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面包车转让协议书售车方(甲方)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电话:购车方(乙方)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电话:甲方将自己购买的一辆 牌 色 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证登记人 ,于2015年7月23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二、该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甲方在转让日期之前,所有道路违章纪录及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全权负责处理,如果甲方不处理,乙方有权退车给甲方(甲方当时退钱 元给乙方)。三、如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有问题,乙方有权退车给甲方,甲方当时退钱 元给乙方。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甲方: 乙方:见证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