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阿尔泰智能家电科技有限公司甲方(发展商): 深圳市阿尔泰智能家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经销商): 证件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拓展“家博士”智能家居系统市场,鉴于乙方对甲方之经营理念.无线智能家居系统的特性.品牌经营情况等全面了解以及对甲方经营管理模式及产品定位的认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授权乙方经营“家博士”智能家居系列产品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知识产权:特指“家博士”商标、标志、商号、“家博士”VI系统,“家博士”经营管理模式,乙方只能在本合
2、同授权范 围内合理使用。 推广用品:泛指由甲方统一设计制作的供促销所用赠品或装饰品。产品:“家博士”智能家居系统系列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其他同类系列产品。 第二条:区域及返利方式1、乙方经销区域范围是_省 (自治区)_市_区(县), 路(街道) 号, 乙方只能在此区域内经营业务,不能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营。乙方完全理解此种授权仅针对实体店销售,并不包含任何的网络销售方式,乙方也不属于独家经营或区域代理。2、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为取得本产品的经销商资格,须于本合同签署当日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投资款_元,作为乙方取得上述资格之对价(乙方认同该对价已包括:乙方取得的区域
3、性销售者权益;甲方产品研发的资金投入;甲方的产品、VI系统等的无形资产权益;甲方产品广告费用和品牌推广费用等)甲方首批给乙方按市场价铺价值人民币_元的产品。 3、乙方取得甲方区域经销商资格后进货。甲方为扶持乙方开拓市场,在乙方后续进货按相对应的优惠价的基础上按累计进货达到叁万返叁仟的比例直至返完 元(以货物形式抵充)。另年终累计进货额达到15万按3%奖励,30万按4%奖励,50万按7%奖励,80万以上按10%。4、甲、乙双方各自独立的经营主体(独立法人或者个体商户),双方之间不存在共同投资、雇佣、承包、联营或者合伙关系,甲乙双方应独立承担与各自业务相关的经营费用、债权、债务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
4、营责任。第三条:交货方式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家博士】智能家居系列产品按乙方发出的订货清单执行。甲方负责将货物发出,为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用由乙方承担。2、鉴于【家博士】智能家居系列产品生产有部分手工工序,需要一定制作周期,故乙方每次进货需提前5天向甲方发出订货通知,乙方订货均执行款到发货,甲方帮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收到乙方的订货通知时,应当保证在收到乙方货款的7个工作日内发货。第四条:销售政策及物流1、 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产品当天进行数量、品种、质量等验收,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货后两天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预先通知甲方,并传真一份确认函,否则视为乙方接受并认可该批次进货的数量
5、、品种与质量。由于运输中导致损坏或丢失的按法规由承运方负责,甲方帮助乙方追究承运方法律责任。在销售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在两天内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甲方收到退回货品后,经验收确认属质量问题进行调换,运费由甲方承担。2、 乙方后续进货按其所取得资格之相对应的折后价格进货,双方采取订货与发货的方式执行。如有新款推出,供货价格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遇市场原物料价格浮动导致产品价格的涨跌,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 销售价格:因不同城市,不同地段及消费能力的差异,甲方不对产品的终端零售价做硬性规定,乙方可在甲方给出的建议零售价基础上自行浮动。4、 货款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乙方向甲方提
6、交订货清单,并经甲方收悉确认后,按乙方订单核算货款、备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在7个工作日将货物发出。5、 换货规定:乙方与甲方发生的换货均以货物形式处理,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运费的换货条件:a、售前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b、售后一个月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商品,如机器损坏及无法修复的主机(非人为损坏)。6、 不允许退换货商品:如脏残旧的所有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均不在调换之列。7、 物流费用:除合同规定的产品质量问题以外,其他产品运输发生的物流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组织全国市场的营销企划及大型促销方案,为保证品牌宣传的整体性,有关产品的电视广告、报纸广告、杂志广告、
7、网络、宣传资料等由甲方统一安排,费用由甲方支付,宣传效果由甲乙双方共享。当地广告投放与否由乙方根据当地市场状况自行安排。2、 甲方负责【家博士】智能家居新产品的开发及生产。3、 产品实行三包。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假冒产品信息、货物仓储情况、本区域市场动态等。2、 乙方不得对产品及包装进行修改和变动,保证产品的整体形象。3、 乙方有权在授权的区域内开展销售活动,不得将本品牌的产品转移至没有授权的地方销售(不得跨区域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在网络上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已收费用,也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七条 合同
8、期限及终止1、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若乙方需要续签合同,须在期满六十天内向甲方申请续签。2、 本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提前终止后一周内,乙方应停止使用甲方的所有授权,并停止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对外表明或宣称其有权继续销售【家博士】系列产品或者与甲方有任何关系。第八条 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时足额付款时,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乙方所交任何款项。如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足额赔付。2.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额外赔偿本合同金总额的50%作为罚金付给守约方,并且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
9、纠纷处理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抗拒,也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或者事由。如因不可抗力行为、法律政策变化以及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时,甲乙双方无须对对方承担任何责任。2、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区域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第十条 甲方特别提醒1、 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主体。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全面仔细的考察销售市场,签订本合同后,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2、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后,非经对方同意或无本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情形出现的,任何一方均无权提前单方解除
10、合同。3、 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没有补进货物,且无任何书面以及文字说明,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经销权。第十一条 其他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即生效。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有关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任何一方的各种广告宣传及其他资料、说明性文件、都不构成合同条款,甲、乙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以本合同为准。如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不得作为证据使用。5、 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已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应以本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双方均已充分了解本合同全部文字规定的具体含义,自愿签署,接受其约束,并享有相应的合同权利。6、 宣传商标品牌无形资产及侵权追究所得归甲方所有。7、合同签订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 甲方:深圳市阿尔泰智能家电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 甲方电话:0755-66842726 乙方电话:_传真:0755-66842726 乙方地址:_ _ 签约时间:_年_月_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忠信路9号汇亿财富中心1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