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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书2015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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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书 编号: 甲方:乾安县德誉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签公章: 法人身份证号: 联电话: 乙方(被拆迁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松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被征收房屋基本概况 乙方房屋位于鸣凤大街46委,砖瓦结构,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证》姓名: 证号: ,土地面积: ㎡,《房屋产权证》姓名: ,证号: 。其被拆迁房屋内水、电、有钱、电话、电表、无线网络,取暖等设施齐全。 第二条:补偿方式 乙方自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进行补偿。 一、房屋产权调换: 甲方将座落在祥瑞家园的2套新建楼房作为与乙方产权调换的房屋。 1、住宅楼位于祥瑞家园6号楼东数1单元401室(边楼楼)房屋的总楼层数为六屋,户型为一梯两户,房屋朝南,房屋号: 建筑面积85平方米。 2、住宅楼位于祥瑞家园4号楼,一层西数第四门,南北通透,建筑面积78平方米。 二、回迁楼房标准 回迁楼房标准为:框架毛坯楼,楼层为一梯两户,户内水电预留入户接头,供暖设施齐全,楼宇门,防盗门,水表,电表,闭路,光纤入户,热能表,燃气符合各项材料及安装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供、排水、供电,供暖入网以及入住费也均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间 1、甲方保证在自征收之日起在2015提12月31日前将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必须在房屋回迁入住12个月内把每房屋《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交与乙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责任,未按时交付产权调换的新楼房,自逾期之起,甲方应按100元/天的违约金补偿给乙方。 2、若甲方责任,户型改变,甲方赔偿给乙5000元/平违约金。 第六条:特殊约定 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城建一份,拆迁办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代表:乾安县德誉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持证人): 签于 年 月 日 时分 补充协议 甲方法人:乾安县德誉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补拆迁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按照甲乙双方2015年月日签定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 一、补偿款 1.甲方先将“祥瑞家园”4号楼一层东边数第四个门(78平方米)南北通透的住宅楼回迁登记给乙方,作为回迁补偿款抵押楼(因甲方当时现金紧张)。甲方在2015年10月31日前把二十万现金交给乙方,甲方将此楼收回。其他两套回迁补偿楼不变。逾期甲方未履行约定,抵押楼所有权归属乙方。 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另在2015年4月26日之前将叁拾万元现金作为补偿款交予乙方,同时乙方搬家,将现有实际使用的房屋及土地面积一并交由甲方接管。 二:差额结算 新楼房回迁面积,由于拆迁人(甲方)原因造成的涨出多余面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不交纳任何费用。少于回迁面积3平方米之外的部分,甲方按市场价每平方米2倍的价格补偿给乙方。 三:违约责任 为了约束甲方按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以“祥瑞家园4号楼一单元1702室,面积54平方米的住宅楼做抵押。甲方如按时办理产权证,乙方无条件还抵押楼给甲方。如果甲方未按时办理产权证,抵押楼便归乙方所有。 四、费 1、所有回迁楼入住费以及当年物业费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在甲方处领取入住钥匙时,不交任何费用。 2、在办理回迁所有楼房的《产权证》时,所需的税、费伍仟元以内由乙方负责,多出部分皆由甲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违约,将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乾安县德誉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乙方(被拆迁人): 年 月 日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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