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习协议书实习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实习学生: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甲方提供乙方实践学习(以下简称实习)机会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如下。一、 乙方自愿服从甲方安排,被派驻到 (以下简称派驻单位)进行顶岗实习,甲方同意提供乙方上岗实习机会。二、 乙方具体实习的内容,由派驻单位根据乙方的专业知识予以安排,并提供必要的生产工具、劳保用具、安全装备及有关资料。三、 乙方应提前到甲方与派驻单位接受上岗实习前的基本职业素养、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及公司的纪律教育。四、 实习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考核培训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五、 实习考核期间,甲方有权根据
2、派驻单位对乙方实际表现的考核,对 不符合实习上岗重要条件或者违反派驻单位规章制度的实习学生,作出停止实习。六、 乙方在实习过程中,甲方应加强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作好安全防患工作,非因甲方的过错而受到的损害,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 乙方在实习期间不参与甲方各种社会保障、福利,亦不享受工资待遇;甲方也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在实习期间,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伙食补助人民币 元/月。根据甲方对乙方的考核结果进行浮动;以上费用按派驻单位的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八、 实习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如因特殊原因而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向
3、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九、 因乙方解除本协议而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所在单位有义务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十、 实习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及派驻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得随意旷工,积极维护甲方及派驻单位的良好形象。乙方因不按规范操作或因乙方过错行为而使甲方的财产受到损失,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十一、乙方实习中如涉及到派驻单位商业秘密、技术等内容,应遵守国家和公司关于保护企业秘密的有关规定,在实习终止前三日内,应办理好工作及资料的移交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责任。十二、实习结束后,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学校的要求对乙方的实习综合情况予以评价。十三、实习期间,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第十、十一条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支付任何违约金。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实习期满后自然失效。甲 方:签约代表人:乙 方: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