助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金额单位:元
项目
序号
申请人
姓名
住 址
贷款用途
贷款期限
贷款金额
贷款贴息
有效月
申请贴息额
县核准额
合计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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