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于国家标准的高校信息型公示语翻译规范研究 摘 要:国家标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的发布掀起了社会对公示语翻译的热议。本文先从文本类型理论角度入手,对高校内的公示语类型进行划分,确定本文的研究对象为高校中的信息型公示语;而后通过对国家标准的研读,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出翻译信息型公示语的三大原则,分别就每一原则进行举例说明,在对原则的剖析举例中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关键词:国家标准;翻译规范;信息型公示语;翻译原则一、引言公示语,即“公开和面对公众,告示、指示、提示、显示、警示、标示与其生活、生产、生命、生态、生业休戚相关的文字及图形信息。凡公示给公众、旅游者、海外宾客、驻华外籍人士
2、、在外旅游经商中国公民等,涉及食、宿、行、游、娱、购行为与需求的基本公示文字信息内容都在公示语研究范畴之内”(吕和发,2005:22)。吕和发教授还指出,按照应用示意功能划分,可分为指示性、提示性、限制性、强制性四种类型的公示语。二、公示语的文本类型分类不同功能的公示语,所表现出的文本类型必定不同,因而对应的翻译原则和方法也有所不同。在研究公示语翻译之前,首先要弄清公示语的不同文本类型,根据文本类型来对应翻译原则和方法。基于德国心理学家、功能语言学家卡尔布勒的语言功能工具模式,德国功能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卡塔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 建议根据文本的主要功能把所有文本划分为三种类
3、型: 信息型(informative)、表情型( expressive) 和操作型 ( operative),分别对应语言的信息功能、表情功能、感染功能,并提出了文本类型与语言功能及翻译策略的关系(转引自刘迎春,2012:89)。凡是旨在传递信息、知识、意见等事实的文本,属于信息功能文本,文本的重心在其内容和主题(content or topic);表情功能文本(expressive)强调文本的创造性构建(creative composition)和语言的美学层面,突出文本作者及文本本身;感染功能文本(operative)旨在通过说服文本读者或者接受者采取某种行动,从行为上对文本做出反应,其语
4、言特点是对话式的,文本的重点在于感召(丁建江,2003:118)。而对于公示语文本类型的分类,学术界并无统一的意见。韦忠生教授忠实于莱斯的文本类型,将公示语文本类型划分为具有指称功能或信息功能、具有表情功能、具有诉求功能或呼唤功能三种类型(韦忠生,2008:87)。张美芳教授认为,根据公示语表现出的不同功能,可将其分为具有与信息功能、表情功能、感染功能、兼具信息和感染功能以及兼具表情和感染功能五大类(张美芳,2006:29-34)1。而部分其他学者(如刘迎春、赵伟丽、谭碧华)认为,由于指示性公示语侧重信息功能,提示性、限制性、强制性公示语侧重感染功能,根据文本主要功能决定文本类型和翻译原则的准
5、则,将公示语分为信息型和感染型两大类即可(刘迎春,2012:89)。笔者认为,韦忠生和刘迎春教授等的分类未充分考虑到语言功能的多样化和复杂性,不足以全面而细致地概括所有的公示语文本类型;总体而言,张美芳的分类有一定道理,是可取的。但在高校校园中,公示语主要侧重其信息功能(如“实验楼”、“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等指示性公示语),其次是感染功能(如“仅限本校车辆通行”、“随手关门”、“女生宿舍、男生止步”等限制性、强制性公示语),并不涉及太多表情功能,或兼具表情与感染功能(如“小草微微笑,请您走便道”等强调语言的创造性构建和美感的文本,這类文本也存在于其他公共场合,并不仅限于高校)。因而,按照文
6、本功能划分,刘迎春教授等的分类可应用于高校公示语中,即高校的公示语文本可分为信息型和感染型两大类。基于国家新发布的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本文将主要探讨高校信息型公示语的翻译。三、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针对我国公共场合大量触目惊心的公示语翻译错误以及日渐升温的公示语翻译研究,2017年6月2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系列国家标准,这是我国首个关于外语在境内如何规范使用的系列国家标准,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规范基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的“第1部分:通则”,新规定了交通、旅游、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医
7、疗卫生、邮政、电信、餐饮、住宿、商业、金融共13个服务领域英文译写的原则、方法和要求,还为这些领域常用的公共服务信息提供了3500多个规范译文。规范的发布需求迫切,意义重大,制定外文译写规范,为社会外文使用提供统一的参照标准,有利于提升我们的语言服务能力,是促进我国对外开放的现实需求,有利于提升我国国际形象,是传播中国理念的重要途径。语言文字是信息载体,是文化基石,我们既要通过汉语的国际传播向世界传播中华文化,也可以通过外国语言文字来输出中国概念和中国文化。(王银泉,2013:51)2。国家标准是保证公示语翻译规范化的最有效方式之一,而国家标准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对公示语翻译的重视又上一个新台阶
8、,这对我国各行业的外事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我国各部门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四、基于规范的信息型公示语译写原则信息型文本的最根本目标就是将信息传递给接收者(Reiss& Vermeer,1984:157,转引自张美芳,2006:30),其核心便是文本的内容和主题,翻译的目的便是准确传递文本信息,注重事实。规范给出了大方向上的公示语译写原则:合法性、规范性、服务性、文明性。其中的“规范性”中提出,“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应符合英文使用规范及英文公示语的文体要求”(GB/T 30240.1-2013:2)。规范中按照不同的功能对公示语分了六大类:功能设施信息、警示警告信息、限令禁止
9、信息、指示指令信息、说明提示信息和通用类公共服务信息。通过研究和比对,可把信息型公示语归类到说明提示信息和功能设施信息中。规范还指出,翻译说明提示信息时,“应保持译文简洁,以使所要说明和提示的信息一目了然”(GB/T 30240.1-2013:4);翻译功能设施信息时,“应区分功能设施信息的不同使用场合采取不同的译法”(GB/T 30240.1-2013:3)。由此,笔者总结出,在具体翻译高校信息型公示语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译写原则:规范性、简洁性、功能性。这与课题组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相吻合的。近年来,我国各大高校的外国学生来校留学人数、外教人数不断攀升,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在此大背景下
10、,课题组对以广西财经学院为例的高校公示语翻译情况进行了实地拍照调查,共拍到照片134张,发现的问题令人忧虑。校园内许多公示语的现有翻译存在错译、漏译、乱译等不规范的乱象,校园公示语翻译理应得到学校相关部门的重视,避免出错贻笑大方,有损学校的国际形象。(一)规范性“规范有两层意思,一是明文规定,二是约定俗成。明文规定的规范,就是语言、文字、术语、简称、符号、语体、文章体例等都要规范统一,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约定俗成的规范, 就是牛津大辞典所定义的“规范”通用, 亦即社会上众多人使用的, 把它们纳入规范”(黄德先,2007:29)3。规范的目的有二,其一是有标准可依,其二是统一。国家标准的
11、发布就是一个规范。公示语翻译的规范问题其实是一个语言的规范问题,这涉及两个方面:源语言的规范与译文的规范。由于规范针对的是对公共服务领域中的语言译写进行规范,所以规范中只提到了英文译写时的规范问题,并未提及源语言规范问题。笔者认为,这是不够的。就目前的调研情况来看,校园内存在着源语言本身就不规范的问题。例1-1:财政系办公室译文:Office of Finance Department例1-2:物流管理系译文:Department of Logistics Management以上2个例子是不同二级学院下设的系部所在办公室的名称,有无“办公室”一词其实并不影响外人对这一地点功能的理解,而加上“
12、办公室”一词便会对英文翻译有直接影响。所以,学校相关部门应出面统一规范这一源语言问题,源语言统一后才好整治由源语言产生的翻译问题。公示语翻译之所以出现不规范,这和公示语身份不明有关,没有把它作为一种专门的术语。公示语翻译的管理多头,没有相应的法律规章,没有明确的翻译标准,也导致公示语翻译的不规范(黄德先,2007:29)。目前,国内高校中并无专门负责校内公示语翻译的部门,与之最为相关的部门可能是学校的外事办公室,但其主要工作职责中也并无管理校内公示语翻译这一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是各部门自己翻译的结果,这种管理多头是导致乱象的直接原因。例2:副处长室原译:Office of the Deputy
13、 Director/Deputy Director/Deputy Directors Office改译:Deputy Directors Office例3-1:实践教学科原译:Practice Educational Department改译:Section of Practical Teaching例3-2:教材科原译:Division of Teaching Materials改译:Section of Teaching Materials例3-3:财务预算管理科原译:Section of The Budget And Financial Management改译:Section of F
14、inancial Budget Management例2中是不同的部门对“副处长室”一词不同的翻译版本,虽3种版本都不影响理解,但有必要对如此乱象进行統一规范的管理。笔者认为,参照规范给出的部分译例,翻译为“Deputy Directors Office”是最佳的。例3的问题出自不同科级单位对“科”一字概念的理解不同,导致不同部门,甚至同一部门的不同科室用了“department”、“division”、“section”三个不同的词来翻译。按照牛津英汉双解词典4的解释,三个词有相似之处,但也不能完全通用。详见表1。从表中可以看出,如果指的是公司内部的各部门,3个词都有其共通的地方,某些场合可
15、以互换。然而,如果指的是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部门,则是有区别的。“department”在大学里主要指学院内的系部,“division”虽有“部门”的意思,但它来源于“divide”一词,笔者认为,理解为某单位的分支部门可能更为恰当。“section”有科室的意思,在汉英公示语词典中,还能找到对应的译例:科长,section chief(吕和发,单丽平,2015:309)。因此,例3中的3个名称的译法可改为“Section of”。(二)简洁性翻译信息型公示语,最基本的要求便是语言简洁,让人一目了然。高校中的信息型公示语大部分简明扼要,但有些机构名称往往得让人多看几眼,若要翻译成英文,也容易
16、犯冗长而逻辑不通的毛病。例4: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所原译: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Research Institute改译:Institute of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例5:广西财经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译:Guangxi Colleg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Title Reform Work Leading Group Office改译:Office of Titles Reform Leading Group, GUFE例4的主要问题是多了个“research”,“institute”本身就有“
17、研究所”的意思,若把“research institute”连起来用,就成了“研究院”的意思,容易引起极大的误解。且由于定语过长,应将“institute”提前放到首词。例5本身中文就很长,“办公室”前有多个定语修饰,此时应尽可能地简化定语,将“office”提前。“职称”不止一种,应为“titles”“职称改革工作”中,没有必要将“工作”二字也一一对应地译出来。至于“广西财经学院”这一定语,全称应为“Gu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这是官方认可的版本,不可用其他任何词来替换。在这里可用其首字母缩写,并放在最后,用逗号隔开。这样改译后译
18、文明显比原译法简洁、规范,并准确传递了原文信息。(三)功能性对于功能设施信息,不同的设施设备或场所有着不同的指示性功能,“应区分功能设施信息的不同使用场合采取不同的译法”(GB/T 30240.1-2013:3),如果对翻译对象的功能未理解清楚而盲目采取字面意思的直译,则容易引起误解。“根据功能性原则,译文既要突出公示语的信息功能,又要突出被公示目标的使用功能。只有这样,才能为公众提供准确、周到的信息服务”(刘迎春,2012:91)。也就是说,译文在传达公示语的内容信息的同时,若也能传达公示语的功能信息,才能算翻译准确得当。例6:档案室原译:Records Office改译:Archives例
19、7:书记室原译:Secretary Room改译:Party Chiefs Office例6與例7都是“室”,然而,两个“室”的指示功能却不一样。“档案室”指的是一间存放档案的房间,“书记室”指的是党委书记的办公室。在翻译时,不应把“档案室”跟“office”联系起来,也不应把“书记室”理解为“room”。这两个原译文都会引起读者对场所功能的误读,这是译者忽视“功能性”原则的结果。参照规则和汉英公示语词典给出的译例,“档案室”、“档案馆”、“档案保存处”等指示存储档案的场所,均可译为“Archives”。而“书记”一词是一个中国特色的词汇,其实就是“秘书”,但如果只翻成“secretary”,
20、会给人造成这是一间秘书办公室的误解,因此,正常情况下一般会在“书记”前面加上“XX党委”,如“南宁市党委书记”,可译为“the Secretary of Nanning Municipal Party Committee”或“the Nanning Municipal Party Chief”(“中国日报双语新闻”微信公众号:http:/ chief”是一个相对简单的表达,可用于公示语门牌的翻译。五、结语高校公示语翻译离不开校内专家学者的努力,更离不开学校的重视和支持。只有通过更高层面更深入的了解与研究,深度探求其翻译模式与规律(王银泉,2013:55),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特色的一套标准,落实职
21、责主管部门,方可规范语言,避免校园内的语言文字使用乱象。国家标准是保障公示语翻译规范的最有效途径,而公示语的规范化是学校走向国际化的必经之路。参照国家标准对校园内的公示语翻译乱象进行整治理应引起学校各部门及社会各单位的重视。参考文献1吕和发.公示语的功能特点与汉英翻译研究.术语标准化与信息技术,2005(2):21-35.2刘迎春,王海燕.基于文本类型理论的公示语翻译研究.中国翻译,2012(6):89-92.3丁建江.文本类型理论与翻译.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118-124.4韦忠生.文本类型理论和公示语语用翻译策略.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学报,2008(1):86-
22、89.5张美芳.澳门公共牌示语言及其翻译研究.上海翻译,2006(1):29-34.6王银泉.国家标准与公示语汉英翻译规范写在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英文国家标准研制启动之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13(1):51-72.7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 通则(GB/T 30240.1-2013)(2013-12-31). http:/8黄德先,杜小军.公示语翻译的规范.术语标准化与信息技术,2007(4):28-31.9陆谷孙.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六版).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2004.10吕和发,单丽平.汉英公示语词典(第2版).商务印书馆,2015.11“中国日报双语新闻”微信公众号(2017-04-11). http:/作者简介何冬蕾(1989-),广西财经学院助教,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研究方向:计算语言学方向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