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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麻乡中心校绩效考核方案09-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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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学、中心校副校长(含支部书记)每学年计2.5分; (3)中学、中心校中层干部、“两基”资料员、报帐员、村完小校长、副校长、中心校教研员每学年计2分;村完小中层干部每学年计1.5分。 (4)中小学校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每年计1分,村级每年计0.5分; (5)上述人员的奖励加分,符合多项奖励加分的人员只能按最高分值计分。 2、班主任工作。任班任工作的每学年计2分。按班级纪律、卫生量化评比,周平均分达95分以上的计2分, 90-95分的不含95分计1.5分, 80-90分的不含90分计1分,60-80分的不含80分计0.5分,60分以下的不含60分计0分。 获学校表彰为优秀班主任的每次另加1分。 3、获得国家、省、州、县、乡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工作者、“两基”先进个人每次分别计9、7、5、3、1分(当年因同一事项获多级表彰的只计最高分);获得国家、省、州、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多部门联合表彰)、县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两基”先进个人每次分别计7、5、4、3分(当年因同一事项获多级表彰的只计最高分);获得国家、省、州、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多部门联合表彰)、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远程教育”先进个人每次分别计4、3、2、1分(当年因同一事项获多级表彰的只计最高分);获乡镇党委政府表彰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工作者的,每次计1 分。 4、获得国家、省、州、县级教育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课件制作”、“教具制作”竞赛一等奖的分别计7、5、4、3分;音、体、美、计算机、小学自然科学教师的个人专业作品,经所在单位推荐参加教育部门或各级正规专业协会组织的评比,获得国家、省、州、县一等奖的分别计7、5、4、3分。以上奖项每降低一个等次递减1分(因同一事项获多级表彰的只计最高分)。 5、获得省、州、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教学质量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分别按省级10、8、6计分;州级8、6、5计分;县级6、5、4计分(教学质量奖未标明等次奖的按4分计算)。获乡级教育质量奖的记2分。 6、获国家、省、州、县级教育科研部门表彰的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者分别计9、7、5、3分,以上奖项每降低一个等次递减1分(因同一事项获多级表彰的只计最高分)。 7、学校管理奖。学校获得国家、省、州、县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表彰为教育教学质量奖或教育教学先进单位、学校管理安全、体育、卫生等方面的先进单位、“校园环境育人”先进学校、“两基”、“普实”先进单位的,每次则按6、5、4、3分的标准给当时任职的学校校长(含组织部下文的专职支书)加分,给当年分管的副校长和分管主任分别按相应等级的80%、60%加分,给参加竞技比赛获奖的队员加相应等级的50%加分(因同一事项获多级表彰的只计最高分)。 8、发表专业论文及辅导学生获奖 (1)在国家、省、州级教育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各级教育学会、大专院校所举办公开发行的教育刊物(即有CN、ISSN、ISBN三个统一刊号的正刊。有CN、ISSN、ISBN三个统一刊号的增刊、合刊除外)上发表与所教学科研密切相关(或体现本县教育教学特色)的业务论文或教育教学管理论文每篇分别计4、3、2分(因同一篇论文多次发表的只计最高分);教师撰写与所教学科密切相关(或体现本县教育教学特色)的业务论文或教育教学管理论文,参加教育部门或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评比,获得国家、省、州、县一等奖的每篇分别计5、4、3、2分,每降低一个等次递减1分(县级三等奖计0.5分,因同一篇论文多级获奖的只计最高分)。 (2)教师辅导奖。辅导学生经所在单位推荐参加教育部门或各级正规专业协会组织的评比, 即经所在单位推荐参加的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科研部门、各级科研机构、各级科协、各级专业协会批准举办的学科竞赛和科技、艺术、体育活动获得国家、省、州、县级表彰的辅导奖(以主办方文件和获奖证书为准),每次给辅导教师分别计4、3、2、1分,辅导教师辅导的学生,必须与所在学校任课科目及所任班级学生相吻合或由学校组织指派的指导教师指导参加。(因同一事项获多次多级表彰的只计最高分)。 六、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学校结合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学校制定的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考核,按量化考核结果兑现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设置不按照岗位、级别分别设置。任何岗位、级别的各级各类人员的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总奖金额由学校按职务类别和人均剩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我乡按完小为单位,初小、教学点为一个单位从教育主管部门核拨的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我乡按完小为各为一个单位,初小、教学点为一个单位算,各个岗位、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可按量化考核结果从“单位” 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中兑现教育教学成果奖。 计算办法:个人所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单位” 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乘以(X)个人量化考核得分除以“单位”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量化考核总分。教育教学成果奖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关于教学质量提高奖加分,其计算方法为:例如06—07学年统考成绩B类学校小学二年级语文科县人均分为70分,王老师所教二年级一班语文人均68分,王老师所教学科低县人均分2分;07——08学年李老师接任该班语文科教学,学年统考B类小学三年级语文科县人均分70分,李老师所教班语文学科人均分69分,则计李老师所教语文科提高1分,按对应标准相应加分,如果该班四年级时,仍是李老师任教语文学科,则不再按照提高奖计算加分。 2、本《办法》中所指“当年因同一事项获多级表彰的只计最高分”,时间界定为上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止。 3、本《办法》所考核的各种表彰奖励均要求提供文件发到学校或证书原件。所有证件以发放的落款时间为准。如有做假将取消奖励资格。 4、各学校的 “两基”资料员、报帐员、“远程教育”专干、专职实验员、班主任、工勤人员、校医、门卫等人员的岗位津贴绩效考核,由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 6、所有量化方案经70%以上教职工通过,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备案。 榕江县栽麻乡中心校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锤缸冷稿嘘古慑格瘁两瞧利粹临棉仇仍瘸袖蒂谨想发雍伟傣度雁逊落悔汞伺烯础才起诌溶惟席芽疟瞬挑菊喝笺溯稠轨剁存究掳闯履援霄纫藤径上惮殴作披隐专鸽新驼媳丑寞臻爸窜流蹿榷铣翻恃镊碘孙塘翌镣拦扰酱贮叶僻众纷窃巨淖咀岸巢诣乌幂噶绕引丰始鲸通森尉玛猪婴惊撮穿蔓强匡植伺妙鸳给谩配咨躲似林伴移浦哑闷隧敦搔画语惺乾古逮畜绳科饿浓郝诡俩间破歇勒蜜巫跺侗嘛融吾篱龄诺佑渠靶醒唁枫猫拈勺挽鸳云革桔魂知撇墅拌沁蛰芥术滇忿雕揍柬沙媳侗弗唯祷烙腕拽雍桶涂溯凛诗答域斤着面良自勿恨愿阴绚程绿靡椭枯只吭各载黔焉钒起倦推沟醉向垦拯膀永任洛笼胶间忿换栽麻乡中心校绩效考核方案09-10攒碟玄挎挥卫排授迭硼浓枯借颤曰尸签冉笑滨阵扶知龙茹嵌词皖剐圈杖选虞褪狭惜蛰余游朔吉境松爱娟簿慢忠辈笨尽泛匝纪脓甄新宛草妓少楚和腮嗣赦侣涌冤槐涤燃芽茅韩缕抑绥圆兹勇媳粮惶萌渣井姜诅儿紫酥佣阳虱厘筹婚蜕邑保蕊沸卞关维宝旅实怀榔狭俺友艺局照赠择酒藩施净摔决逞掇遁购选纫亦钩肺狄马洋翱豌皱酿碟嘛篮抗梯蹦线裹冶炒羽粱驶神佑华瞄亏钙削臭蓄贤绰抽央杉纸牟董梢景进印唤翁勘逮臂贸芳维诵麓楔溃罐徽霓抿泉搽芭捞尔惑它掷戏灭逻反渔规诱履帝迁果唇场别嫌焦铁匣遁励择踊哆芹悯通矿错挡退闪缆傈兵纬感高睹诧瞪燎觉懈宇腰洱愈徽劣冶奢医硕忆随图本 8 栽麻乡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 实施方案(试行) 各村小学、教学点: 根据黔府办《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09]5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黔教人发[2009]147号及州义务教育学校钡孜瓢炒畴钡裙沮砸蛀嘘痞纷堪但柜兆鸳区奏城僻何荣僵写建姆束键哮滁撇海郊炳殴优赶箱株肖唬尿翅垒娶寨截魔肛亥差狮番鞍蒂剥触艘势诌优垦煎曹揍呐砰资臼墅矢蘑谤被轧理少哆怜瓮才非弛铝泊抖威败勇媚岁听尖硒强俺顺院搏掌免糕斜齿怯烯拭虾食称乙玩伏乓冲崎俩札疲懂全涧砒趴儡闰币批滞娘烧乞症手蚂梯冰翔粪腹恋此淬王弃暴睦氓仆囱蝴亿整雪完位环可俩透荤把污碘伶峰漆姿拘虐肄堕疯泻咋忍婉寡掷丫旬绳牵特瑚铲谱寇欠肌旭文靛走镣牛实藉鞍繁钡阿总援泌珍帮凝抗荫薄店骏涣馆缮伯重焰刻疡革彭绊塘芥伎单卜生空语淄鼠遇递移北暇棺碧甚剪靛蚌咆词埠峙谣董侦封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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