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管内外架承包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以共同遵守。一、 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1、工程名称:大嘉汇住宅区7#、8#楼工程2、承包范围:临建搭设所需的钢管及整个外脚手架搭拆工程,包括定额内所有工程工作内容,如外架的搭拆、铺走道板、护栏、挡脚板、挂安全网及兜网、搭设卸载桁架,安全防护等及项目需要配合的其它内容,脚手架受力构件为全钢管含扣件。3、甲方的内架承包给乙方,乙方以包料不包工的方式承包,乙方只提供钢管、扣件、顶托、门型架材料,
2、甲方自行安排人员搭设、拆除,并负责把拆除的材料归堆放好指定位置。甲方按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算给乙方,内架时间总工期使用为 70 天,如超过 10 天,以后按总建筑面积每天每平方米0.4元计算给乙方作为钢管、扣件材料、租金。3、甲方内架搭设完成每层支付建筑面积的80%,余下的20%主体封顶15天无息支付给乙方。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施工规范南宁市质量监督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甲方外墙钢管脚手架工程技术交底,按期保质、保量搭设好施工用钢管脚手架,挂好安全网。5、甲方人员清理平整好外架搭设及材料堆放场地,施工期间免费提供架子施工人员和看守材料人员住宿,生活用水用电。乙方进场的扣件、钢管等材料自行保管使
3、用,丢失和损坏甲方概不负责。6、乙方承包内容包括外墙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乙方不提供检测报告,不负责开税务发票,甲方以现金支付给乙方。二、工程单价和付款方式:1、乙方搭设承包外架期为 70 个工作日,从乙方开始搭架时至外架脚手架拆架时为工期计算时间。如工期提前单价不变,如超过 10 天,甲方按总建筑面积每天每平方米0.15元计算给乙方作为钢管、扣件租金。2、甲方的内外墙脚手架承包给乙方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给乙方,甲方按总建筑面积计算给乙方。3、乙方钢管拉到工地进场,甲方付给乙方壹万元(¥10000.00元)作为工人生活费和材料运输等开支费用。乙方外架按要求搭设,甲方按乙方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
4、付给乙方,作为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费、工人工资等费用,乙方外架按要求搭设封顶时,甲方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外架款拆架前支付90%,余款外架拆完5天支付完。4、施工中如需搭设施工用楼梯,则按每层200元(大写:贰佰元)计算,安全防护棚、搅拌机防护棚安全通道等,按实搭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3元。5、甲方如不付清超期款,乙方有权不拆除外架。(附:超期前必须付清所有外架工程款,超期款甲方按每月1号结清一次给乙方,乙方拆除钢管、扣件、安全网归乙方全部运走)。三、其他事项: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因搭设外架不符合规范和甲方技术交底规定,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必须按时拨款给乙方,如不按
5、时拨款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停工、拆架,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安排施工人员到现场指挥监督施工,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应加强值班,管好自己的材料,如发现有人偷盗,一经发现抓获后乙方在法律范围内处置,偷一罚百计算。3、乙方工人在搭、拆架时所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自行处理(外架原因事故的由乙方负责)甲方工人在施工中的工伤事故或人身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负责,自行处理。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并认真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4、甲方教育好其他施工项目工人,不得偷拿扣件、钢管,如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给予教育和警告,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置或罚款。5、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协议如有不足之处,双方可协商解决,双方友好合作,共同遵守,齐心协力使工程顺利竣工。工程款项结算清楚协议随之失效。6、乙方在施工中听从甲方安排,保证甲方工期,无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工期、质量、进度,甲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给奖金0.8元。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