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代理协议甲 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乙 方:福州沃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协议号: 签订地点: 福州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以下称甲方)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福州沃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具有签订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甲方根据集团用户市场的开拓需要,授权乙方在 福州 地区为甲方提供代理服务。现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在指定地区进行代理并作市场业务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基本条件:1、甲方与乙方双方通过合作,同意
2、由乙方发挥地域、人际优势,在指定地区进行集团业务的拓展,并协助甲方对集团用户开展维系和服务工作。2、乙方确认经过相关培训后对甲方业务已了解并具有熟练操作电信业务的能力。二、代理业务内容1、代理的业务种类包括:集团移动及其增值业务、集团固定电话及其增值业务、互联网及其增值业务、IDC、网元出租(租线)、ICT等。 2、其他: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新增的其它基本通信业务、增值通信业务以及其它补充业务等。4、业务代理从 2013 年 10月31日至2016年10 月30日止。三、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提供乙方代理业务所需的SIM卡、集团业务登记表等;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业务推
3、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如网络、市场策略、资费政策、业务操作流程等,并及时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3、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业务进行管理与监督,并有权根据联通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管理和考核;4、甲方负责向乙方制作并提供各类业务的宣传资料;5、甲方有权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制定并执行相应的代理商优惠政策;(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具备开设集团业务代理商的相关资证,包括固定经营办公场所、自有营销团队;并自行承担集团业务拓展的费用;2、本协议生效后5天内乙方向甲方缴纳5000元作为违约保证金,对于续签业务代理合同但未缴齐相应业务保证金的情况,甲方有权从乙方佣金中代扣并开具相应收据凭证。3、乙方在代理经
4、营甲方授权范围内的业务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定价标准,不得擅自抬高或降低售价,不得向客户收取除甲方规定收费标准以外的其它手续费;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的产品时,必须按甲方提供的业务说明及宣传资料如实、正确地进行宣传,若发生错误宣传或其它欺诈客户等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或损失由乙方负责;且业务推广时乙方不应肆意诋毁和评议其它电信运营企业经营的产品和业务;5、乙方应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和声誉、统一形象、统一宣传,严格遵守代理业务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授权以外的业务、宣传、促销等活动;6、为让客户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客户服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相关的客户服务制度及标准;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
5、制订的相关业务处理流程和规定以及其它有关管理办法。不得将甲方产品放在大众渠道上销售。四、佣金 1、佣金标准:移动、数据业务佣金按公司规定的标准执行。 (公司佣金标准如有调整,以公司最新文件为准);2、佣金支付时期:甲方应当根据关于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对乙方的当月代理成果进行结算,并支付代理费用。户名: 倪必城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街支行 银行帐号: 6222081402001296262 五、本协议有效期自 2013年 10月 31日至2016 年10 月30日止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本协议所涉及之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技术或
6、商业信息保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经所有方授权,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有方提供的信息出售、转让、复制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双方均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部分条款的效力依本协议之规定而被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保密条款及其他条款的效力。七、代理终止及违约责任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3、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或违反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未违约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未违约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未违约方有权解除协议;4、乙方出现严重客户投诉或多起客户投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7、5、乙方将所获得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6、乙方违反本协议内容,甲方有权对乙方扣罚佣金、各项补贴或保证金等,以赔偿甲方损失;或者取消集团业务代理商资格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7、乙方按自然年统计,年度新增累计出帐收入 小于3万元或年度考核平均分低于60分,则本代理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自取消集客代理资格的次月起,停发所有集客专业佣金,并收回乙方的存量用户。8、因乙方工作失误的服务原因造成客户投诉并要求赔偿,其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9、乙方出现将联通公司自有人员发展量挂至乙方名下计提佣金,甲方有权对乙方该笔发展佣金按计提总额的双倍进行扣罚。八、其它约定1、乙方若欲停止集团业
8、务代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本协议;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协议、纪要、附件、洽商等形式,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九、因本协议产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十、乙方承认甲方系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依法设立的合法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协议的法定资格;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附件一.附件二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固网业务欠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乙方:福州沃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表: 代表:(盖章) (盖章)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