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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带镇机关工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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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带镇基本情况 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位于成都市东郊,地处成都市二圈层经济圈,西距成都市区18公里,南距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11公里。共辖6个行政村,4个社区居委会,122个村(居)民小组,幅员面积43平方公里,镇域人口27559人,镇内85%以上都是客家人。洛带镇是成都市30个重点镇之一,是全国首批重点镇、“全国文明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绿化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省“两湖一山”精品旅游和市“两带”旅游开发的重点景区,被誉为“世界的洛带、永远的客家”。 洛带镇区位优势得天独厚。西距成都市区18公里,南距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11公里、成渝高速公路阳光城入口3公里、双流国际机场43公里,北距洪安火车站6公里。重要干线成洛路、成环路贯穿全镇。是四川省正着力打造的新五大旅游区“两湖一山”旅游区的核心区域之一。 洛带镇旅游资源美不胜收。洛带古镇景区包括洛带古镇核心保护区、金龙湖景区、宝胜原生态客家村落。主要以客家民风民俗展示为主要内容向旅游者提供观光、休闲、体验、娱乐等旅游经营活动。镇内千年老街、客家民居保存完好,尤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大会馆(广东会馆、江西会馆、湖广会馆、川北会馆)和客家博物馆、客家公园最为有名,是我国古代建筑“大观园”中的一支奇葩。 洛带镇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客家文化是洛带文化的一大特色:客家人、客家话、客家建筑、客家风俗等共同构筑了一道独特的文化风景线。古镇不仅保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词、歌赋、楹联,还拥有许多独具特色的客家民风民俗、民间技艺,如客家婚礼、客家民歌、客家火龙节、客家水龙节、民间传说、奋进腰鼓、童子会、庙会、城隍会、狮灯、连萧、莲花闹、客家美食、传统手工艺等。 洛带镇经济社会基础良好。全镇2009年实现GDP10.88亿元,同比增长29.1%;工商税收完成4642万元,同比增长 19.3%;固定资产投资6.35亿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5733元,增长16.1%;农民人均纯收入7683元,同比增长20.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4亿元。 洛带镇发展前景灿烂光明。洛带镇是龙泉驿区正在着力打造的“中国巴比松”的主体区域。区委、政府对洛带下一步发展的最新定位是:大力发展文博艺术产业,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洛带文化产业示范园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功能,加大“三馆两改”工程建设力度;依托中国博城、中国艺库等龙头项目,加快构建国内领先的“两示范、三中心”平台,推动文博艺术产业“三集”发展,构建洛带艺术重镇的比较优势。 目 录 一、服务承诺 二、便民服务制度 1、首问责任制 2、一次性告知制度 3、职位代理制度 4、便民代办制度 三、机关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党务人大行政综合管理服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2、城乡一体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 4、劳动保障与社会事务综合管理服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5、社会稳定与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6、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7、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四、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三章 学习制度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五章 机关出勤制度 第六章 机关请销假制度 第七章 值班制度 第八章 保密制度 第九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章 印章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微机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 信访工作制度 第十三章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四章 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第十五章 机关干部联系村(社区)制度 第十六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七章 采购制度 第十八章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十九章 机关接待费和会议用餐费管理办法 第二十章 财务报销制度 第二十一章 机关作风建设制度 第二十二章 洛带镇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纪律督查工作方案 五、监督电话 一、服 务 承 诺 ㈠服务态度:主动、热情、诚恳、周到 若您对服务不满意,请拨打服务监督投诉电话:(028)84893729 ㈡服务用语 1、服务中使用的语言 (1)您好!请坐。 (2)请问您有什么事?。 (3)请您稍等。 (4)别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5)对不起。 (6)没关系。 (7)请原谅。 (8)请谅解。 (9)不客气。 (10)再见。 (11)请走好。 (12)(接电话时)您好!这里是洛带镇XXX办公室,请问您有什么事? 2、服务中禁止使用的语言 “不晓得,你去问XX”;“有牌子,自己看”;“下班了,明天再来”;“快点,我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一遍了,还不懂”;“没看我正忙吗”。 ㈢服务规范 1、基本规范:《国家公务员法》 2、仪表规范 (1)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体现国家公务人员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2)在办公场所着正装,佩证上岗。 (3)坐姿端正,站姿挺立。 (4)不留怪发型、小胡须、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穿拖鞋上班,不化浓妆。 (5)上班前不吃带异味的食物或饮酒。 3、举止规范 (1)面带微笑,自然真诚,语言和善、谦恭,举止庄重、得体。 (2)不在办公场所吸烟。 (3)自觉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和咨询一样热情;生人和熟人一样和气;干部和群众一样尊重;忙时和闲时一样耐心;来早和来晚一样接待。 (4)保持办公桌及工作环境的清洁、有序。 (5)在服务对象面前不出现整理服饰、整理头发等不文明的举动。 (6)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当班时间不接待私友来访,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当班接打私人电话不超过1分钟。 (8)下班前整理好办公桌面,关闭电源。 4、规范化服务中须履行的行为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办理各项事项。 (2)严格按照公开办事事项的条件、程序、时限等为群众提供服务。 (3)进一步深化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规范用语和礼仪接待,做到热情礼貌,有问必答,言行得体。 (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 二、便民服务制度 ㈠首问责任制度 1、凡到镇办事的人员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有责任向询问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2、机关首问责任岗实行坐班制,由各值班组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首问责任岗值班人员须主动对到机关办事的人员进行询问并提供咨询和服务。 2、首问责任人应当提供以下服务: (1)询问事项为本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告知期限,一般应在一周内答复。 (2)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询问,应当将询问人带到相关办公室,如果该办公室无人,应当负责对询问人要求办理的事项进行转告。 (3)如果电话询问时,属所在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热情、礼貌给予答复;属于其他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告知有关办公室的电话号码。 3、首问责任人应当坚持使用服务用语,注重语气、方式、内容等细节。 ㈡一次性告知制度 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群众在申请办理和咨询时,因手续、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退回补办,或者按规定而不予受理的,经办人须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准确告知办事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受理时限和不予受理的理由。 2、对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涉及多个单位的,或者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原因询问,经办人应及时帮助了解和咨询,并将结果告知群众。 3、对群众电话咨询有关事项的,经办人也应一次性准确告知办理事项的手续、材料、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做好一次性告知记录。 4、一次性告知方式有提供给办事群众的便民服务手册、便民服务卡、办事须知宣传资料等书面告知材料。 ㈢职位代理制度 1、职位代理制是指某项工作的职权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因事外出且时间较长,由别人代理其职位负责办理相关事项。职位代理分指定代理和常任代理。 2、指定代理是指单位领导研究同意后,指定相应的代理人;常任代理是由本办(中心、所、队)确定的业务相同或者相近人员担任的代理人。 3、在代理前,原责任人应向代理人移交工作和相关文件材料并开具移交清单;在代理结束后,代理人应及时向被代理人移交相关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4、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应当认真履行代理职责和义务,代理期结束后代理人应向原责任人移交工作和相关文件材料并开具移交清单,并应向本单位提交代理期间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  ㈣便民代理制度 1、对属于镇政府服务的事项,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可委托村(社区)便民代理员代为办理。各村(社区)便民代理员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2、对委托代理的事项,代理员须在24小时内送达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三、机关各办公室工作职责 ㈠党务人大行政综合管理服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日常工作;负责镇机关、村(社区)干部人事管理,后备干部的培养,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负责镇机关的宣传、信息、保密、统战、群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负责分解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主要工作目标,制定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度总体目标,并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目标督查和考核; 3、负责报刊、文件、资料收发,全镇所有文件资料的归档,并指导其它办公室规范档案管理。 4、负责车辆、卫生、食堂管理,办公室日常事务的安排、会务和接待等工作; 5、负责与财政所一起负责对镇机关的财产进行统一管理,按政府采购规范统一采购办公用品; 6、负责党委、政府会议的组织协调和各办公室的协调管理; 7、承办上级部门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任务 总工会工作职责:负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积极发挥好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教育好职工受岗敬业、遵纪守法等工作。 团委工作职责:负责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深入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客家古镇建设等工作。 妇联工作职责:负责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促进男女平等工作。 ㈡城乡一体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的规划及规划资料的收集; 2、负责辖区内项目规划、建设手续的办理; 4、负责辖区内农房相关手续审批 5、负责辖区内建设工地的安全监督及检查 6、负责辖区内拆迁农民安置房的修建及管理; 7、负责辖区内用电、用气、通讯及安全管理; 8、负责辖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9、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任务。 ㈢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 财政所工作职责: 1、负责年度财政收支和村社年度收支预算、决算编制,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 2、负责镇财政总预算会计、财政结算中心会计; 3、负责税收管理、国资管理、票据管理、内部审计、基建审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清理; 4、负责政府融资和镇村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职能;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任务。 投资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项目的策划、包装、谈判、签协和组织实施; 2、规范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作好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协调服务 3、负责全镇一、三产业经济统计,分析全镇经济运行趋势,引导一、三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4、搞好企业打假治污、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作; 5、建立招商服务窗口,及时了解招商信息,树立招商良好形象; 6、落实专人,搞好引进项目跟踪服务,促进项目早建成、早投产; 7、负责进镇企业工商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等手续的办理; 8、负责工商联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任务。 拆迁办工作职责: 1、负责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执行; 2、负责生态移民、项目用地拆迁及相关工作; 3、负责拆迁安置及相关工作; 4、负责镇国土保护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治理工作;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任务。 ㈣劳动保障与社会事务综合管理服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各村(社区)富余劳动力的培训、转移和创业指导及相关资料的上报、存档工作; 2、负责为群众办理失业证等证件,并收集、整理、保存相关资料; 3、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认真做好辖区内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负责与各村(社区)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计划生育宣传与技术服务,做好避孕节育的指导、药具发放等技术服务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办证、验证工作。认真开展计生“三结合”、“结对”帮扶工作,制定帮扶措施及计划; 4、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加强辖区内各类急性传染病防治,加强农村群宴卫生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整顿医疗市场程序,进一步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5、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6、认真开展拥军优属、帮困扶贫工作; 7、负责指导各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任务。 ㈤社会稳定与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及上级综治委工作的指示; 2、组织实施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远期规划,年度目标和短期工作安排; 3、坚持文明接待,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对信访问题不推、不拖、不压; 4、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动员,定期分析治安状况,制定相应措施,并组织实施; 5、做好各类纠纷的排查和预防工作,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6、负责辖区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防邪和维稳; 7、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群防群治组织的建设; 8、组织开展创模活动和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做好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任务。 ㈥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承担镇文化、旅游、教育、广电、体育、宣传(外宣)、宗教、社区管理等工作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2、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广播电视的传输安全,巩固和发展辖区内有线电视播通率;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工作,切实加强辖区内宣传文化活动阵地建设; 4、加强成人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思想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切实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提高广大群众的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 5、加强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中小学开展好“两基”教育工作。 6、负责辖区内的景区管理工作; 7、负责“老龄”工作和老年大学管理、活动开展指导;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任务。 ㈦农业服务中心和推进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中央、省市区富农、惠民政策的落实; 2、负责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帮助群众增收; 3、负责抓好新农村试点示范建设; 4、负责农机管理、农技推广和畜禽疫病防控; 5、负责农村经经济发展和集体经济壮大; 6、负责镇域道路交通管理和设施完善; 7、负责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土保持、水源管理、水环境治理、水产发展和防洪应急抢险; 8、负责镇域绿化、林业生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防盗抢险救灾等工作 9、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重点做好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调查研究、试点试验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任务。 ㈧城管办和执法队工作职责 1、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清运工作; 2、负责市容市貌和秩序管理以及城管执法工作; 3、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督查工作; 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任务。 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国土城建窗口职责:(1)农房建设用地许可初审;(2)村组规划选址;(3)国土规划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2、市容管理窗口职责:临时占道活动审批许可办理。 3、社会事务窗口职责:(1)办理外出人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办理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计生文化政策咨询;(4)办理失业证、优惠证等证件;(5)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工作。 4、咨询服务窗口:接受所有咨询。 四、洛带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适应洛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及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洛带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关人员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人大、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第三条 机关人员须尽职尽责,高效务实,廉洁奉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折不扣地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 机关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机关干部形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以勤政、廉洁、务实的机关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第五条 机关人员须严格遵守《洛带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组织制度 一、党委是全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决定洛带镇的重大事项。 二、政务工作实行镇长负责制。副镇长实行分工负责制,对镇长负责。 三、调研员政治上享受相应级别待遇,工作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安排。 四、办公室主任主持本办公室全面工作,对分管领导负责。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三章 会议制度 一、会议 1、书记办公会议。参加人员有党委书记、副书记。研究决定全镇重大经济、人事、纪检等工作。由党委书记确定时间并召集。 2、党委扩大会议。参加人员有党委正、副书记、委员、人大正、副主席,政府正、副镇长,助理调研员,党政办主任列席并记录;通报和执行党委书记办公会决议、决定;安排部署本镇的重要工作;表决预备党员转正和其它须由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研究决定各办公室、村(社区)的重要请示和分管领导提交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的事项,审议其它需党委扩大会议决定的事项;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3、职工会议。参加人员有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的文件精神,学习政治理论、上级文件和有关业务知识,安排布置工作;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召开(原则上与机关学习、党员活动一并进行),由党政办召集。 4、机关支部会议。参加人员有机关支部全体委员,由机关支部书记主持,每月召开一次。 5、中层干部会议。参加人员有机关全体中层干部,安排、检查、督促、评比各办公室工作,每月召开一次。 6、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有全体党员,每年召开两次,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 7、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例会。由党务副书记统一安排,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周五上午9点召开,特殊情况另定。 8、老干部(退休、退养干部)例会。由党政办负责安排,原则上每季度最后一周四召开,特殊情况另定。 二、会议纪律 1、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做到事前请假。书记办公会、民主生活会和党委扩大会向书记请假;职工会、中层干部会、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会、老干部会向党务副书记请假。 2、参加会议人员须做到保密,凡会上明确不公布、不传达或未做出决定的事项和发言,一律不得泄漏,否则追究责任;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会客,将手机、小灵通调整到振动或关机状态,会场严禁接听电话;党政办主任作好会议记录。 三、议事原则 经镇党委、政府会议审议决定的事项须严格执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执行。书记办公会、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政府办公会决定的工作任务,纳入目标考核的,由目督办负责检查督促。 四、会务工作 1、党委扩大会议,村(社区)书记、主任会议,老干部会议由党政办负责会议通知和会务工作。 2、镇党委、人大、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局性、综合性会议,由党政办牵头,发出会议通知,抽调机关各办人员共同负责会务工作。机关职工会、民主生活会、中层干部会由党政办协调,负责会务工作。 3、各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或业务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会议通知和会务工作,但会前需报党政办,以便安排会议室。 4、各部门组织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纳入部门考核。 第四章 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 1、参加人员:洛带镇党委、人大、政府成员和调研员。由中心组辅导员组织学习。 2、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具体时间和学习计划由分管副书记安排。 3、学习内容:根据区上统一安排学习的理论文章、相关政策、有关文件,结合本镇的实际,确定学习内容。 二、机关学习 1、学习时间:党政办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统一安排,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学习,在朝会后进行(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可与机关的职工大会、党员大会一并进行,也可以邀请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和其它相关人员参加。 2、学习形式:学习文件资料、典型事例,观看录像、图片,组织答题、演讲,外出参观、考察,邀请人员授课等多种方式。 3、学习要求:每位参学人员要认真参加学习活动,并做好学习记录,参学出勤情况纳入部门、个人工作考核。 三、进修学习 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鼓励机关职工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学习。参加学历教育的,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凭录取通知、缴费单、毕业证等相关原始凭证报销学费的50%(杂费自理)。 第五章 机关出勤制度 第一条 机关在册在岗人员每天(未安排上班的节假日和特殊情况除外)须在上午8:30准时参加朝会点名考勤。 第二条 机关人员因会议、急办公务(到市区办事)不能参加点名考勤的须提前告知镇党政办,未提前告知的视为缺勤。 第三条 机关人员在办公室不参加点名考勤的,视为迟到。若有紧急事务(影响安全稳定、重大接待的)需处理不能参加点名考勤的须提前告知党政办。 第四条 机关人员外出办公的,应先参加点名考勤(特殊情况除外),同时在外出公示栏上注明外出时间、地点、事由、返回时间,落实好代办人后再外出。 第五条 凡出现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制度的,出现一次扣年终考核分0.1-0.5分。 第六章 机关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 机关人员上班时间因病、因事需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应以书面形式请假,请假条交党政办备查。如不能以书面形式请假,应当先以电话方式报分管领导,事后补上请假条。 第二条 机关人员离开本镇出区到成都市范围内(含会议培训、学习考察、旅游等)一天以上的(节假日除外),工作人员须告知办公室负责人,中层干部须告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镇副处级(含享受副处)领导须告知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领导,中层干部以下人员需将请假条(需经分管领导和分管党务副书记签字同意)和上级下发通知一并交党政办备查。 第三条 机关人员离开本镇出区到成都市范围外(含会议培训、学习考察、旅游等)一天以上的(含节假日),须填写“洛带镇机关人员外出签审表”,经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党务的副书记、镇长、书记审批签字;镇副处级领导(含享受副处)需报区组织部备案;主要领导须向区分管领导请假并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将上级下发通知一并交党政办备查。 第四条 请假不得虚报、假报、瞒报外出的时间、地点、事由等内容,并按时销假。外出须保持通讯畅通。 第五条 凡出现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制度(规定)的,出现一次扣年终考核分0.2-1分,对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和行政处分。 第七章 值班制度 1、镇机关所有人员须按照统一安排,分组轮流值班,带班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值班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值班人员为值班责任人。值班时间为每天早上9:00到次日早上9:00,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主要职责:接待来人来访,管理机关水、电、卫生,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及时处理和反映镇内的各种紧急突发事件,与门卫共同负责机关安全,参与全镇主要会议筹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岗值班,须向值班领导书面请假。 4、值班组长负责填写值班记录。 5、值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值班期间,被区以上部门检查、媒体调查发现问题并受到全区通报批评的,该组值班领导在全镇干部职工会上检讨,并扣该值班组所有人员年终考核分1分;被镇主要领导、镇纪委及镇目督办抽查发现问题的,扣该值班组所有人员年终考核分0.5分。凡因值班问题被扣减目标分的,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第八章 保密制度 一、全体机关干部、员工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严格机关保密纪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传的不传,不该了解的不了解,未解密的机密不看,不得擅自在机关内外传播影响团结和稳定的谣言,不得私自打听、询问、记录机密。 二、不得通过私人信件、信息、通讯、报表、电子邮件、电子信箱等渠道泄露机关机密。 三、不在办公室内外随意存放密件,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不得带密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去,不得复制和摘抄密件;对密级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按时清退区机要局。 四、机关电脑硬盘、光碟等设备发生损坏报废后,不得自行处理,须及时上交区机要保密局统一销毁。 五、机关干部、员工应随时监督,当发现秘密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接到报告,须立即作出处理,并报告领导和上级部门。 第九章 档案管理制度 1、党委、人大、政府形成的文件、资料,统一由党政办公室收集、整理、归档。 2、各部门形成的文件、协议(合同)、资料、图表等由部门收集整理,年底统一交党政办归档;部门档案由部门自行整理归档妥善保管,抄报档案目录给镇档案室。若因工作延续暂不能归档的,工作完成后须立即将档案移交镇党政办归档。 3、镇档案管理工作须有专人负责。各站、所、办须有专人负责,并确定人员参加培训,开展立卷归档工作。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应按借阅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4、借出文件须经部门主管及分管领导批准,借出的文件须按时归还;如需续借,须按规定办理续借手续,否则,对借出文件人员进行处罚,与工作业绩考核挂钩。 5、查阅涉秘案卷,摘抄、复制密级材料,应由部门出具申请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档案员查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查阅档案,严禁在案卷上涂改、划圈、批注、折卷、撕页、剪裁等。 6、全镇中心工作的档案管理由牵头部门领导负责,并确定专人管理,工作完成后,经整理装订后送镇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7、档案保密。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密法》,不得泄露档案机密。接待查档,不得超出调阅范围。 第十章 印章管理制度 1、党委、人大、政府印章原则上不携带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带出的,党委印章须经书记同意,人大印章须经主席同意,政府印章须经镇长同意,并办理借条手续(注明事由和归还日期),并对印章借出期间的使用负责。 2、印章统一由党政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保管。 3、印章使用:上报各类资料、图表,出具各类证明、文书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或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章 微机管理制度 一、党政办负责机关电脑的管理、耗材采购以及党委、政府文件、重要资料的录入、打印和复印。各办公室设兼职微机管理人员1 名,负责本办公室的微机、耗材使用管理,材料打印和各种资料录入等微机操作由各办公室自行负责。 二、配备的电脑属机关国有财产,使用者要珍惜和爱护,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做好电脑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更换配件,如人为损坏,根据实际损失赔偿。电脑出现故障,应及时报请党政办维修,做到人走电断,避免发生事故影响工作。 三、任何人员不得在办公室的电脑上打印违禁宣传品和与工作无关的材料,严禁用机关各办公室电脑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四、各办公室微机操作人员为微机操作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执行保密程序,对电脑使用密码功能,并按照“涉密电脑不上网,上网电脑不涉密”的要求,规范使用电脑,不得将单位的任何材料、文件以及领导个人材料泄漏出去。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五、各办公室电脑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十二章 信访工作制度 1、信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和区信访办的领导下,坚持镇村(社区)书记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开展“书记大接访、干部大下访”活动;党政主要领导应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2、当日带班领导和值班领导为接待来信来访值日领导。 3、各村(居)委会设立信访接待代理员,代理村(居)范围的信访工作。村(居)信访接待代理员由村(居)委会治保主任担任。 4、设立村(居)民信访意见箱和信访公开电话。村(居)信访意见箱由各村(居)委会设置和管理。村(居)民的信访事项除可直接向镇政府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村(居)民信访接待代理员当面反映外,也可书面形式通过村(居)民意见箱表达反映,还可通过电话形式向镇政府信访办公室反映,镇信访公开电话:84895860。 5、为畅通群众正常上访渠道,镇政府信访办公室变群众上访为工作人员的下访;具体要求是:镇政府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接到信访信息的24小时内须到达现场与信访当事人见面,并与该村(居)委会信访代理员共同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作出初步处理意见。 6、建立信访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协调解决信访过程中突出的信访问题。 7、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处理的信访问题,信访办公室须在2日内将情况汇报镇主要领导和区有关部门。 第十三章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1、镇党委书记对重大事件、重要信息的宣传工作负总责,党政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所分管工作和部门的信息工作。 2、重要信息由各村(社区)和有关责任部门须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镇党政办,由党政办公室收集、整理、登记(下班时间由值班组负责),送交有关领导签发后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 3、重大事件、重要信息30分钟内报送书面材料,并跟踪报送事态进展和处置情况。 4、发生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后,各村(社区)、各部门须将情况首先报告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报分管领导和党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越级直接报告区委、区政府、区级部门或市级、省级部门。 5、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因迟报、漏报、误报而造成影响或损失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章 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一、公文传输和传递制度 1、签收。签收公文(包括网络传输文件)应当在第一时间逐件清点领取(下载),并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收文时须对公文内容作详细了解,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文件清点后送党政办主任初审处理,再送主要领导批示,如是急办件须立即送领导批示。 2、登记。公文办理过程中应当将办理情况进行记载。 3、拟办。各办公室对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送领导批示。 4、分发。党政办根据有关规定或领导批示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或部门。 5、传阅。文件的传阅由党政办确定专人送领导阅知或批示。 6、承办。承办部门对需要办理的公文及时办理。凡属承办部门职能范围内可以答复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直接答复呈文机关;凡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范围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办理;凡须报请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代拟文稿,一并送请上级机关审批。公文承办一般不超过二天,如需暂留用文件,须到党政办登记。 7、催办。党政办对公文的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催办贯穿于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对紧急或者重要公文应当及时催办,对一般公文应当定期催办,并随时或者定期向领导反馈办理情况。 二、行文制度 1、行文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尽量减少文件(尤其是党委、政府正式文头)数量。力求每一份文件能解决一类型问题并取得实在的效果。 2、行文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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