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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招标专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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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420130 铁路工程现场合同(P256) 1、 熟悉铁路工程现场合同管理的内容(标题)。 2、 掌握合同变更的内容(P257)。 合同变更主要包括:工程量的增减;变更设计;质量标准的提高;材料、设备数量和规格的变更等。 3、 掌握引起索赔的主要因素(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有此内容),重在应用。 l 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l 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l 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l 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l 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l 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l 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注:合同管理与索赔历来是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的热点之一,出题相对灵活,可能会与铁路招投标程序及投标报价(1C432110,P333-334)问题结合;或与变更设计管理(1C432040,P294)结合;或与网络计划(工期索赔结合);不同合同主体间的索赔关系。 1.总原则 Ø 业主(工程师)原因及其独立承担的风险,费用索赔成立;工期延误时间>总时差时,工期索赔成立 Ø 共同风险(含不可抗力),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索赔成立 Ø 承包商原因及其独立承担的风险,费用、工期索赔均不成立 2.承包商索赔成立的条件 Ø 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Ø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Ø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3.注意事项 Ø 在处理因天气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时,要区别季节性天气和异常恶劣的天气条件 Ø 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工程师认为的有经验的承包方无法预见的事件 Ø 处理机械设备闲置补偿的基本原则:自有设备—折旧费;租赁设备—租赁费 Ø 处理人工窝工补偿的基本原则:合理安排—工效差;不能合理安排—降效费用、约定标准或当地最低工资 Ø 利润补偿的基本原则:工作量不变,一般不补偿利润 工期索赔分析基本思路: 1.如果对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每个干扰事件孤立分析,通常,如果受干扰的活动在关键线路上,则该活动的持续时间的延长即为总工期的延长值;如果该活动在非关键线路上,受干扰后持续时间的延长超出该工作的总时差,则超出值即为总工期延长值;如未超出,则该工作仍为非关键线路,则此干扰事件对总工期无影响,不能索赔。 2.假设施工一直按原网络计划确定的施工顺序和工期进行,现发生了一个或几个(非承包人原因的)干扰事件,使网络中的某个或某些活动受到干扰,如延长持续时间,或活动之间逻辑关系变化,或增加新的活动。将这些干扰影响代入原网络中,重新进行网络分析,得到一新工期。则新工期与原工期之差即为干扰事件对总工期的影响,即为工期索赔值。 3.注意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进度干扰事件不能代入计算。 4.这种考虑干扰后的网络计划又作为新的实施计划,如果有新干扰事件发生,则在此基础上可进行新一轮分析,提出新的进度索赔。因此,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计划是动态的,不断被调整。 【示例】(补充) 背景:某项目部在施工前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合同工期要求编制如图1网络计划。在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在工程按计划进行5周后(已完成A工程),建设单位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工程N,该工程要求在B工程之后,F工程之前,预计完成该工程需5周,费用为10万元; 事件2:C工程中,由于基坑开挖放坡不够加上下了一场暴雨,导致该项工程塌方,时间延长1周,费用增加3万元。 事件3:在H工程中,由于设计图纸不到位造成施工中断3周,由此导致窝工损失费2万元; ① ② B 15 ③ ⑤ ④ ⑥ ⑦ C 10 D 12 G 15 F 20 E 4 H 8 ⑧ I 7 图1 施工网络计划 问题:(1)试计算原网络计划的计划工期并指出关键线路。 (2)在以上三个事件中,施工单位能否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和工期顺延要求?说明理由。 (3)该施工单位可获得批准的费用索赔金额和顺延工期累计值是多少? 3、参考答案 (1)用标号法计算如图2所示: ① A 5 ② B 15 ③ ⑤ ④ ⑥ ⑦ C 10 D 12 G 15 F 20 E 4 H 8 ⑧ I 7 b1=0 (①,5) (④,17) (②,17) (②,20) (⑤,37) (⑥,45) (⑦,52) 图2 网络计划工期计算 原网络计划的计划工期为52周,关键线路为①→②→④→⑤→⑥→⑦→⑧。 (2)①应提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因为新增加N工作属于合同内容变更是建设单位的责任;同时由于N的加入使关键线路变为A-B-N-F-H-I,总工期由52周增加为60周。应对事件1导致工期拖延8周进行顺延(工期索赔8周) ③对事件2施工单位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和工期顺延要求。由于在事件2中施工单位自身责任造成的费用损失和工期拖延,应自己承担责任。 ②对事件3应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要求。由于H工作处于关键线路,该工作拖延3周将导致总工期拖延3周,且设计图纸不到位属于非承包商原因,故承包商应对此事件引起的工期拖延和费用损失进行索赔。 (3)该施工单位通过两次索赔可获得的索赔金额为10+2=12万元,工期顺延8+3=11周。 工期顺延时间计算过程:在原网络计划③和⑤之间添加新工程N,H工作持续时间改为11周,重新计算时间参数如图3所示。 由于增加新工程N,计划工期由原来的52周增加为63周,故应申请工期顺延11周。 ① A 5 ② B 15 ③ ⑤ ④ ⑥ ⑦ C 10 D 12 G 15 F 20 E 4 H 11 ⑧ I 7 b1=0 (①,5) (③, 25) (②,17) (②,20) (⑤,45) (⑥,56) (⑦,63) 图3 网络计划时间参数计算 1C432010《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1C432013掌握合同管理的规定275 2.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承接的铁路建设工程业务;监理企业不得转让承接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3.招标确定中标人后,建设管理单位和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违约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4.铁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实行履约担保制度,积极推行保险制度。 5.铁路建设实行合同备案制度,合同签定15日内,建设管理单位应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备案。 1C432112 掌握铁路建设工程投标的规定(P332)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营业执照; (2)与招标工程相应的铁路行业资质条件,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重要设备、主要材料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 (4)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5)社会中介机构对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年审报告。 2.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②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条件; ③由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考核。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代表及授权。联合体代表在协议授权的范围内代表联合体各方处理有关问题。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投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②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有权补充、修改以至撤回投标文件; ③ 有权要求招标人书面澄清招标文件中词义表达不清、遗漏的内容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 (2)义务: ① 接受监督,遵守规定,诚实。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③ 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其他经济担保; 4.投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投标人拟投标项目的预定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与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大题有可能让你补充) ① 投标书; ②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书; ③ 各种投标保证; ④ 投标价格及有关分析资料; ⑤ 投标项目的实施或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供应方案及说明; ⑥ 投标项目达到的目标及措施; ⑦ 投标保证金和其他担保; ⑧ 项目管理或监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资格的简历、业绩; ⑨ 完成项目的主要设备和检测仪器; ⑩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4)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将分包人的资质证明文件载入投标文件。 (5)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将各方联合投标的协议载入投标文件。 (7)投标人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1C432116掌握中标的规定(P337) 2.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领先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可以确定顺延排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6.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应按中标的承诺,将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原件交由招标人保存。该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任职。 7.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装备,一般不允许更换,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时,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且技术能力不得低于资格审查和投标时的水平。 1C432117熟悉罚则的规定(很重要,必考)P339 6.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5‰—10‰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10%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2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主管部门建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5‰—10‰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10%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3年内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主管部门建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11.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程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10‰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况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建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13.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2~5年内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前两项规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1C432121掌握有序开放铁路建设市场的规定P340 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本着专业优势互补原则组成联合体,各专业工程局、铺轨架梁等专业队伍可与综合工程局一起按专业分工组成联合体。鼓励具有公路、水利水电、矿山等特级施工资质的企业与有铁路建设业绩的企业联合投标。 4. 联合体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必须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依据其专业优势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和责任。 1C432122掌握推行工程总承包的规定P341 1.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建设项目,招标人在勘察设计单位按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意见修改后,通过招标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承担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向招标人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 承担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按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修改和完善后的初步设计文件以及勘察资料、计算资料等,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的资料作为编制招标文件依据。 3. 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批复的初步设计和有关规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报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图设计未经建设单位审核同意,不得施工。 1C432123掌握严格资格审查与市场准入的规定P341 1. 现阶段铁路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制度。为保证资格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准确,招标人应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详细情况进行认真评审,选择能力强、信用好的企业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完成后向铁道部招标办报备资格预审评审报告。 2. 招标人要针对项目和标段特点,设定各标段资格审查需达到的项目经理及技术经济人员、机械设备、财务能力、经验业绩等最低标准。但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和歧视潜在投标人。 1C432141掌握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有关问题通知的规定P343 二、母子、子子公司投标 为防止串标等不正当行为,同时也为了不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原则上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能超过两家。 1C432142掌握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中进行投标人项目经理答辩的规定(暂停执行) 1C432144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暂行办法P347 该《办法》所称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是指建设单位在勘察设计单位按部对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意见修改后,通过招标将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下同),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负责的建设组织方式。 5. 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资质; (2)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有直接利益关系;也不得与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单位有直接利益关系; (3)承担项目初步设计的企业,不得参与工程总承包联合体;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也不得参与工程总承包联合体;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承担实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初步设计的企业,必须向建设单位提交按部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修改和完善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需的计算资料以及其他必需的勘察设计资料。 资料份数由建设单位与承担项目初步设计的企业商定。承担初步设计的企业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负责。 10. 工程总承包报价及中标合同价中应包括施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费用。 11.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按部初步设计批复和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图设计,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 12.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建设单位审核,不得组织施工。 13. 建设单位对审核施工图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工程总承包单位按审核意见补充勘察资料,修改设计文件,并重新送建设单位审核。 14. 建设单位对施工图审核并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设计承担的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审核意见有异议时,可以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复议,建设单位应组织复议。工程总承包单位认为复议意见与国家技术政策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一致的。可以向铁道部申诉。 15. 建设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设计,由建设单位审定,变更费用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解决。涉及部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变更的,由建设单位组织初审报铁道部批准。 16. 建设项目遇有不可抗力,或铁道部调整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而影响工程总承包合同继续执行的。由建设单位根据铁道部要求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17.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独立完成勘察设计业务,除特殊勘察业务经建设单位批准外,不得分包勘察设计业务。工程施工分包按工程施工招标规定办理。 04年真题 答案: 05年真题 答案: 06年真题 背景资料 铁路工程专业承包企业A 为参加铁路一繁忙干线增建二线工程项目投标,与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B 达成内部协议。协议中约定:A 企业以B 企业名义参加该项目投标,若中标,A 企业按中标合同额的5%向B 企业交纳工程管理费,全部工程由A 企业组织施工。投标过程中,A 企业为确保中标,又分别与投标人C、D、E 企业进行协商,并协调了投标报价和降价幅度,最终以2.3 亿元标价中标。为履行承诺,A 企业按约定向B 企业交纳了工程管理费,并将部分工程按每家5000 万元对应的工程量划分给C、D、E 企业。施工中,C 企业施工机械侵入营业线,延误客运列车行车2 个多小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问题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资质管理的规定,指出A、B 企业哪些行为是违法违规行为?对B 企业违法违规的行为在经济上如何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B 企业允许A 企业以其名义承揽工程和A 企业将部分工程划分给C、D、E 企业的违法做法属什么行为? 3.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C 企业造成客运列车延误行车属于哪类事故?事故责任由谁承担?按照安全与投标挂钩的规定,如何处罚?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A 企业以B 企业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属何种效力的合同?说明理由。 (1)A 企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投标时进行围标、串标(2 分)。B 企业:出借企业资质;违规收取管理费(2 分)。经济处罚:没收B 企业非法所得(1 分)。出借资质处以合同额5‰~10‰的罚款(1 分)。 2.(共4 分) B 企业的行为属转包工程(2 分); A 企业的行为属违法分包工程(2 分)。 3.(共6 分) 属行车大事故(2 分);其事故责任由B 企业承担(2 分); A、C 企业承担连带责任(1分);停止B 企业半年投标权(1 分)。 4.(共4 分) 该合同效力为可撤销的合同(2 分);因为它是以隐瞒、欺诈手段致使建设单位与其签订的合同(2 分)。 O7年真题 背景资料:a、b两家施工企业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一铁路工程的投标,并签订了联合体协议。a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中标后,a、b两家企业分别与发包方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并在承包合同中约定a、b两家企业分别就中标工程质量向发包方承担责任。工程开工后,由于工期紧张,a企业将部分工程(含主体工程)交给仅具有劳务承包资质c企业组织施工。b企业将全部工程交给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d企业组织施工;b企业只收取管理费,并同意d企业组建的工程项目部以b企业名义对外接洽,包括对外签订各类购货合同。工程结算时,一供货商因d企业拖欠货款将b企业诉至法院。b企业认为自己不应成为被诉主体。   问题: 1.指出发包方和a、b两家企业签订承包合同的违规之处。(共4分)   发包方与两个承包企业未按招标文件对联合体的要求签订一个联合体施工总承包合同,而是与a、b两家企业分别签订两个合同。 2.指出a、b两家企业分别将工程交给c、d企业组织施工的违规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1)a企业的行为属违法分包行为(3分)。理由是:a企业将部分工程(含主体工程)交由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c企业组织施工(3分)。   (2)b企业的行为属转包行为(3分)。理由是:b企业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对工程实施组织管理,而是将全部工程交由d企业施工,只收取管理费(3分)。 3.d企业的供货商是否可以起诉b企业?供货商是否可以将d、b企业列为共同被告?为什么? 供货商可以起诉b企业,也可以将d、b企业列为共同被告(2分)。因为b企业应是承包合同主体,d企业是以b企业名义从事工程施工活动(2分)。 09真题 背景资料 A施工企业以施工总承包方式中标一项新建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因施工资源不足,将其中的一隧道工程(全长3480米)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内部招标形式交由只具有土石方工程资质的B企业施工,并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施工中,建设单位在一次质量大检查中发现,该隧道已完成的工程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A企业同意,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公司对质量缺陷进行了修复。A企业随即终止了与B企业的合同关系,B企业要求A企业支付其已完工程费用。 问题 1.A企业与B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什么关系?说明理由。 违法分包合同关系。 理由:1、隧道属于主体工程,主体工程不能分包。2、《铁路建设管理办法》规定P276工程施工承包企业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确需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在签订合同中约定。3、B企业只有土石方工程资质,而承担了隧道工程,属于无资质承包。 2.按照《铁路建设管理办法》,A企业的行为可能受到什么处罚? 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况严重的,暂停投标资格、降低铁路专业资质等级、撤销资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该隧道工程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修复费用,由谁承担? 费用由A和B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A企业可以向B企业索赔。 这20分要得16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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