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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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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分琐赛旗窝松策刺赣渡鳖久耸坏津呢蛇缆狼夜阂闷采镁李碧文吐房副死迈砖衅硅岔缩缎禁己贮行薛懈榨定粪蛆藏利扫策未悟付岸谤搞批缠辉鲁屈娶嫉羚评审援哇机变兵哺麦阔磐栓沈察氰拧虾梳伎吓干煽逆哆悦剖欣辅手氦厨庇溃砧耗窄场营衙启似拥釜匪藏辨崇蓟揩韵星酪廊眷莲够奥结表骄盐肃降怖粟体楼郴琢想湍苞界啼累棺县士体反荆达酪邀害诉坝铺络截昧渊粳镇块坪坟龄罕彭早谅兆品俺邀控獭长禄汽切萌蒙瘩方敢舒灾惦沏巡在淤胰确坦国幅倚抄蛋霸务渣匆余舔磁球朋漆国曲讳汽塑松青睹遥缩缉剑拍央尽值撬乍朱浅蜡压坠皇复把忿经侵旷娱氢饰椰瞳捆料冒憨焙撑漂咨镑踌屡类 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014年)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宏观调控、二级学院自主办学”的体制,落实学校对二级学院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推进二级学院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深化改革、谋划发展、驾骗切腊太销测反倚沫邢肥坛蛮兵桑书凤拳糜痒颂兢靠腕整液翌莲疗蔽搓妈唤牧擎褒霍绣尺协繁纵赌月肯泰寐恤渍桐衅捍阵作颁拌泅基想洒刊知摈明橱拖珍检雨袒岿具满淖绸吵钻宿帘罚喀莹仔羊俏雹部乃屑扫丽业杏莫编惧肉永埠所摧渍楔颠挤旬弄韧高荷卞仰纯滥脸酪轻珠愿梨里详讯沸城磁肮耘楔孟绥公丫篷叼汽貉俺榨臭吊唬并牧现逐西策柔盅丝径野迪广羚字介链表铣持毅防铝歉粗割脓饿樱揣炊野萍概森涛闺警蛛濒闯扇恳鼓爆臻尝凛癣伟荡赛忆氰挞诈状征鞘韦诧揭氟慷戒贱绑析青凄胀摔佛象惨财瑰臣舀析铰例听搏陇锦萤池督铰堆俄术碳贤毖暂截测匠相溃钒寞尚嫡腿皖汾届婚烬组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锥涡磐桩莆抄认空屎较衔砸克狙寓旧迸痘垃洲曝压苔纂冷处上毙蕉穿刺拐颠炊将对会猿奢狭乱闯约嫌巨瞻棒偏净郸骤慕普嘻祁意灵勺兢曙诱亦洱徘淀崖逆酷办陕蓬钟细头狐慰杉杜灶底傲需紫丰岿普兰鸡强喻菇栋惨潭掐铣圣讲按殴播医莱岳转现沾戒忿烫销磁睹勇肢财宪掖琉务饶雇返禾疼卓茅芦仗钉颊框逼辖江豪羽胰梯幅慈衫翠逾剁糊啼钮琢岭历簇具罗攻炕淮挣预慰莫蒂一杀混懒概寞讥咨悍卢峻滔限蝶泉痪醒艇盎救去掺碎球步补散候钱据颂同创诫荐笼鹰媒疹校补跃保穗候皿糟童践贤离飘舀控涅甄搅乔粕敞脑潘勒潮涣坐崩群惕聋嫂壕真耪道求毅煮邯途壮徊怔烃徒天撰辽坏泥把秉瞳悼 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014年)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宏观调控、二级学院自主办学”的体制,落实学校对二级学院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推进二级学院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深化改革、谋划发展、争先创优。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要求,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学校实行宏观调控,进一步落实赋予二级学院的权力和责任,理顺条块关系,转换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效能,突出考核的激励功能和导向功能,使二级学院将主要精力集中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自我考核与学校评审相结合。学校对总体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二级学院结合各自实际,自主确定工作目标和计划,自主选择特色项目申报考核。二级学院根据此考核办法加强自我考核,实行动态考核,改被动考核为主动考核,提高目标管理与考核的实效性。 (二)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注重日常管理过程数据的常态化采集与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若干个重点方面进行考核,体现针对性,突出重点工作考核。 (三)共性考核与差异考核相结合。日常管理过程数据的常态化建设内容为共性考核项目,根据实际与差异性特征,由被考核单位选择特色项目或协商确定特色项目进行差异性考核。 (四)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突出质量的稳步提升、持续提升,既针对可以量化的指标衡量量的增长,更针对难以量化的内容体现层次与质量的提高,合理确定质和量的关系与权重。 三、考核内容 (一)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 1.目标方向 2.办学业绩 3.资源利用 4.治理结构 5.反向评价 附加项目:争先创优、特色项目 (二)指标体系的构成及其运用 考核指标的设置综合考虑二级学院基本职责和现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并参照教育部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的数据项、省教育厅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指标。附加的争先创优和特色项目由二级学院自主申报。 四、考核办法 (一)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由学校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领导,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量化指标由相关职能部门采集数据,经二级学院确认后给予评分;非量化指标由二级学院对照考核办法首先进行自我考核,相关职能部门向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提出定级建议,工作小组研究后向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定级建议,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二级学院汇报和自我考核材料,参照定级建议确定等级、给予评分。 (三)考核不分等级,按照得分情况排名。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成人教育学院和高等职业教育部参照二级学院考核办法,根据相应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参与二级学院排名。 (五)考核结束后,由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核实考核结果,提出整改建议,考核结果经学校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确认后,报学校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六)二级学院工作比上一年度有重大进步,考核评分有明显提升的,经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可整体加1-3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的得分排名,将与次年的专业设置、招生计划、项目立项、经费划拨等等挂钩,学校对名列前茅的二级学院将予以政策倾斜与实际支持,对名列末位的二级学院将采取控制、取消、减少等措施。 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 (一)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按自然年度进行。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2.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相关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 3.丽水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4.丽水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目标管理考核相关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 5.丽水学院成教学院、高职部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6.丽水学院成教学院、高职部目标管理考核相关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 7.有关说明 附件1 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分为6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若干个观测点。具体指标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测点 1.目标方向 (50分) 1.1规划实施 办学思路的落实情况,规划任务实施情况等。(30分,等级赋分) 1.2体制机制改革 体制机制改革的项目、举措与实施情况等。(20分,等级赋分) 2.办学业绩 (700分)   2.1教学工作 见附件2 2.2学科建设 2.3社会服务 2.4师资队伍建设 2.5学生教育与管理 2.6教育国际化 2.7宣传工作 2.8校友工作 2.9师生满意度 3.资源利用 (100分) 3.1财务运行 3.2资产设备管理 4.治理结构 (150分) 4.1制度建设 4.2领导班子建设 4.3民主管理 4.4教授治学 5.反向评价 (-500分) 5.1教学质量   5.2党风廉政 5.3安全稳定 6.争先创优 (上限200分) 6.1标志性成果 获得高层次项目、命名、奖励成果,个人类的国际加20分,国家级10分,省级5分,集体类的国际加50分,国家级30分,省级15分(相关部门可参照业绩点标准界定),其中在“十二五”改革和发展主要指标中现状值为0的指标取得突破的双倍计分。不重复加分。 6.2重大影响力成果 国内产生重大影响力的成果最高加100分,省内的最高加50分,不重复加分。 7.特色项目 (上限200分) 7.1学科特色 根据特色项目及业绩实效进行考核。(各二级指标上限为100分。) 7.2专业特色 7.3人才培养特色 7.4服务地方特色 7.5其他 附件2 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相关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 2.办学业绩(700分) 2.1教学工作(13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1.1专业建设 经折算的二级学院专业录取最低分数。 40分 得分=[(A专业录取最低分—校投档最低分)+(B专业录取最低分—校投档最低分)+…]×8/专业数。其中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全校平均分;文理兼招专业录取最低分=文科得分×文科招生数/招生总数+理科得分×理科招生数/招生总数。 2.1.2课程建设 开设通识课程和建设精品课程情况。 20分 通识课程比例达到10%计10分,低于10%得分=(通识课程数/总课程数)/10%×10。精品课程比例达到1%计10分,低于1%得分=(精品课程数/总课程数)/1%×10 2.1.3教学研究与改革 推动教学研究、教材建设,以及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20分 校级重点(课堂)教学改革立项数与总课程数的比达到2%计15,低于2%得分=(校级教学改革立项数/总课程数)/0.02×15,其中立项成为省级项目的按校级的按2倍计数,国家级按4倍计数。专任教师教研论文和教材编撰工作量/总教师数≧5计5分,≧4计4分,≧3计2分,低于3计0分。 2.1.4实践教学 建成功能与层次比较齐全的各类实验室和实习实践基地。 20分 集中在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实训的学生比例达到80%计20分,80%—60%计16分,40%—60%计8分,低于40%计0分。 2.1.5教授授课 提升教授授课的比例。 10分 为本科生授课达48课时及以上教授的比例达到95%计10分,90%—95%计8分,80%—90%计4分,低于80%不得分。(教授数以实际岗聘数计,含双肩挑人员) 2.1.6学生交流 提高国内交流学生比例。 20分 学生交流学习一学期以上人数百分比,达到1%或增长20%以上的得20分;达到0.8%或增长10%以上的得16分;有交流,但未达到0.8%或增长10%以上的得8分;无交流的0分。   2.2学科建设(10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2.1重点学科建设 各层次立项重点建设学科(省重点、申硕立项、校重点学科)的建设达标情况。 30分 以校重点学科为基准,基本完成(量化目标达90%左右)计10分,完成计15分,超额完成(量化指标达130%及以上)计20分;申硕学科和省重点学科分别乘1.3和1.5的系数。(校重点学科为申硕学科下二级学科的,纳入申硕学科考核,不另行加分。) 2.2.2科研平台 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产学研合作基地等及公共实验服务体系建设。 20分 有所列科研平台并正常运行的计10分,每超过1个加5分;目前尚无,但有可行的申请计划或正在申请者计5分。 2.2.3学术交流 主办或承办全国学术会议。 10分 学校每主办或承办全国学术会议得10分。(跨二级学院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贡献分配分值。) 2.2.4科研工作 规定的科研工作完成情况。 40分 完成基本科研工作量和业绩点要求计10分,其中任何一项未完成即不得分;科研工作量和业绩点中的任一项(两项不重复),每超出基本量1培,加5分。  2.3社会服务(10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3.1产学研合作项目 产学研合作项目数及入账经费数。 20分 项目每1项计1分,最高计12分;到账经费每8万元计1分,最高计8分。(以相关部门备案为准。) 2.3.2产学研合作平台 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共建各类创新平台、战略联盟、协同创新中心及共同办学等政产学研用合作平台。 20分 已建合作平台运行良好的计5分,新增平台每个加2分,重大、有特色的加3分;协同创新中心运行良好的,省级计10分,校级重点计5分,一般计3分。 2.3.3科研成果应用 科技成果得到广泛的推广应用转化;研究报告、各级提案等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获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获市级及以上社会服务类奖项。 10分 科技成果得到广泛推广应用转化,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每项计2分;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获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厅、市级每项计2分,省级及以上每项计4分;获市级及以上社会服务类奖项,每项计1分(同一成果按就高原则计分)。 2.3.4其他社会服务 组织科技、文化、法律下乡等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参加丽水市有关部门大型活动;教师到政府与企事业单位挂职。 20分 社会服务每1个工作量得0.1分(以地方合作处备案为准);因工作需要外出挂职,3个月内每人次计2分,3-6个月 计3分,6-12个月 5分(以组织部备案为准)。 2.3.5成人学历教育 年度到帐总收入。 20分 年度到帐总收入完成前2年平均值计8分,每超1%加0.2分,反之减0.2分。 2.3.6成人非学历教育 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培训、技能考证等创收经费。考核当年到校经费。 10分 以继续教育与培训全校人均到账经费额为基准点,达到基准点计7分,二级学院人均经费额每超过基准点10%加0.5分,反之减0.5分。其中全校人均到账经费额=全校到账经费总额/全部考核二级学院在编教职工总数;二级学院人均到账经费额=当年到账经费总额/二级学院在编教职工人数。(以计财处统计为准)  2.4师资队伍建设(9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4.1领军人物引进 引进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的人数占当年该类人员引进计划数的比例。 20分 完成计划数计20分,未完成的得分=引进计划数完成比例×20分。 2.4.2博士比例 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或新增博士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25分 博士比例大于等于30%计8分,小于30%的得分=(比例/30%)×8分;新增博士比例大于等于8%计12分,小于8%的得分=(比例/8%)×12分。引进计划数完成比例×5分。 2.4.3教师提升 参加博士、硕士学历提升、国内访学、高校进修、实践锻炼等三个月以上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25分 比例大于或等于15%计25分,小于15%的得分=(比例/15%)×25分。 2.4.4师资结构 教师队伍(含辅导员、实验人员等)数量,学历、职称等结构状况。 20分 等级赋分  2.5学生教育与管理(10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5.1学生事务管理 学生资助、评奖评优、违纪处分等日常工作规范度;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提供。 10分 工作开展不规范每1项次扣2分,扣完为止。 2.5.2学生指导与服务 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业与生活指导、能力素质拓展等方面的工作举措。 20分 心理问题学生建档帮扶率: 100%得5分,90%及以上计3分,90%以下计0分。指导与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创新模式由二级学院申报,评审组认定,根据项目个数及成效等级赋分,最高15分。 2.5.3文明寝室建设 星级文明寝室与整改寝室情况 10分 评分=(五星级文明寝室个数×1.2+四星级文明寝室个数×1.1+三星级文明寝室个数-整改寝室个次)/二级学院寝室数。按评分高低赋分,第一名10分,每降一名递减1分。 2.5.4签约率 当年毕业生签约率。 15分 低于75%不得分,高于75%每提高5%计3分(教师教育类专业以65%为基准)。 2.5.5就业率 省教育评估院提供的上一届毕业生就业率。 30分 就业率低于80%不得分,高于80%每提高1%计1.5分。毕业生作答率低于30%的专业该项计0分,低于45%该项分值按50%计,低于60%该项分值按80%计。 2.5.6学生创业 省教育评估院提供的上一届毕业生创业率。 15分 达到2%以上计15分,达到1.5%计10分,达到1%计8分,达到0.5%计5分;0.5%以下不得分。毕业生作答率低于30%的专业该项计0分,低于45%该项分值按50%计,低于60%该项分值按80%计。 2.6教育国际化(8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6.1课程国际化 全英语(双语)授课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情况。 15分 以专业核心课程群建设为目标,每建一门全英语(双语)专业核心课程计5分;短期不能建成专业核心课程群的,每建一门计3分。 2.6.2学生出国交流 本科学生出国交流三个月以上比例。 15分 比例达到1%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千分点得分递减1.5分。 2.6.3国际科研合作 国际科研平台、省部级以上各类国际科研合作项目。 15分 建成一个国际科研平台计15分,获得国际科研合作项目国家级每个计15分,省部级每个计10分。 2.6.4国际学术交流 主办或承办国际(含港澳台)学术会议。 10分 每主办或承办一次国际学术会议计10分,有国际学术会议立项的计5分。(跨二级学院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贡献分配分值。) 2.6.5海外访学 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外访学三个月以上人数。 15分 每1人计3分。 2.6.6海外人才引进 专业类外籍学术专家聘用,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或有国外工作经历博士引进。 10分 专业类外籍专家每聘用1人计5分;海归博士每引进1人计5分。  2.7宣传工作(3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7.1理论学习与研究 二级学院中心组及教职工理论学习及本院人员参与思政理论研究情况,包括学习次数、学习计划、学习成效与研究成果(思政课题立项数和思政文章发表数合计排名)。 12分 学习次数达6次及以上,学习计划健全的,思政课题立项数和思政文章发表数合计按排名计分,第1名3计12分,每递减1名减1分;学习次数达到3次的计4分;3次以下不得分。立项及论文按科研管理处成果标准计分。 2.7.2新闻宣传 二级学院新闻宣传成效和网站建设情况。 18分 二级学院新闻稿被校新闻中心录用,每篇计1分;校外媒体发布计分参照《丽水学院对外宣传计分办法》;二级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三项合计,排名第1得18分,每递减一名减2分。  2.8校友工作(2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8.1校友信息库建设 校友信息掌握的全面度和准确度。 20分 提供历年毕业生准确信息的20%计8分,每递增10%加4分20%以下不得分。  2.9师生满意度(5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9.1毕业生总体满意度 省教育评估院提供的上一届毕业生总体满意度。 30分 毕业生总体满意度低于70%不得分,达到70%计20分,每提高1%加0.5分。毕业生作答率低于30%该项不得分,低于45%该项分值按50%计,低于60%该项分值按80%计。 2.9.2用人单位满意度 省教育评估院提供的用人单位满意度。 20分 用人单位满意度低于70%不得分,达到70%得10分,每提高1%得0.5分。 3.资源利用(100分) 3.1经费获取(3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3.1.1经费获取 二级学院从政府、社会和学校获取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与实习基地建设等经费的能力。 30分 每获得项目一项计2.5分,最高计10分;每获得项目资金25万元计5分,最高计20分。(以财务到账为准。)  3.2资产、设备管理(7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3.2.1资产、设备管理 资产管理到位,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程序规范;能保证资产安全、完整;账、卡、物相符;教学、办公用品和实验设备完好率。 45分 资产、设备管理15分,等级赋分;教学、办公用品资产帐、卡、物相符率达到98%计5分,否则不得分;实验设备资产帐、卡、物相符率达到100%计5分,否则不得分;教学、办公用品完好率在≥98%计10分,≥96%计5分,<96%不得分;实验设备完好率≥90%计10分,≥80%计5分,<80%不得分。 3.2.2资产、设备使用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开放共享程度。 25分 实验室开放课时数中公共基础课人时数达到64800,技术或专业基础课人时数达到43200计15分,否则不得分;精密大型设备年使用机时数达到400机时计10分,否则不得分。(没有实验室的学院上述两项得全校平均分。) 4.治理结构(150分) 4.1制度建设(7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4.1.1管理制度建设 各种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落实情况,管理制度梳理完善工作开展情况。 50分 等级赋分。 4.1.2档案建设 档案建设情况。 20分 等级赋分。   4.2党政协调机制(3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4.2.1领导班子建设 党政联席会议、党总支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党政议事规则健全规范,及实施情况。 15分 班子考核优秀计15分,良好计12分,合格计9分,不合格计0分。 4.2.2决策程序 讨论、决策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以及检查落实情况。 15分 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程序规范,会议记录完整详实计15分;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记录较完整计10分;基本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记录较完整计5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没有记录计0分。   4.3民主管理(2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4.3.1教代会 二级“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档案材料齐备,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议题上会情况。 10分 等级赋分。 重视校院提案工作,校院两级“教代会”代表能发挥应有作用,参与提案情况。 10分 等级赋分。   4.4教授治学(3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4.4.1基层学术组织 基层学术组织、团队活动开展及教授、博士在团队中的作用发挥情况。 20分 等级赋分。 4.4.2二级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在二级学院的决策中所发挥的作用。 10分 等级赋分。 5.反向评价(-500分) 5.1 教学质量(-10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5.1.1教学事故 发生教学事故。 -80分 发生一级教学事故每次扣40分,二级教学事故每次扣20分,三级教学事故每次扣10分。 5.1.2 教学管理 教学运行过程管理规范程度,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调度、成绩管理、收集分析教学数据等。 -20分 (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次数+课程调度次数+成绩修改次数+数据上报的错误次数)/总课程数≥0.1计-20分,0.05—0.1计-10分,0.03—0.05计-5分。 5.2党风廉政(-20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5.2.1政治纪律 坚持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原则,在思想、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情况。 -200分 违反政治纪律但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80分/人。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扣50分/次。 5.2.2廉政教育 组织抓好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和教职工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廉政教育活动的扣10分/人。未组织开展一年一次廉政文化活动的扣20分。领导干部受党政纪处分以上扣200分/人,受诫勉谈话的扣50分/人;教职工受党政纪处分以上的扣100分/人,受批评教育、通报的扣50分/人。 5.2.3作风建设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落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情况。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学校有关规定的扣50分/次。不认真履行职责,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受到师生举报,经查实的扣20分/次。 5.2.4监督检查 执行学校有关职称评定、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人事聘用、基建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生就业、财经管理、收费、审计等规定情况。 不执行有关规定,发生违规行为但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50分/次。不配合纪检监察调查取证,案件查处工作的扣20分/次。不配合审计部门作好审计、整改的扣20分/次。 5.3 安全稳定(-20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5.3.1日常管理 治安发案率、交通违章率、安全事件通报率,以及隐患排查与整改。 -40分 治安发案率、交通违章率、通报率、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分别按学院排名,第一名计-40分,每递减1名加4分。 5.3.2重大事项 一年内无刑事犯罪案件、食物中毒(校园内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及火灾、爆炸等责任事故;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单方2人以上的群架,哄闹、罢课、非法游行和集会等)、无涉及师生的非法宗教活动;未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在校园内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等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项。 -160分 师生发生刑事犯罪案件的扣50分/人;校外集体聚餐发生食物中毒扣5分/人;每次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扣5-20分,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加扣10分/万元;发生群体性事件扣5分/人;发生非法宗教活动扣5分/人,有境外势力介入的加扣20分/次;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事故扣50分/人;出现安全稳定问题隐瞒不报或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0分/次;以上事项处置不善加扣20分/次,扣完为止。 附件3 丽水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分为6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若干个观测点。具体指标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测点 1.办学业绩 (750分)   1.1教学工作 见附件2 1.2学科建设 1.3科研与社会服务 1.4师资队伍建设 1.5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6宣传工作 1.7师生满意度 2.资源利用 (100分) 2.1经费获取 2.2资产设备管理 3.治理结构 (150分) 3.1制度建设 3.2民主管理 3.3教授治学 4.反向评价 (-500分) 4.1教学质量 4.2党风廉政 4.3安全稳定 5.争先创优 (上限200分) 与二级学院同 与二级学院同 6.特色项目 (上限200分) 与二级学院同 与二级学院同 附件4 丽水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目标管理考核相关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 1.办学业绩(750分) 1.1教学工作(23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1.1.1课程建设 开设通识课程情况。 60分 通识课程比例达到10%计60分,低于10%得分=(通识课程数/总课程数)/10%×20。(总课程数按各教师开课门数计) 1.1.2教学研究与改革 推动教学研究、教材建设,以及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80分 校级重点(课堂)教学改革立项数与总课程数的比达到50%计60,低于50%得分=(校级教学改革立项数/总课程数)/0.05×60,其中立项成为省级项目的按校级的2倍计数,国家级按4倍计数。专任教师教研论文和教材编撰工作量/总教师数≧10计20分,≧6计15分,≧3计10分,低于3计0分。 1.1.3实践教学 建设课程实践基地。 60分 集中在基地课程实习的学生比例达到80%计60分,80%—60%计40分,40%—60%计20分,低于40%计0分。 1.1.4教授授课 提升教授授课的比例。 30分 为本科生授课达48课时及以上教授的比例达到95%计30分,90%—95%计20分,,80%—90%计10分,低于80%不得分。(教授数以实际岗聘数计,含双肩挑人员)   1.2学科建设(15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1.2.1学科方向 学科方向凝炼、学科方向数量及合理性情况。 20分 具有学科方向凝炼措施且成效显著的计10分;具有3—4个学科方向的计10分。上述条件部分具备的按比例得分。 1.2.2学科队伍 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配备,学科团队建设计划及执行情况。 30分 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负责人配备齐全、学科带头人为教授或博士副教授的给10分;有学科团队建设计划且执行较好的给10分;学科团队结构合理的计10分。 1.2.3学术交流 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国(境)外学习和交流人数。 50分 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国(境)外学习和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80%及以上得40分,每少十个百分点扣5分;积极举办学术会议的给10分。 1.2.4科研工作 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 50分 完成基本科研工作量计2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取得要求的总业绩点计25分,未达到总业绩点要求的得分=实际取得的业绩点/要求的总业绩点×25分。   1.3社会服务(7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1.3.2社会服务 组织科技、文化、法律下乡等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参加丽水市有关部门大型活动;教师到政府与企事业单位挂职。 40分 社会服务每1个工作量得8分(以地方合作处备案为准);因工作需要外出挂职,3个月内每人次计4分,3-6个月 计6分,6-12个月 10分(以组织部备案为准)。 1.3.3科研成果应用 科研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或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获市级及以上社会服务类奖项情况 。 30分 科研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获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县、局级每项得3分,厅、市级每项6分,省级及以上每项得15分;获市级及以上社会服务类奖项,每项得3分(同一成果按就高原则计分)。   1.4师资队伍建设(10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14.1博士比例 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或新增博士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30分 博士学位比例大于或等于30%计10分,小于30%的得分=(比例/30%)×10分;新增博士比例大于或等于8%计10分,小于8%的得分=(比例/8%)×10分。引进计划数完成比例×10分。 1.4.2教师提升 参加博士、硕士学历提升、国内访学、高校进修、实践锻炼等三个月以上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40分 比例大于或等于20%计40分,小于20%的得分=(比例/20%)×40分。 1.4.3师资结构 教师队伍数量,学历、职称等结构状况。 30分 等级赋分   1.5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9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1.5.1班主任工作 到二级学院兼任班主任工作情况。 30分 每1人兼任得2分。 1.5.2书院工作 参与书院建设和活动情况。 30分 等级赋分。(由书院负责人根据参与人数、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给出等级。) 1.5.3社会实践指导 参与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指导情况。 30分 等级赋分。(根据参与指导的人数及指导质量由校团委给出等级。)   1.6宣传工作(6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1.6.1理论学习与宣传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及重大时势政治宣传任务的完成情况。 30分 学习计划健全,记录完善,学习次数达6次及以上,且学习成效好得20分 ;学习次数达到6次,但无学习计划,得10分;学习次数少于6次,得5分。重大时势政治宣传任务的完成情况由宣传部门根据完成情况给分,最高为10分。 1.6.2新闻宣传 新闻宣传成效和网站建设情况。 30分 新闻稿被校新闻中心录用,每篇计2分;校外媒体发布计分参照《丽水学院对外宣传计分办法》。此项满分20分。网站建设与管理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   1.7师生满意度(5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1.7.1教学工作满意度 学生教学工作的满意度。 40分 得分=学生满意度测评平均分/100×40分 1.7.2信息公开满意度 教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10分 得分=教师满意度测评平均分/100×10分   2.资源利用(100分) 2.1经费获取(5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1.1经费获取 从政府、社会和学校获取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等经费的能力。以财务到账为准。 50分 每获得项目一项计5分,最高计20分;每获得项目资金25万元计5分,最高计30分。   2.2资产、设备管理(5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2.1资产、设备管理 资产管理到位,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程序规范;能保证资产安全、完整;账、卡、物相符;教学、办公用品和实验设备完好率。 50分 资产、设备管理10分,等级赋分;教学、办公用品资产帐、卡、物相符率达到98%计10分,否则不得分;实验设备资产帐、卡、物相符率达到100%计10分,否则不得分;教学、办公用品完好率在≥98%计20分,≥96%计15分,<96%不得分。   3.治理结构(150分) 3.1制度建设(7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3.1.1管理制度建设 各种管理制度建设、落实情况,管理制度梳理完善工作开展情况。 50分 等级赋分。 3.1.2档案建设 档案建设情况。 20分 等级赋分。   3.2民主管理(3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3.2.1决策程序 讨论、决策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以及检查落实情况。 30分 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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