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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锯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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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全 许 办(2023)77号附 件油 锯 产 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行细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八月油 锯 产 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行细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目 录1 总则 (1)2 管理机构和检查机构 (1)3 公司取得油锯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2)4 申请和受理 (2)5 公司生产条件审查 (4)6 产品抽样与检查 (4)7 审定与发证 (5)8 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6)9 收费办法 (7)10 附则 (7)附件1 产品的申证单元及规格型号 (8)附件2 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9)附件3 生产公司应具有的生产设备和检测器具 (10)附件4 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检查

2、规则 (11)附件5 油锯产品生产许可证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办法 (12)附件6 油锯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查抽样单 (29)附件7 经济联合体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页 (30)油 锯 产 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行细则 1 总则 1.1为了做好油锯产品(涉及油锯锯链、油锯导板)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第19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行细则。 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油锯产品的所有公司、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

3、公司),不管其性质和从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公司不得生产或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油锯产品。1.3 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油锯产品:油锯、油锯锯链、油锯导搬,发证单元见附件1。 2 管理机构和检查机构 2.1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负责油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油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的平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为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油锯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便携式林

4、业机械质量监督检查中心,具体职能为负责起草和宣贯油锯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行细则;审查、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公司申请;组织对申请取证公司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对申请取证的公司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质量检查报告进行审查汇总,将符合发证条件公司的有关资料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油锯产品审查部 地 址:哈尔滨市学府路374号 邮政编码:150086电 话:、6664231(传真)联 系 人:赵大伟、李凯捷、王振东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油锯生产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

5、处工作。2.4油锯生产许可证的检查工作由国家便携式林业机械质量监督检查中心承担。国家便携式林业机械质量监督检查中心 地 址:哈尔滨学府路374号邮政编码:150086电 话::、6664231 传 真: 联 系 人:赵大伟、李凯捷、王振东 公司可将所抽、封的样品送上述所批准承担生产许可证检查工作的检查机构。3 公司取得油锯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以下基本条件:3.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3.2 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采用标准见附件2);3.3 具有对的、完整的技术文献和工艺规定;3.4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

6、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查手段(见附件3);3.5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纯熟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人员;3.6 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3.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规定。4 申请和受理4.1 公司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4.1.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公司申请时需携带原件);4.1.3 换证公司提交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以上材料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审查中心各一份。)4.2 申请和受理程序4.2.1公司应到其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规定填写。申请书中“

7、产品名称”一栏填写申证单元,“规格型号”一栏填写产品规格,每一申证单元填写申请书一式三份。 4.2.2公司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4.1规定的申请材料报送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4.2.3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公司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告知书,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立即退回公司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材料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公司自负。4.2.4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规定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留存一份申请书备案,并在受理公司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 4.3无论其性质和从属关系如何,凡公司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均可单独申请生

8、产许可证。4.4经济联合体有关公司生产许可证的申请。4.4.1对于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联合体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可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经济联合体也可申请生产许可证,但必须将所有所属子公司及生产厂在申请时注明,所有所属子公司及生产厂都取得了生产许可证或经审查所有达成合格规定期,经济联合体方可取证,只有以经济联合体的名称出厂的产品,方可标注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联合体的分公司或生产厂、点,可由经济联合体分别和每一个分公司(生产厂、点)一起申请生产许可证(持经济联合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该经济联合体的证明),其产品应标注各自

9、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也可由经济联合体统一申请生产许可证,但必须将其所有的分公司及生产厂、点在申请时注明,所有分公司及生产厂、点都必须接受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查,分别缴纳相关费用,并所有达成合格规定方可取证,其产品可以标注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由经济联合体统一领取生产许可证后,又新增长子公司或生产厂、点,应及时申请补充审查和产品检查。对新增长的子公司或生产厂、点,补充审查和产品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如不合格,不得使用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否则,吊销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4.4.2 经济联合体统一申请生产许可证时,除填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外,还应填写经济联

10、合体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页(见附件7)4.5 增项和升级的申请。公司办理生产许可证证书增项或升级时,除提交4.1.1和4.1.2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生产许可证原件(对于采用正本、附件形式打印证书的,只提交附件原件)。 5 公司生产条件审查5.1 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组,审查组的组成应符合下述原则: 5.1.1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所有审查组成员的身份应具有公正性,与公司有利益关系者,公司可规定予以回避; 5.1.2 审查组应由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及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专家组成。审查时请公司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代表参与; 5.1.3 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5.1.4 审

11、查组成员一般为2-4人。 5.2 现场审查5.2.1 审查部自接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公司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5.2.2由审查部拟定现场审查日程安排,制定审查计划,并提前告知公司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公司。 5.2.3 现场实际审查时间一般为1-3天。 5.2.4审查组的现场审查活动应覆盖公司生产条件中有关申证产品的所有规定,按油锯产品生产许可证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办法(见附件5)进行审查,并做好记录。审查组组长应保证审查活动符合审查计划规定。 5.2.5 审查组在现场审查结束前向公司报告审查情况。对现场审查合格公司中所存在的问题,公司应在规定期间内向审查部提

12、交整改报告。5.2.6对于已提出申请且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受理的公司,如不接受或不配合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应按不合格解决。 5.2.7 对于生产条件审查不合格的公司,审查部应向公司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并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接到审查部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告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告知书。公司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告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6 产品抽样与检查 6.1对于生产条件审查合格的公司,审查组在现场审查同时,根据油锯 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检查规则(见附件4)抽样,并填写抽样单一式三份。审查组应对抽样过程的真实

13、性负责。6.2 公司应在封样后15日内将样品送(寄)至检查机构。 6.3 检查机构在收到公司送交的抽样产品后,应保证产品检查活动符合油锯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检查规则(见附件4)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毕检查工作,并提交产品质量检查报告一式三份。检查机构应对检查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检查报告生产公司、审查部、审查中心各留存一份。6.4对于已提出申请且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受理的公司,如不接受或不配合产品检查应按不合格解决。6.5对于产品检查不合格的公司,审查部应向公司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并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接到审查部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告知书,同时收

14、回生产许可证受理告知书。公司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告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重新到公司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重新填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无需重新交纳审查费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申请后,15日内告知该产品审查部,及时到公司重新抽样、封样、公司重新交纳检查费用。如再不合格,2个月后重新提出取证申请。 7 审定与发证7.1 证书填写采用正本、附件形式,正本“产品名称”一栏填写“油锯(产品明细见附件)”,每个公司一张正本;附件填写申证单元、规格型号,每个公司一张附件。公司有多个同类(高把或短把)型油锯产品,依据标准按发动机排量划分四档:90cm3;7089c

15、m3;4569cm3;45cm3,在同一档内的多种型号油锯可采用产品覆盖原则,既功率大的产品覆盖功率较小的产品,跨档的油锯不能互相覆盖,需单独申请。不同型号的锯链、导板均需单独申请。7.2审查部对公司的申请书、营业执照、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检查报告等申证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7.3审查部应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的申证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按全许办202360号文的有关规定,将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司名单并申请书 (原件一份)、营业执照 (复印件一份)、公司生产条件审查记录 (原件一份)、公司生产条件审查报告 (原件一份)、产品检查报告(原件一份)、抽样单(原件一份)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每个申

16、证单元一份。7.4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接到审查部汇总的合格公司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毕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7.5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上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毕审定。 7.6 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并公告。 7.7经审定,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将上报材料退回审查部。 8 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8.1油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自证书批准之日算起。8.2申请取证公司持生产许可证受理告知书,其产品在自受理告知书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无证论处。8.3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产品标准发生改变的,由审查部提出重新

17、检查和评审方案,由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并组织补充审查。8.4 公司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涉及改建、改制、扩建、迁移获证产品的生产地点等),应在变化后3个月内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相关申请材料转交审查部,并由审查部组织重新进行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查后,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8.5公司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将更名申请报告、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以及原发生产许可证证书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

18、换证书。8.6公司应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因毁坏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无法辨认的,应当及时在省级以上重要报纸上登报声明,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将报刊原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补领证书。8.7 获得油锯生产许可证的公司,应自生产许可证批准之日起半年内,在包装及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为:XK03-201-其中,XK表达生产许可证标记,03表达行业编号,201表达产品编号,表达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8.8 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公司,不得将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转让别人使用。

19、8.9 销售油锯产品的公司,应保证所出售的产品已获取有效的生产许可证。8.10 参与生产许可证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中关于工作纪律的规定,违者要按规定严厉解决。 9 收费办法 9.1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公司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 9.2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生产许可证收费涉及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查费和公告费。 9.3 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23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告知,

20、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公司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长一个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审查费由公司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9.4 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400元。公告费由获证公司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9.5费用的收取方式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 2023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告知精神执行。9.6 产品检查费:由公司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的计价费19961500号文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告知中规定的标准向检查机构交付。 9.7 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收费办法或调整收费标准时,自物价管

21、理部门的文献下发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10 附则 10.1 本实行细则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2023)77号文批准正式实行。10.2 本实行细则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10.3 本实行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实行细则即行作废。附件1 产品的申证单元及规格型号序号申 证 单 元规 格 型 号1油锯YG(高把)2油锯YD(短把)3油锯 锯链JL10 JL84油锯 导板DH50、DH60附件2 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1油锯GB/T5392 油锯 技术条件GB/T5390 油锯 耳旁噪声测定方法LY/T1198 油锯 锯切实验方法 简易法LY/T1199 油锯 台架实验

22、方法2油锯 锯链LY/T1187 链锯 锯链3油锯 导板LY/T1188 链锯 导板附件3 生产公司应具有的生产设备和检测器具一、 生产公司应具有的生产设备各油锯生产公司至少应具有整机装备线。二、 生产公司应具有的重要检测器具1油锯序号检测器具名称精度1测功器1%2声级计0.5dB3燃油消耗仪1%4转速表0.2%5干湿度计湿度2% 温度 1k6弹簧测力计2%7秒表0.5/d8钢卷尺1mm9几何量测量器具2油锯 锯链1洛氏硬度计0.5HRC2卡尺0.023千分尺0.0014钢卷尺1mm5材料实验机1%3油锯 导板1粗糙度比较样块2洛氏硬度计0.5HRC3公法线千分尺0.0014杠杆千分表0.00

23、25平台1级6卡尺0.027材料实验机1%附件4 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检查规则根据标准中规定,抽样是在公司成品库或销售部门、用户中进行随机抽样,在公司成品库中抽样时,在一批基数为25台油锯中随机抽取2台;分别在一批基数为151280条锯链中和一批基数为151280块导板中,随机抽取10条锯链和10块导板及组成锯链和导板的重要零件各抽取10个,所抽样品应为生产公司自检合格的近期产品。检查项目和检查结果的综合鉴定原则:一、 油 锯(12项)检查项目A类:锯切效率、锯切燃油消耗率B类: 常温起动、怠速性能、怠速翻转性能密封性、主机比质量、发动机最大功率、发动机最低燃油消耗率、手拉起动性能、耳旁噪声测

24、定、包装与标志。检查结果的综合鉴定原则:(1)批量N25,样本大小n02,合格鉴定数Ac1,不合格鉴定数Rc2;(2)单位产品不合格鉴定:除锯切效率和锯切燃油消耗率必须合格外,其它项目允许有一项不合格,若不合格项多于一项则鉴定该单位产品为不合格;(3)样本中不合格品个数小于或等于合格鉴定数Ac,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二、油锯锯链(9项)检查项目A类项:静破断拉力B类项:锯链挠度、切齿链片硬度、切齿刃口质量、传动链片厚度。C类项:链片转动灵活性、切齿镀层质量 、各切齿限料量最大相差值、锯链零件的表面质量。检查结果的综合鉴定原则:样本大小A类n5; B类和C类n=10;A、B、C各类项

25、目的不合格数分别小于或等于相应的合格鉴定数0、4、7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三、油锯导板(10项)检查项目A类项:静载实验残余挠度B类项:导轨面硬度、导板槽对称度、导板槽宽度、导轮转动灵活性。C类项:导轨两侧面平面度、导板槽深度、导板体厚度、导轨面粗糙度、标志和防锈解决。检查结果综合鉴定原则:样本大小A类项n=5; B类项和C类项n=10; A、B、C各类项目的不合格数分别小于或等于相应的合格鉴定数0、4、7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附件5油 锯 产 品生产许可证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办法说 明1 本办法合用于申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公司的生产条件审查评价。2 本办法具体按:一、质量管理职责,二、生产资

26、源提供,三、技术文献管理,四、采购质量控制,五、过程质量管理,六、产品质量检查,七、文明安全生产共7章23条43款进行审查评价。每一款的审查内容按“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结论进行评估。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公司出现的不合格是偶尔的、孤立的现象,并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公司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3 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公司审查后,要填写本办法后面的公司生产条件审查不合格项目汇总表(表一),并对审查出的所有不合格项目(以款计)进行综合评价,然后再填写公司生产条件审查报告(表二),其中审查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审查结论的拟定原则是:2.

27、1生产设施、2.2设备工装、2.3测量设备、6.3出厂检查共4条6款为否决项目,若所有合格;同时,其它非否决项目(共19条37款)中(1)若无严重不合格,而一般不合格不超过10款;(2)或者若存在1款严重不合格,而一般不合格不超过8款,审查结论为合格。否则审查结论为不合格。4 本办法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公司的生产条件审查的全国通用办法。公司生产条件审查时,还应结合该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行细则一同使用。5 本办法中的“此项不合用”一栏用以写明对生产某种产品的公司审查时可删减的条款。对于行业特殊规定应增长条款或删减条款,均需各产品审查部在制定某种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行

28、细则时加以论证和规定,并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实行。6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生产许可证公司生产条件审查办法一、质量管理职责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合用1.1组织领导1 公司的领导中应有人负责公司的质量工作。 1是否指定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量工作。2其职责和权利是否明确。查有关文献和座谈。2 公司应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且职权明确。1是否设立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2其职责和权利是否明确。同上。1.2方针目的1 公司应制定质量方针和可测量的质量目的。1是否制定了质量

29、方针和质量目的。2质量目的是否可测量。查有关文献。2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的应贯彻实行。1是否进行了宣贯,各级人员是否知道并理解。2质量目的是否在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分解。3是否对质量方针和质量目的进行考评。1查记录。2查文献。3与各级人员交谈。1.3管理职责1 公司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互相关系。1是否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2是否规定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互相关系。查文献。2 在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行。 1是否有相应的考核办法。2是否严格实行考核并纪录。1 查文献。2查考核记录。二、生产资源提供 序号审查项目

30、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合用2.1*生产设施公司必须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工作场合和生产设施,且维护完好。1是否具有满足申证产品的生产设施和场合。2生产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按其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工作场合和生产设施的最大生产能力。2.2*设备工装1 公司必须具有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行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1是否具有实行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2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宜。按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生产能力(可检查设备档案并进行现场核算)。2 公司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规定

31、。设备工装性能和精度是否满足加工规定。现场抽取任意申证单元任意规格产品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各3台(局限性3台的全抽)进行检查,其生产能力通过现场生产进行验证。如产品不合格,允许加倍验证一次。2.3*测量设备1 公司必须具有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行细则中规定的检查、实验和计量设备。1是否有实行细则中规定的检查、实验和计量设备。2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宜。3对于装配型公司,必须有出厂检查、实验和计量设备。按其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标准物质)的检测能力(可检查档案,必要时进行现场核算)。2 公司的检查、实验和计量设备的性能、准确度能满足生产需要和达成检定规程的规定,并在检定或

32、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1检查、实验和计量设备的性能、准确度是否满足并达成检定规程的规定。2在用检查、实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记。1查管理制度。2查台帐。3查周检计划。4查检定证书/记录。5检查规定的在用的检查、实验和计量设备,其是否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和校准。抽取2-3个检查项目进行检查,验证检测设备能力。24人员规定1 公司领导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1 是否有基本的质量管理常识。了解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计量法(简称“三法”)对公司的规定 ,(如公司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了解公司领导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2 是否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了解产品标准、

33、重要性能指标等;了解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检查规定。与公司领导进行交谈,分析其对相关知识了解的情况。2公司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1是否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2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抽查5-10名(局限性5名全抽)技术人员(必须涉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座谈,或查阅有关档案文献和培训记录3公司的工人应能看懂相关技术文献(图纸、配方和工艺文献等),并能纯熟地操作设备。1.是否能看懂相关图纸、配方和工艺文献。2. 是否能纯熟地操作设备。抽3-5个工种,每工种选1-2人提问,并进行实际操作考核。注:序号带有“*”者为否决项,下同。三、技术文献管理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

34、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合用3.1技术标准1 公司应具有和贯彻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行细则中规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是否有实行细则中所列的与申证产品有关的标准。2是否为现行有效标准并贯彻执行。1. 对照细则查阅标准及有关文献。2.与有关技术人员交谈,了解标准贯彻执行情况。2 公司制定的产品标准应严于或达成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经本地标准化部门备案。 1公司制定的产品标准是否经本地标准化部门备案。2公司产品标准重要技术和性能指标不得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1.查公司标准备案手续。2.查公司标准水平评价材料。若无公司标准。3.2设计文献1公司的

35、设计文献应具有对的性,设计文献的绘制、标注、技术指标、编号、图面质量等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规定,且签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1设计文献的绘制、标注、技术指标、编号、图面质量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规定(尺寸及公差、技术规定等应明确、合理,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设计规则)。2设计文献签署、更改手续是否正规完备。每申证单元抽取1个规格的10-15张图纸进行检查。2公司的设计文献应具有完整性,文献必须齐全配套。设计文献是否完整、齐全(涉及设计任务书、计算书、图样目录、零部件明细表、总装图、部件图、零件图、技术规定、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检查所有申证覆盖产品的设计文献。3公司的设计文献应具有统一性,公司各车间

36、、部门使用的文献必须完全一致。1图样和技术文献是否统一,底图、蓝图、实物是否一致。2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献是否一致。抽查3个部门(必须涉及车间)在用的任一规格产品图样(10-15份)。3.3工艺文献1公司应有各种工艺文献的明细表,并与实际工艺文献相符。1是否有工艺文献的明细表。2明细表与工艺文献是否相符。1查工艺文献的明细表。2每单元抽取1-3个规格的工艺文献与工艺文献明细表对照检查。2公司的工艺文献应对的、完整、统一,且签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1工艺文献是否对的、完整。工序、工步、加工方法和技术规定、装夹方式、设备、工装、检具、工艺参数等应明确、合理;工艺文献目录、明细表、工艺过程卡、工序卡

37、、作业指导书、检查规程等内容完整。2各部门使用的工艺文献是否统一。3签署、更改手续是否正规完备。每申证单元抽取1个规格在用的工艺文献(关键、特殊工序必抽)10-15份(局限性10份的全抽)检查。3.4文献管理1 公司应制定技术文献管理制度,文献的发布应通过正式批准,使用部门可随时获得文献的有效版本,文献的修改应符合规定规定。 1是否制定了技术文献管理制度。2发布的文献是否经正式批准。3使用部门是否能随时获得文献的有效版本。4文献的修改是否符合规定。1查文献管理制度。2分别在文献管理、使用部门各抽3-5种文献,查文献批准、有效性和修改情况,验证技术文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 公司应有部门或专(兼)

38、职人员负责技术文献管理。是否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献管理。检查有关文献和记录。四、 采购质量控制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合用4.1采购制度1公司应制定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的质量控制制度。1是否制定了采购质量控制制度。2制度内容是否完整合理。查有关文献。2公司如有外协加工等委托服务项目,应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控制办法。1是否制定了外协加工等委托服务项目的质量管理控制办法。2该办法内容是否完整合理。查有关文献。若无委托服务项目。4.2供方评价1公司应制定供方评价准则,并对供方进行评价,在合格供方采购,以满足产品质量需要。 1是否制定了供方评价准

39、则。2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供方评价。查供方评价准则,并抽查10-15个供方档案、10个采购协议(关键、安全件必查)。2 公司应保存原、辅材料、零部件的供方及外协单位的名单和供货、协作质量记录,并对供方及协作方进行质量控制。1是否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2是否对供方及协作方进行质量控制。查有关纪录,抽查10-15个供方档案、10个采购协议(关键、安全件必查)。4.3采购文献公司应根据正式批准的采购文献进行采购。1是否有采购文献(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采购协议等)。2采购文献是否明确了验收规定。3采购文献是否经正式批准。4是否按采购文献进行采购。抽3-5种重要外购外协件,查有关采购文

40、献及记录。4.4采购验证公司应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零部件以及外协件进行质量检查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证,检查或验证的记录应当齐全。1是否对采购及外协件的质量检查或验证作出规定。2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或验证。3是否保存检查或验证的记录。检查有关检查或验证规定,并抽查10-15份检查或验证记录。五、 过程质量管理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合用5.1工艺管理1 公司应制定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并严格进行管理和考核。 1是否制定了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其内容是否完善可行。2是否按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1查有关制度和考核办法。2查考核记录。2 公司职工

41、应严格执行工艺管理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献进行生产操作。是否按制度、规程等工艺文献进行生产操作。抽查3-5名工人(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操作工人各1名)进行现场考核5.2质量控制1 公司应对生产中的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进行质量控制,并应在生产工艺流程图上标出关键的质量控制点。 1是否对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设立了质量控制点。2是否在工艺流程图上标出质量控制点。查工艺流程图或有关工艺文献。2 公司应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并依据程序实行质量控制。1是否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其内容是否完整。2是否按程序实行质量控制。1查每个质控点的操作控制程序。2现场抽1-3个质

42、控点,查实行情况。5.3特殊过程对产品质量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特殊过程,应事先进行设备认可和人员鉴定,并按规定的方法和规定进行操作和实行过程参数监控。1对特殊过程(如热解决、铸造等工序)是否事先进行了设备认可和人员鉴定。2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和过程参数监控。1查特殊过程控制文献。2查设备认可和人员鉴定记录。3现场查看操作及过程参数监控记录。六、 产品质量检查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合用6.1检查管理1公司应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查机构或专(兼)职检查人员。并制定质量检查管理制度以及检查、实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1.是否有检查机构或专(兼)职检查人员,能否独立行使权力。2.是否制定了检查管理制度和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1.查有关文献。2.查管理制度。2公司如有委托检查项目,必须委托有合法地位的检查机构并签有正式的委托检查协议。1.重点审查型式实验是否委托有合法地位的检查机构。2.委托检查是否签有正式的委托检查协议。1.查检查报告、记录。2.查委托检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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