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刃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作业
协 议 书
重庆刃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下,就劳务作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奥林匹克花园七期项目6、7、26#楼
二、工程地点:北部新区经开园蔡家沟水库区
三、承包范围:土建工程劳务
四、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五、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六、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劳务用工管理的有关条款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严禁入场作业的人员一经查出,除甲方责令乙方撤换人员外,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2、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作业人员名单,由人力资源部、安全保卫部协助乙方统一办理《就业证》、《技能证》,甲方代收工本费。
3、甲方督促乙方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质量、法制、劳动纪律等教育,督促教育作业人员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4、甲方督促、检查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按项目部的安全、技术、质量交底进行作业,对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有权责令乙方撤换作业人员。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发生,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防火、治安督促、检查。因违规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对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处以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6、凡发生治安纠纷,属乙方内部纠纷或案件的,由乙方责任人查办,涉及甲方及施工项目部人员的,由甲方安全保卫部、项目部保卫人员协同乙方共同处理。
七、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入场前必须提交一份作业人员名单给甲方,乙方对入场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务用工条件严格审查,乙方所用的作业人员,劳动者个人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书,不签劳动合同书,又不撤离施工现场或仍然从事现场各类作业者,其发生的安全事故及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由农民工队伍责任自行负责。
2、严禁下列人员入场作业: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年满五十周岁的男工和四十五周岁的女工;患有高血压、传染病、不宜高空作业及四肢带有残疾的人员;有精神病史的人员;其它们不适宜从事建筑工地作业人员。凡符合入场作业条件的,乙方有权自行聘用。乙方作业人员进出场必须报经劳务公司驻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同意,每月报一份进出场人员变动表,未报进场人员变动表或使用不符合用工条件者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作业人员应服从施工项目部、甲方的统一调配及管理,严格按用施工项目部的技术、质量及安全交底作业,做好质量自检及每道工序的自查工作,接受甲方和施工项目部的质量监督、检查、评定。凡因违反操作规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和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每班应设立安全员,进场报名单时,应同时报安全员名单。严格遵守甲方和施工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自觉接受甲方及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管理。自备安全防护用品(符合标准的安全帽)。
5、乙方作业人员进场后应根据施工项目部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作业人员,节假日和农忙期间应保证的作业人员数量,应乙方作业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施工项目部需要造成延误工期的,乙方应负责经济赔偿。
6、乙方应教育督促作业人员节约原材料,爱护用工单位机具设备,一律不准私自动用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安全设施,若私自动用或因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的,经查证属实,由乙方按实赔偿。
7、乙方按劳务作业的施工任务应自备操作工具,自备小型机具设备,需租赁施工项目部机具设备的租赁费由乙方自理。
8、乙方作业人员发生的工伤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的24小时内通报甲方及施工项目部。
9、乙方作业人员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的,处理及善后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按责任进行划分,由施工项目部和乙方进行分摊,甲方协助处理。
八、各项费用标准
1、劳务管理费:甲方按乙方每月结算方单总额的1%收取。
2、个人所得税:按工作当地的税务部门规定的个税标准 %由甲方或项目部代征。(如乙方提供个人所得税税票复印件,甲方将返还所扣个税)
3、印花税:甲方按乙方每月结算方单总额的0.03%收取。
4、由重庆第九建设有限公司(奥林匹克花园七期工程)项目部按甲方每月出具的劳务费发票金额像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的工程营业税务及附加费3.3%的税票由乙方负责返还给甲方,作为甲方向税务机关抵缴税金的依据。如乙方不能出具已纳税费依据,则甲方按劳务费金额的3.3%代征营业税及附加费。
九、垫资
1、按施工项目部和甲方的劳务承包合同执行。
2、按照垫资约定,乙方作业人员的劳务费,由乙方与作业人员协商处理,如因在垫资范围内引发的劳务费争议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处理。
十、工资支付:
根据重巨建劳发【2005】2号文件规定,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在支付工资时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1、凡在甲方签订了劳务作业协议书的农民工队伍责任人在每次支付工资前必须提供一份作业人员的工资分配明细表交劳务管理员。
2、公司在项目的劳务管理员,根据农民工队伍责任人作出的工资表(每支付一次工资必须做一次表),要对人数及金额进行认真审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复核后,转交财务部门发放。
3、每次发工资前,由农民工队伍责任人签借条,待工资发放后三日内将工资发放表(工资表上领款人必须签字,农民工班组负责人必须在工资汇总表上签字)返回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收到工资表后,退还农民工队伍责任人的借条。
4、每次发放工资由甲方派人协助乙方共同发放作业人员工资。
十一、其它事宜
乙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场造成不良后果,劳务费余额拒付。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三、本协议有效时间: 年 月 日至工程竣工办理完财务手续后失效。
甲方:重庆刃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责任人: 责任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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