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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现状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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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慈溪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现状研究     摘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已成为“十三五”以及未来大气污染防控的重点领域,根据慈溪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现状,本文分析了慈溪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慈溪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问题;建议 :X511 :A :2095-672X(2019)12-00-02 Abstract: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has become the key field of ai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during the 13th five-year plan and in the future.According to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controlling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in Cixi,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in controlling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in Cixi, and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controlling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in Cixi. Key word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Problem;Suggesti 目前,慈溪市大气污染特征呈现区域性复合型污染,在PM2.5尚未达到二级标准的情况下,臭氧浓度居高不下,2018年慈溪市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为177μg/m3,超标10%左右,臭氧已成为影响该市环境空气优良率和环境综合指数的首要因子。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沸点在50~260℃之间、室温下饱和蒸气压超过133.32Pa,常温下以蒸汽形式存在的一类有机物,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含氧有机化合物(醛、酮、醇、酯、醚等)、卤代烃、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1]。VOCs排放已日渐成为制约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主控因子之一,迫切需要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 1 慈溪市工业VOCs治理现状 “十三五”以来,慈溪市不断提高VOCs治理的重视程度,加强工业VOCs治理。2016年,为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慈溪市制定印发了《慈溪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方案(2016—2018年)》,对化工、纺织印染、印刷包装、化纤、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工业涂装(包括木业、木家具制造)、合成革、制鞋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整治,历时三年,共整治相关企业305家,主要治理企业如表1所示。各相关企业通过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和环境管理等措施,VOCs年排放量削减2202.20吨。 1.1 合成革企业 治理企业数量1家;治理措施:(1)做好车间废气收集等过程控制措施。(2)增加水喷淋+活性炭吸附末端处理设施。(3)落实废气定期检测、完善设备运行台帐等环境管理措施。治理后VOCs减排量0.88(吨/年)。 1.2 纺织、印染企业 治理企业数量3家;治理措施:(1)做好车间废气收集等过程控制措施。(2)定型废气处理设施由现有的水喷淋改为冷凝回收+水喷淋+静电除油。(3)落实废气定期检测、完善设备运行台帐等环境管理措施。治理后VOCs减排量40.42(吨/年)。 1.3 印刷、包装企业 治理企业数量11家;治理措施:(1)部分采用水性油墨、无/低醇化学溶剂的润版液等源头减量措施。(2)做好车间废气收集等过程控制措施。(3)部分增加废气末端处理设备(包括水喷淋、水喷淋+活性炭、UV光催化+二级活性炭等)。(4)落实废气定期检测、完善设备运行台帐等环境管理措施。治理后VOCs減排量28.72(吨/年)。 1.4 化纤企业 治理企业数量3家;治理措施:(1)做好车间废气收集、加强活性炭更换等过程控制措施。(2)部分增加废气末端处理设备(包括水喷淋、活性炭、UV光催化+二级活性炭等)。(3)落实废气定期检测、完善设备运行台帐等环境管理措施。治理后VOCs减排量94.49(吨/年)。 1.5 橡胶和塑料制品企业 治理企业数量42家;治理措施:(1)同步带企业采用环保粘胶剂等源头减量措施。(2)做好车间废气收集、加强活性炭更换等过程控制措施。(3)部分增加废气末端处理设备(包括活性炭、水喷淋+活性炭等)。(4)落实废气定期检测、完善设备运行台帐等环境管理措施。治理后VOCs减排量249.08(吨/年)。 2 存在问题 2.1 治理工作覆盖面不够 慈溪市有各类工业企业2.5万多家,其中列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合成革、印刷包装、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鞋、化纤、电子信息等10类工业VOCs排放重点行业中涉及VOCs排放的规上工业企业约800多家,已开展整治工作的305家企业(规上企业93家)仅占了很小的比例。 2.2 源头控制力度不足 有机溶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的使用是VOCs重要排放来源,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激励不足、投入成本高、应用技术受限等原因,目前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措施明显不足。据统计,我国工业涂料中水性、粉末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不足20%,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40%~60%的水平[2]。在上一轮VOCs整治中,我市仅7家企业采用水性涂料(油墨)。 2.3 运行管理不规范 VOCs治理需要全面加强过程管控,实施精细化管理,但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未建立、人员技术能力欠缺等问题。305家整治企业有200家采取活性炭吸附工艺,其中部分企业存在长期不更换吸附材料的问题;一些企业采用燃烧、冷凝治理技术,但运行温度等达不到设计要求。 3 对策建议 3.1 启动新一轮VOCs整治工作 全面排摸建立全市涉VOCs工业企业动态名录,对未经整治的企业,启动新一轮VOCs整治,建议通过2年时间,到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现有企业的VOCs整治工作。 3.2 切实加强源头管控 大力推广使用水性、低毒、低(无)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从源头上尽最大可能削减挥发性有机物质的使用与排放。例如在采用溶剂型涂料的工业涂装企业,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粉末、能量固化等涂料,鼓勵工业涂装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要求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全面使用水性胶粘剂;印刷包装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水性、大豆基、能量固化等低(无)VOCs含量的油墨和低(无)VOCs含量的胶粘剂、清洗剂、润版液、洗车水、涂布液;在纸制品包装、塑料软包装等领域,推广使用柔印等低(无)VOCs排放的印刷工艺;在塑料软包装领域,推广应用无溶剂、水性胶等环境友好型复合技术等。 3.3 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引进先进技术,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尽可能采用环保密闭型生产成套装置。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要求工业企业依据排放废气的风量、温度、浓度、组分以及工况等,选择适宜的技术路线,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 4 结语 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城市的挥发性有机污染已成为监测和控制的对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监测人员要注意对对挥发性有机物区域的监测和污染排放识别, 根据相关的实际情况, 可以运用多种方法相结合有针对性治理,以提高城市空气质量。 参考文献 [1]宋宇,马臣.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分析[J].环境与发展,2019(03):220-221. [2]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OL].http://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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