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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城镇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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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香城镇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邹城市卫生局邹卫防字【2011】1号文件精神及具体工作部署,确保2011年春节期间社会大局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联合卫生院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打击非法医疗违法行为,防止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一、组织领导成立香城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香城镇镇长田野任组长,卫生院院长詹昭珠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镇派出所所长及镇法制科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信息汇总及绩效考评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由镇派出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镇派出所负责专项行动中各项具体执

2、法工作的落实和辖区内有关行动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二、行动时间2011年2月3日至2011年6月20日三、主要措施(一)实施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非法行医问题的底数 由派出所执法人员组织人员,联合镇卫生院卫生监督所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尤其是外来人员集中村庄和人口密集的采矿企业集中区域)的黑诊所、药店坐堂行医、非法设置医疗广告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非法行医的详细情况,摸清非法行医问题的底数,建立管理台帐。(二)深入开展专项打击,严格执法,取缔非法行医活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坚决取缔黑诊所,严厉处罚坐堂行医行为,坚决拆除、清理非法设置的医疗广告招牌、条幅以及其他各

3、种非法医疗广告,认真查处卫生监督部门或其他部门移送的非法行医案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及其他相关违法行为。(三)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对非法行医行为的纵深打击主动加强与卫生、药监、工商、街道城管办的联动,全面收集信息,强化综合整治,有针对性地实施纵深打击。对持有合法证照的药店内存在的坐堂行医行为,在处罚违法行为的同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药监、工商部门,由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吊销其证照;通报街道城管办,严禁非法医疗广告的设置审批;通报出租屋管理部门加强出租屋管理,对容纳非法行医行为的出租屋业主给予相应的严厉制裁。 (四)强化监管,严密监控非法行医行为由镇街派出所执法队组织力量联合相关部门对本辖区

4、内的非法行医活动严防死守,精确打击。由卫生院卫生监督组织开展对非法行医及相关问题的专项监察,并在2011年2月份的下旬组织开展对各街道执法队查处非法行医工作的任务部署情况、工作落实情况、台帐管理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各街道实际工作绩效纳入综合执法考评。(五)梳理线索,复查全年查处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由各街道执法队组织人员对2010年全年查处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进行梳理,查找线索,对涉及多次处理的药店、诊所及其他非法行医行为进行重点复查,对屡犯不改、顶风作案的要给予重点打击,对其中有正规手续的药店,及时通报药监部门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六)加强医疗安全知识宣传和就医引导镇相关科室及各街道执法队

5、要主动协调卫生及街道城管部门,加强医疗安全卫生宣传引导工作,指导辖区内的合法诊所在显著位置设置就医指示标识,为正规医疗指引标识的设置开通绿色通道。四、工作要求(一)非法行医问题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政治高度看待这一问题,各执法队队长要高度负责,真抓实干,亲自牵头组织措施制定和工作落实。(二)要保持高度警惕性,行动期间,各街道执法队要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执法人员全天值班,对上级交办、媒体报道、群众投诉、部门移送等渠道转来的所有涉及非法行医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予以查处。(三)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完善各项应急工作预案,妥善组织公共信息发布工作,

6、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诱发社会不稳定事件,对行动的战况要主动联系媒体给予正面报道。(四)要保持高度责任心,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认真履行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公平、公正、及时、稳妥地处理非法行医案件。查处坐堂行医行为时,要将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拍照并复印;对2010年度查处非法行医案件的卷宗要及时整理归类,单独存档,妥善保管。(五)要及时通报信息,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一中午12时将上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报送专项办公室;2011年3月13日将前月行动情况形成综合书面材料、4月13日前将专项行动的整体情况形成综合书面材料,报送市卫生局。镇卫生院设立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电话0537-5733120 0537-5738076香城镇卫生院20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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