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8×33000KVA 密闭电石炉工程称重传感器
技
术
协
议
甲方: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德市开发区盛方电子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 3月
地点:内蒙古鄂旗蒙西工业园区
目 录
1.总则………………………………………………………………………….2
2.工程概况…………………………………………………………………….2
3.设备运营环境条件………………………………………………………….3
4.技术标准和规范…………………………………………………………… 3
5.设备重要技术规定………………………………………………………….4
6.供货范围…………………………………………………………………….5
7.技术文献图纸和技术联络………………………………………………….5
8.设备监造…………………………………………………………………….6
9.设备验收标准和规范…………………………………………………….…6
10.责任及分工…………………………………………………………………7
11.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8
12.图纸资料交付……………………………………………………………..8
13.包装、运送和储存…………………………………………………………9
14.其它…………………………………………………………………………10
定义:
甲方: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德市开发区盛方电子有限公司
1.总则
1.1 本技术规定合用于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电石炉工程称重传感器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质量保证等方面的技术规定。
1.2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规定,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足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定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假如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献技术规定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及其系统完全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书中列出偏差表并加以具体描述。
1.4 本技术协议技术规定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在协议签订后,需方提出因标准、规程和规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修订规定,具体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拟定。
1.6 本招标文献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协议的技术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 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电石炉项目
2.2 建设单位: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3 建设规模: 8×33000KVA电石炉项目。
2.4 安装地点: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电石项目。
2.5制作时间:工期50天(制作、指导安装及人员培训)。
3.设备运营环境条件
3.1厂址条件
设备安装地点:内蒙古蒙西工业园区。
3.2气象特性与环境条件
环境所在区域重要气象参数
厂址海拔高度 1170
年平均大气压 892.9毫巴
年平均最高气温 9.℃
极端最高气温 39.4℃
极端最低气温 -32.6℃
年平均相对湿度 42%
年降雨量 165毫米
年蒸发量 3481~3496毫米
年平均风速 3.1m/s
历年最大风速: 24.2m/s
风向 东南风为主
地震烈度 8度
4. 技术标准和规范
称重传感器、称重控制器设备的制造、包装、运送、储存、验收应遵照行业国际最高标准及其它有关国际标准、规范和有关中国国家标准、规范。
注:上述标准均应为招标截止日时的最新有效版本。
5. 重要技术规定
称重传感器规格及规定
仪表名称
电阻应变式传感器
量程
厂家根据操作条件选择合适量程
输出信号
mv
精度
±0.02%F.S
电气连接
附件:带JB-4接线调理盒
防护等级
IP66
检测位置
配料站称量斗
位号
WT-2101~2106-WT-2401~2406
数量
72台
称重控制器规定
特性
防尘式
输入信号
mv
输出信号
4~20mA
电源
AC 220V
防护等级
IP66
安装方式
墙面
接口
RS485接口
数量
24台
附件:安装支架、千斤顶
操作条件、介质组分
介质名称
石灰 、炭材
固态
介质比重
石灰:0.9~1t/m³;兰炭:0.5~0.6t/m³
贮槽容积
1.2m³
贮槽重量
1365Kg(含称量斗下振动给料机)
物料最大重量
石灰:1200Kg;炭材:720Kg
环境温度
-20℃
40℃
5.1卖方保证所供的称重传感器、称重控制器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质量检查合格产品,并分别提供出厂检查合格证。
5.2所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次招标文献的技术规定。
5.3所有货品及附件必须附带中文说明书、中文使用手册、装配图和安装说明书、合格证。
5.4必须达成仪表数据表中的技术条件。
5.5称重控制器需加防护箱,厂家带固定支架、千斤顶。
5.6接线盒上规定带有304不锈钢铭牌,牌上明确标注制造厂名称、商标、产品规格型号、位号、防爆等级、制造年月等内容,并永久牢固的固定在接线盒上;法兰上永久标注法兰标准及等级。
5.7若有技术偏差,供货厂商标书应标明所有与招标数据表的偏差,让业主确认技术偏差。
6供货范围
符合技术规定的称重传感器72台、称重控制器24台
7技术文献图纸和技术联络
7.1 供方应在协议签定之日起10日内向设计院提供下列技术文献和图纸(但不限于此):称重设备的设计说明;安装规定及安装质量标准;电气和仪表原理图及控制资料;设备的规范表;使用说明书;
7.2 报价和签定协议后供方提供的图纸均要用14.0以上的版本AUTO CAD软件按比例绘制,且加盖图章;提供8份纸版资料,并提供可修改的电子文档1份。
7.3 技术联络
所有技术联络、配合工作必须通过设计联络会或传真等形式书面解决。
8 设备监造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保存对设备的监造权力。供方应在投标文献中明确设备监造的必要性,监造内容及方式,由甲方确认。有关监造的内容,甲、乙双方在商务协议拟定。
9 设备验收标准和规范
9.1 质量保证体系
乙方质量保证体系需严格按照ISO9001:2023标准执行。
9.2 设计、制造、检查标准
进行设计、制造、检查等过程中,所有材料,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检查验收等均遵守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国际公认的标准的规定。
9.3 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设备分静态和动态调试。静态调试是指设备安装完毕后尚不能指导生产时,进行的设备调试,以确认设备在运送过程中未损坏或受到损坏即便修复,以保证设备的性能完好。动态调试是指根据用户点火投产的需要,提前将设备调试到最佳状态,使点火投产时系统能根据工艺需求对的指导生产。我厂根据用户需求以传真告知为准,按用户时间规定及时到达现场。设备连续运营72小时即为正常。
10 责任及分工
10.1 乙方负责其成套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运送、安装与调试,并对其设计的对的性与设备安全可靠性负责,保证其接口范围内的系统完整性。
10.2在设备安装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人(现场施工经理)负责安装联络,及时解决安装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免费负责在项目现场对甲方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10.3 甲方负责将220V±5%的电源引至乙方仪表箱,并负责接电;
10.4乙方供货设备运抵甲方现场后,甲方在安装施工现场50m范围内提供货品存放场地,双方应同时派人员组织清点、验货,由安装单位负责保管。
10.5如有重大问题发生或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10.6 如由甲方导致的设备不能按期安装,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按约定顺延。
10.7按照附件设备清单提供质量合格的全新的完整的全套产品(含相关资料、图纸)。
10.8质保期以货到现场之日起18个月或系统安装调实验收之日起12个月为限(以先到者为准)。由于甲方操作不妥或其他非设备自身的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不在质保范围内。
10.9质保期后提供优惠的维修服务和长期的备件供应。
10.10乙方按招标技术附件中的规格书指定的操作和设计条件进行选型,并对其结果承担责任。
10.11乙方对其设计、制造及采购的部件承担责任,以保证供货产品的所有部件及附件的设计满足规格书中规定的操作及应用条件。
11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 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制作及安装质量问题涉及外购设备,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告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必要时应在48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进行解决,服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质保期满后,如出现设备故障,乙方也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解决,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11.2 乙方为甲方免费培训操作使用及维护检修人员。
11.3 乙方长期优惠供应备品备件。
11.4 质保期范围内对产品的维修、检测必须在甲方的安装现场进行,并满足甲方工期规定。
12 图纸资料交付
序号
资料/图纸名称
数量
交付时间
备 注
协议签订后提供的资料
1
设备基础图或土建条件图
8套
中标后20天内
并提供电子版
2
电气接线图、原理图、流程图
8套
中标后20天内
并提供电子版
3
仪表的接线图、原理图、流程图、输入输出量(I/O)清册
8套
中标后20天内
并提供电子版
4
单台设备装配图和易损部件图、工艺设备布置图
8套
中标后20天内
并提供电子版
5
安装使用说明书
8套
随机
6
运营和维护说明书
8套
随机
7
设备装箱单
1套
随机
8
产品合格证、外购配件合格证
1套
随机
9
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清单
1套
随机
10
专用工具清单
1套
随机
11
需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13 包装、运送和储存
13.1 包装
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应符合设备生产厂所属国及JB/ZQ4286规定。
包装箱内应附带下列文献,但不限于此:
a)装箱单;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产品检查合格证书;
d)安装指示图。
13.2 运送
经由铁路运送的部件,其运送尺寸和重量不应超过中国国家标准所允许的界线规定。其他运送方式部件的运送尺寸和重量的界值,在授予协议后供、需双方进一步协商拟定。
13.3 储存
供方应根据包装箱内所装物品的特性,向需方提供安全保存方法的说明。
供方所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有安全储存方法的说明。
13.4 设备应适合于运送和安全规定,装件均应用包装箱包装,并应标上相应的符号后方可发运。设备运送应符合安全规定,以免运送过程中变形和损坏。
13.5 所有接头、阀门、法兰、螺栓等零部件,都应有保护装置和措施,以防止在运送过程中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防止杂物等进入零部件内。
13.6 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保证在运送过程中和保管期间的安全。
13.7设备在到达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会同有关部门到现场检查到货设备的数量、外观质量等。如发现短缺、破坏或与协议规定的数量、型号等不符,根据确认的记录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乙方必须进行补充、修理或更换。如上述补充、修理或更换系因乙方过失导致的,则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失。
13.8货品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在接到甲方告知后及时赶到现场与甲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品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查。如发现任何不符合协议条款规定的,由甲、乙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解决解决。甲方应在开箱验收前三天和乙方联系以便乙方准时派验货人员到现场进行开箱验收。乙方应及时将验货人员到达时间告知甲方,如三天内乙方人员不答复,或三天内不到甲方现场,甲方可自行验货,验货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乙方负责。
13.9检查、检测遵照设计院数据表相关内容规定
14 其它
1)本技术协议需经双方代表签字,与协议同时生效。
2)本技术协议为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技术协议捌份,甲方伍份,乙方叁份分别保存。
甲方(盖法人公章):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法人公章):承德市开发区盛方电子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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