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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云南************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2012 年 3 月 3 日
目 录
1、云南省“诚信企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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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 年 3 月 3 日
目 录
1、云南省“诚信企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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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云南************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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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 年 3 月 3 日
目 录
1、云南省“诚信企业”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4、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6、法人承诺书:内容①无经营性欺诈行为。②无恶意竞标。③无违法分包。④无拖欠工人工资。⑤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⑥履约情况。
7、企业自查报告。
8、上年度3项工程完整资料的有效页面(包括甲乙双方合同、竣工验收单、欠款追缴单、业主评定表及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一览表,政府项目有质监站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及竣工验收记录)。
9、上年度与企业相关的获奖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包括:诚信企业证书、安全生产证等)
1、云南省“诚信企业”申请书。
申 请 书
本企业恪守诚实守信,坚持以质取胜,自愿申报云南省“诚信企业”。并郑重承诺:所有填报的内容及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 、有效,如有违反,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理。
申请人:云南*****************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盖章)
2012 年 3 月 3 日
附表1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电 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本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附在后面的资料。
附表2 申请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总经理
副经理
技术总工
综合办公室
销售部
财务部
经营部
设计部
工程项目
部
呈贡苗圃
东川苗圃
说明:
总经理:企业最高决策人。
1、 主持公司的日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决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及实现年度经营目标。
3、 负责确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 建立健全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组织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工作程序,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有序进行。
技术总工:企业工程相关技术总负责人,具有工程项目的设计,苗圃的管理,质量管理监督等职能。
1、负责参与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指导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组织及实施工作。
2、负责监督、指导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工作。
3、负责督促工程项目部处理合同保修及管养期内的施工质量问题。
副总经理:负责设计部、销售部以及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表3 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一、注册资金
万元
二、净资产
万元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
万元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十、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4.资产负债率
%
5、流动比率
%
6、速动比率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4、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目 录
1、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2、诚信教育制度
3、合同管理制度
4、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5、员工信用管理制度
6、客户资信调查制度
7、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8、授权委托制度
1、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及岗位责任制度
一、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提高企业信誉,降低和减少企业经营风险,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信用管理工作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
二、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成员,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
三、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四、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a.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b.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c.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d.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a.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b.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c.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d.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e.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f.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j.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h.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a.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b.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c.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d.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e.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f.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j.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h.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i.参与商账追收。
z.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a.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b.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c.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d.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e.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f.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j.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a.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b.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c.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d.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e.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f.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五、信用(合同)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本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
2、考评时间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合同)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部门: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为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获奖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取消资格的审批程序由考核部门将名单及考核依据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4、奖惩方法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惩处方法:
a.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发奖金;
b.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员资格;
c.凡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2、诚信教育制度
一、为普及信用知识,树立信用意识,在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企业通行的信用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管理,提高企业凝聚力,制定此制度。
二、通过信用教育,本着“以质量创信誉,靠信誉求发展”的信用理念,使全体员工了解企业信用管理的重要性,系统学习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内容,掌握信用管理方面的最新知识,以确保信用管理制度有效地实施到具体工作当中去。
三、学习教育要求掌握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了解以信用原则为基础的商事法律体系的构成;认识信用对企业生存及发展的重要意义;
四、教育学习应涵盖以下主要内容:
1、企业信用管理的目的;
2、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标准;
3、企业信用文化建设;
4、企业信用相关技术法律法规;
5、企业信用风险防范;;
五、信用管理机构年初制定好本年度的信用教育培训计划,规定时间内对公司所有人员进行系统的信用教育培训一遍,确保培训的时效性。
六、每年组织两次信用及企业管理的教育培训,以电教、看教育光碟、请专家老师授课,外出学习等以各种“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分层次、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训教育。
七、建立奖惩制度,在每次培训考核中,表彰奖励抓信用管理、诚实守信的先进部门和个人。
八、根据公司发展以及外部情况变化,信用制度不完善的随时修改,具体工作由公司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安排。
3、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总经理授权业务副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公司由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考核与奖惩
四十二、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四十三、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四十四、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四十五、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3、遗失重要证据;
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6、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四十六、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则
四十七、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和本公司法律顾问共同起草,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4、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收集公司有关记录档案主体信用情况的原始凭证及信用综合评价资料。
2、对部门移交来的信用档案,要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进行整理分类,准确的编目排架。
3、做好库房的防火、防虫及温湿度控制等工作,保证档案不受损害,如有损坏及时抢救。
4、凡查阅档案者,须办理查阅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复制。不得随意借阅或扩大借阅范围。
5、限定借阅时间,按期归还,归还时经档案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
6、借阅者利用档案要精心保护和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撕页、涂改,玷污、划线或做其它标记,保守机密。
二、档案库房管理
1、档案库房的技术管理工作,设有专人负责,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维护好档案,使其免遭损害和退色,防止和消除人为造成的不安全因素,要确保国家机密,防止坏人破坏和窃密。
2、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严禁库房会客,开会或干其他工作。
3、要做好防火、防尘、防光、防鼠、防虫、防水、防潮、防盗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库房严禁存放杂物,严禁烟火,不准存放易然易爆物品。
4、凡接收入室的档案,要认真进行检查、清点、除尘消毒,经过整理编目,以组织机构为单位,按照不同保管期限,不同载体分别编目、排列、保管。
5、入室档案应登记造册,为便于查找和提供利用,要科学地编制检索工具。
6、库房内要安装温湿度计,并要定时观察记录,进行定期分析,便于掌握规律,进行科学管理,一般每天两次,温度控制在14——24℃日,库房日变化幅度不超过±2℃,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库房日变化幅度不超过±5%,声像档案库房温度应控制在13——15℃,相对湿度控制在35——45%。
7、库房窗口要有窗帘等遮光设施,避免阳光直射,使用白炽灯灯光照明,照度不超过100勒克斯,严禁使用日光灯(免于紫外线损害档案材料)。
三、保密保卫
1、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保密委员会的各项保密制度和保密守则。
2、档案库房严禁他人随便出入,档案库房门窗要牢固,装铁门、报警装置、非办公时间要将档案库房门窗关闭落锁。
3、调卷借阅室必须根据调卷范围,办理借阅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借阅,不得随意借阅或自行扩大借阅范围、转载和引用、复制和拍照档案文件。
4、查阅档案人员不得将档案带出室外或放置它处,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档案内容,档案人员必须具备严格的保密观念和良好的保密习惯,确保档案在政治上的安全。
5、发现档案丢失,应立即向保密委员会报告,便于及时采取措施。
6、库房要与办公室、查阅室分开。
7、严格落实库房‘八防’措施。
8、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物品,室内严禁吸烟,应熟悉灭火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9、上下班随时检查库房门窗,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节假日要加封条。
5、员工信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云南汇昱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设计施工综合资质,技术力量雄厚,机械化施工度较高的园林景观工程公司。公司以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为主,拥有百余亩基地进行花卉苗木的生产经营及技术咨询,承接大中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兼营园林工程机械设备。
第3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机构可相应调整。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为云南汇昱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指云南汇昱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人,包括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取、任人唯贤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招录员工应体现德、勤、能、绩等综合方面考核原则。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经体检,身体健康,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如有违反应承担解除合同或合同无效等相应法律责任。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人员,不收押金、抵押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专项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或是订立书面协议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专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限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三年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17条 劳动调配
(1)、公司从宏观上负责劳动用工的招用和调配。各部门遇到临时性缺员,应先上报公司,在暂时不能补充人员的情况下,可自行调配,确保顺利生产经营。确实需要补充时,经公司领导批准,由人力资源处下达调配通知单。
(2)、各部门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以及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定员,车间因出勤率低发生缺员时,一律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必要时上报公司调配解决。
(3)、公司管理人员的任命、撤职等事宜,必须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下发任命、撤职的通知。
三、劳动合同管理
第1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9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20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21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订立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22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23条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和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员工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2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裁减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2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4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其它情形。
第26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
第27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试用期内提前3天。如果不办理离职手续辞职,公司将主张因缺岗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数额依照规定辞职时间相差的天数乘以30元),赔偿费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6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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