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暖山西安周末暖场活动合同甲方:西安富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执行宣传活动事宜达成合同内容如下,以便于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活动内容单项价格1、活动单价暖山西安周末暖场活动 ,单价: 2000 元/天,每天含2种DIY小型暖场活动;(注:DIY暖场活动内容根据甲方每周选择的DIY小型暖场活动而定)。2、合同单价为综合固定单价,单价中已经包含活动费、策划费、人工费、设施设备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合同期限内,合同单价不因活动场次、活动规模、市场价格波动、税率调整、政府调价性文件等因素的调整而作任何调整。
2、3、活动地点在西安市市内以及距西安市方圆 公里之内均执行本合同单价,超过 公里以上,双方另行协商价款。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价格条款提高单价,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活动策划与执行,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所多支出的费用由乙方赔偿。第二条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六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若合同期限届满,甲方的活动正在执行过程中,则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次活动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第三条 乙方策划方案提交时间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发出的活动通知后6小时内响应,并于 日内提出策划方案供甲方参考,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即按照确认的活动方案在指定期限内完成活动的执行工作。第四条 付款方式合同付款方式
3、为月结。乙方完成活动经甲方确认并达到甲方满意度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次活动的活动款。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先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乙方提供的发票被税务机关确认为假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假票金额二倍的违约金并承担一切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 双方责任义务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活动款2、甲方向乙方提供筹办活动所需的便利,如电源、整洁场地等。并负责活动前与各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如城管,消防,治安等),以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3、乙方应按照确认的活动方案执行,并努力达到甲方的满意方度。4、 乙方应保障乙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
4、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 违约责任1、若乙方提供的活动未达到甲方的要求,则根据乙方的过错,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价款3%的金额。2、若因乙方原因未按照活动方案中要求的时间、地点、演员、内容等执行活动方案,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各自的职责,未尽事宜,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双方合作方式、价格等具体内容;双方均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通过该业务所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价格等商业秘密,若有违反,违约方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第九条 免责条件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自然灾害、战争或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均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对方,作为免责手续。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双方应协商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双方每次确认的活动细则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