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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福兴海参预混料产品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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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海福兴海参预混料产品说明书 产品特点 u 预混料一号: 特点:用户常年添加使用本预混料可使海参具有生长迅速,体质健壮,体色纯正,基本无疾病发生等特点。 u 预混料二号: 特点:在养殖过程中受水温,水质或其他因素影响时,参体也许出现发黑、发硬、秃刺,海参长期浮池边,有缺氧现象,俗称“老头参”;参体皮薄、发软、参刺透亮,捎带弯曲,俗称“激素参”等情况。使用本预混料有明显的调节作用。 u 预混料三号: 特点:在以往养殖过程中,当海参出现吐肠、拖便、摇头、化皮、烂体等现象时,养殖户一般采用加药停料的习惯,使海参生病时需要的营养严重缺少,使用本预混料能及时补充病参身体所需要的各种营养成份来协助病参恢复,从而达成痊愈的效果。 预混料行业标准 1 范围 莱州市海福饲料有限公司联合中科院、山东饲料协会共同修订了《2023版预混料产品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复合预混合饲料产品的分类和代号、规定、采样、实验方法、检查规则、标签、包装、运送、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合用于本公司所生产的海参鲍鱼复合预混合饲料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献 下列文献对于本文献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献,仅注日期的版本合用于本文献。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涉及所有的修改单)合用于本文献。 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 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 6436 饲料中钙的测定 GB/T 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 6439 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T 10649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 原子吸取光谱法 GB/T 13083 饲料中氟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GB/T 13885 动物饲料中钙、铜、铁、镁、锰、钾、钠和锌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取光谱法 GB/T 14699.1 饲料 采样 GB/T 14700 饲料中维生素B1的测定 GB/T 14701 饲料中维生素B2的测定 GB/T 17812 饲料中维生素E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3 复合预混料中烟酸、叶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7 饲料中维生素A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8 饲料中维生素D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824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GB/T 18397 复合预混合饲料中泛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鉴定的允许误差 GB/T 18872 饲料中维生素K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查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202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分类和代号见表1 表1产品分类和代号 类别 通用名 代 号 饲喂阶段 8% 复合预混合饲料 稚海参复合预混合饲料 HS081 海参的体长<1cm 幼海参复合预混合饲料 HS082 海参的体长1-5cm 成海参复合预混合饲料 HS083 海参的体长>5cm 稚鲍鱼复合预混合饲料 HF081 鲍鱼的体长<2mm 幼鲍鱼复合预混合饲料 HF082 鲍鱼的体长0.7-1.2cm 成鲍鱼复合预混合饲料 HF083 鲍鱼的体长>2cm 4 规定 4.1 感官指标 色泽均匀一致,无发霉变质、结块及异味、异嗅。 4.2 水分 不高于12%。 4.3 加工指标 4.3.1 粉碎粒度 全所有通过0.9mm的分析筛,90%通过0.45mm的分析筛。 4.3.2 混合均匀度 变异系数(C.V)不得大于7%。 4.4 卫生指标 重金属(以Pb计)不大于30mg/kg;总砷不大于10mg/kg;氟不大于1000mg/kg;其它卫生指标按照GB 13078 的规定执行。 4.5 技术指标 4.5.1 8%复合预混合饲料的技术指标见表2 、表3 表1  8%复合预混合饲料各项技术指标 代号 名称 维生 素A ≥ 万IU/kg 维生 素D3 万IU/kg 维生 素E ≥ mg/kg 维生 素K3 ≥ mg/kg 维生 素B1 ≥ mg/kg 维生 素B2 ≥ mg/kg 烟酸 ≥ mg/kg 泛酸钙 ≥ mg/kg 肌醇 ≥ mg/kg 蛋氨酸 ≥ % 锰 mg/kg 铁 ≥ mg/kg 锌 mg/kg 铜 mg/kg HS081 2.0 0.1~3.0 104 39 21 42 225 100 208000 0.4 500~1250 1000 800~2500 100~300 HS082 1.5 0.1~3.0 78 26 16 31 175 75 156000 0.5 500~1250 1000 800~2500 100~300 HS083 1.0 0.1~3.0 54 13 10 20 120 50 104000 0.4 500~1250 1000 800~2500 100~3000 HF081 2.5 0.1~3.0 104 39 21 42 225 95 202300 0.4 500~1250 1000 800~2500 100~300 HF082 2.0 0.1~3.0 94 26 16 30 175 75 156000 0.5 500~1250 1000 800~2500 100~300 HF083 1.5 0.1~3.0 54 13 10 20 130 55 104000 0.4 500~1250 1000 800~2500 100~3000 注:本产品除上述元素外,还具有适量的叶酸、生物素、螺旋藻、甘露寡糖、VB6、VB12、叶酸、生物素、VC、赖氨酸、酸性蛋白酶、产朊假丝酵母菌、嗜酸乳杆菌、枯草芽孢杆菌等。 表2  8%复合预混合饲料各项技术指标 代号名称 粗蛋白质,% ≥ 钙,% 总磷,% ≥ 食盐,% HS081 26 1.0~6.5 2.0 3~9 HS082 24 1.0~6.5 2.0 3~9 HS083 22 1.0~6.5 2.0 3~9 HF081 30 1.0~4.5 1.0 3~9 HF082 30 1.0~4.5 1.0 3~9 HF083 20 1.0~4.5 1.0 3~9 4.6 净含量 符合标记标注,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 5 采样 5.1 组批 原料不变,同一配方同一工艺同一生产日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5.2 采样 按照GB/T 14699.1的规定执行 6 实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将样品放置在白瓷盘内,在非直射日光、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用眼观的方法观测其色泽、是否有霉变、结块及异物。用鼻嗅的方法检查其气味。 6.2 粉碎粒度 按GB/T 5917.1的规定执行。 6.3 粗蛋白质 按GB/T 6432的规定执行。 6.4 水 分 按GB/T 6435的规定执行。 6.5 钙 按GB/T 6436的规定执行。 6.6 总磷 按GB/T 6437的规定执行。 6.7 食盐 按GB/T 6439的规定执行。 6.8 混合均匀度 按GB/T 10649的规定执行。 6.9 总砷 方法1:按GB/T 13079的规定执行(仲裁法)。 方法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的规定执行。 6.10 铅 方法1:按GB/T 13080的规定执行(仲裁法)。 方法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的规定执行。 6.11 氟 按GB/T 13083的规定执行。 6.12 其它卫生指标 按GB/T 13078的规定执行。 6.13 铜、铁、锌、锰 按GB/T 13885的规定执行。 6.14 维生素B1 按GB/T 14700的规定执行。 6.15 维生素B2 按GB/T 14701的规定执行。 6.16 维生素E 按GB/T 17812的规定执行。 6.17 烟酸 按GB/T 17813的规定执行。 6.18 维生素A 按GB/T 17817的规定执行。 6.19 维生素D3 按GB/T 17818的规定执行。 6.20 蛋氨酸 按GB/T 18246的规定执行。 6.21 泛酸钙 按GB/T 18397的规定执行。 6.22 维生素K3 按GB/T 18872的规定执行。 6.23 净含量 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 7 检查规则 7.1 检查分类 检查分出厂检查和型式检查。 7.2 出厂检查 产品交货时对外包装、标签、感官、水分、粉碎粒度、粗蛋白质、钙、总磷、食盐进行出厂检查。出厂检查采样按本标准5.1、5.2方法执行。出厂检查由本公司化验室进行,需有正式检查报告。 7.3 型式检查 7.3.1 型式检查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 7.3.2 型式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型式检查: a) 正式生产后,原料配方改变; b) 正式生产后,工艺设备有较大改善; c) 正式生产的产品停产3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查规定期; e) 产品批准文号的发放和到期复审时。 7.3.3 型式检查由本公司化验室或委托法定检查机构进行检查。 7.4 鉴定规则 检测结果鉴定允许误差按GB/T 18823的规定执行;GB/T 18823未包含的项目按大于或等于本标准规定技术指标标示量的80%鉴定产品合格。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规则规定,鉴定产品不合格。各项技术指标中的极限数值采用修约值比较法。 7.5 出厂检查与型式检查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再从双倍量的包装中抽取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6 经出厂检查合格的产品,签发“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7 若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或选定法定饲料质检机构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和鉴定,予以仲裁。 8 标签 应符合GB 10648的规定。 9 包装、运送、贮存和保质期 9.1 包装 采用铝塑袋包装,密封整洁,标签直接印刷在包装袋上,以便查看。 9.2 运送 运送过程应避免雨雪浸湿,受热受潮。搬运装卸时小心轻放。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9.3 贮存 存放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合存放。 9.4 保质期 在符合运送、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原包装产品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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