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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梦缘酒业有限公司经销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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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苏梦缘酒业有限公司产品经销协议书 甲 方(盖章):法定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 编: 签约时间: 乙 方(盖章): 法定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 编: 签约时间: 为进一步开拓稳固市场,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乙方经销甲方生产的 产品的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销售产品甲方许可乙方为 产品特约经销商(附经销产品和价格体系明细表)。 二、销售任务与计划乙方承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销售甲方 产品 万元(此处大写)人民

2、币(按甲方供货结算价计算,下同),并按月度目标分解到月(具体产品品种及任务分解情况见本协议第三条)。乙方若连续叁个月不能完成任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取消乙方的经销权,并有权取消已经给予乙方的一切优惠条件,乙方因优惠条件而取得的利益、财产应全额返还给甲方;甲方为乙方已报销的费用等,乙方应全额返还;且乙方交纳的销售保证金不予返还。甲方保证保质保量供货。乙方购进的产品进入市场六个月内出现滞销,可以调换。乙方应保证调回甲方的产品不影响甲方的再次销售,并承担送到甲方指定仓库的费用。调换时,乙方须提供该批产品的发票联,当时开增值税票的还需提供抵扣联,已抵扣的须提供乙方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出具的“退税证明”

3、。协议签定后10天内乙方如未向甲方订购甲方产品,甲方有权随时撤消乙方经销权、解除本协议,并取消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一切待遇,销售保证金不予退还。三、经销产品、价格体系和销售任务分解(一)价格体系单位:元/瓶、盒产品名称(包括度数)规 格(ml*瓶)出厂价收款价酒店商超烟酒店建议团购备注建议进价建议售价建议进价建议售价建议进价建议售价/(二)甲方有权随市场变化调整供货价格,并及时告知乙方执行。(三)首批进货款(结算价):产品 : 万元; : 万元; : 万元。(四)产品销售序时进度: 单位:万元产品 月 份合计/(五)其它内容: / / 四、货款结算1、为了保证本协议的全面履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

4、字、盖章后7日内向甲方交纳销售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大写)。乙方无违约情形的,甲方将在合同终止六个月后,无息返还乙方的销售保证金;乙方有违约情形出现的,甲方有权按约定扣除乙方的相应销售保证金,待双方办理解约手续六个月后,甲方无息返还乙方的剩余销售保证金。2、甲乙双方交易应当采用现款现货,甲方提供运输服务。3、甲方每六个月向乙方提供当期业务对账单,乙方收到账单后认真审核,发现问题3日内以书面方式与甲方核对,以便及时结清账目(如乙方在每半年后一个月20日前仍未收到当期对账单的,应及时与甲方联系补发),甲方将为乙方设立以下台账:(1)销售;(2)往来;(3)保证金;(4)投放费用。4、乙方的货款应采用

5、现金、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等形式直接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汇款的指定账户参见附件六)。采用现金支付的,乙方要亲自交给甲方开户行,不得将货款以现金形式交于甲方人员带回甲方;特殊情况由双方商定,采用票据支付的,乙方要开具以甲方为收款人,并注明甲方账号的票据。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货款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五、订货、发货、运输、收货(一)订货1、预订单为维护甲乙双方正常的供求秩序,乙方应综合影响市场需求的各方面因素,如:可能形成的市场需求和心理预期目标、上一年度同期销售、上一周期销售、广告、促销等市场活动产生的需求变化、季节因素产生的需求变化、销售指标序时进度、现有库存情况等,填报成品酒需求预

6、订单 针对成品酒需求预订单中的个性化成品酒,乙方应在下达成品酒需求预订单的同时,通知甲方客户经理启动相应生产流程。2、开票在预订期内,乙方开票超出预订数量120%的部分,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由甲方客服部通知财务部加收每瓶结算价的3%的生产加班费。3、提货乙方若不能在预订期内提货,应在下一个预订期内重新下达成品酒需求预订单;当甲方不能满足乙方需求的品种、数量时,应及时向乙方解释或通知。 乙方所预订的产品完成入库后15天不提货者,从第16天开始按0.3元/箱/天承担库存保管费,直至该产品出库。4、违约乙方违反上述订货相关约定的,按20020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重复违约者,从第二次起违约金数额

7、加倍;情节严重,给甲方或市场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此外,甲方可终止经销协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二)发货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支付货款并发出书面发货通知单(附件三),确保在当次预定期内完成提货,如因乙方需个性化产品而没有在发货通知单中明确标示导致发货错误,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货物装卸费、往返运费等)。发货通知单中单品种需求量超过3000箱并计划分批次发货时,乙方应注明分批收货的具体时间、品种、数量。甲方应按乙方要货计划提供合格产品,乙方每次要货计划需经乙方授权人(乙方确定授权人为 )签字或盖章并经甲方客户经理签字。一经双方确认,并在资金到位后,甲方将按实向乙方供货,双方均不能更改

8、。甲方按乙方的发货通知单开票结算后,由于乙方原因超过7天不发货的,从第8天开始,由乙方承担库存保管费0.30元/箱/天,直至该成品酒出库。(三)运输、收货甲方所有产品均由甲方指定或委托的运输单位运至乙方仓库交货,乙方根据实际验收数据签收,根据乙方的要求,也可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完成交付。如果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破损、潮湿或污染,乙方可拒收货物或要求第三方(物流公司)以市场价赔偿;如果有数量缺失,乙方应在回执单中注明。乙方接收该部分破损、潮湿或被污染的货物的,应尽到妥善保管义务,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支付储存该部分货物的合理费用。乙方可在10日内要求调货,但在乙方储存期间造成损失的,应按照损失数额向甲方

9、赔偿。货物到达乙方指定地点后三日内,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收货,视为产品合格,由乙方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六、产品质量1、乙方对甲方产品的质量按产品标注的国家标准或甲方的企业标准验收,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首批产品进行监督、封样。甲方承诺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负责。2、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应及时验收,若有质量异议必须在货到十日内向甲方提出,并出具书面报告,由乙方与甲方客户经理签字上报,由甲方相关部门负责处理,若三天之内没有答复,乙方可直接上报甲方客服部,要求尽快处理。乙方未于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甲方任何部门,视为产品质量已符合合同约定,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3、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报经甲方确认,乙

10、方有义务为甲方收回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4、小额零星质量问题(涉及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为小额零星),由甲方客户经理查实并报甲方客服部,由甲方客服部牵头(甲方质量部配合)派人员查核确认后予以退换,但若发现乙方弄虚作假、虚报质量问题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虚假质量问题产品价款的不少于2倍支付甲方由此带来的损失。若属于运输过程中损坏的,按运输条款处理。七、市场开拓与管理(一)铺货要求1、甲方协助乙方对目标网点进行铺货,乙方负责目标网点的客情服务。铺货目标网点(能消费此类产品的网点)不低于 / 家;在市场拓展过程中,如乙方无法适应市场发展需要,达不到甲方铺货要求的,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选择二级商实施

11、分销,并严格加以管理。2、铺货时限:(1) 商超:商超渠道的进入,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执行,乙方必须从批准日起在1个月内铺到目标商场、超市,确保目标商场、超市的面市率达到规定要求。(2)其他网点要求可另定。3、铺货品种、数量及陈列:每个目标网点铺 / 产品各 箱,并开箱各取二瓶按要求陈列于吧台显要位置。(二)销售责任乙方必须建立好能控制终端的分销体系,明确分销商的责任。(三)渠道及费用投入管理1、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开拓新产品市场,并接受甲方交给的新产品铺货任务,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可以对甲方产品进行广告宣传和必要的促销支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经销方案(包括促销)。经甲方同意的促销活动的组

12、织、网络的开发、产品的铺货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将以销售折让兑现。其它:/2、市场费用投入本着谁出钱谁管理的原则:面上广告投入等甲方投的项目由甲方负责管理,同样,乙方投入的各项费用则由乙方负责管理。3、虚报市场费用投入的违约责任(具体条款参照附件五)乙方应保证市场投入费用的真实有效,乙方在报销市场投入费用时,发生不实费用的,经甲方查实,乙方将按以下单款或多款承担违约责任: 1)一年内第一次虚报市场投入费用的,甲方有权扣除虚报费用不予核报,同时乙方应按虚报费用的1-6倍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倍数甲方有权决定,此外甲方有权提高乙方市场费用投入承担比例2%-5%或由甲方提高其产品结算价2%-5%,并

13、予以通报。2)一年内第二次虚报市场投入费用的,甲方有权扣除虚报费用不予核报,同时乙方应按虚报费用的2-8倍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倍数甲方有权决定,此外甲方有权提高乙方市场费用投入承担比例5%-10%或由甲方提高其产品结算价5%-10%,并予以通报。3)一年内第三次虚报市场投入费用的,甲方有权扣除虚报费用不予核报,同时乙方应按虚报费用的4-10倍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倍数甲方有权决定,此外甲方有权提高乙方市场费用投入承担比例10%-20%或由甲方提高其产品结算价10%-20%,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经销协议。4)一年内四次虚报市场投入费用的,除按照本款第三项承担违约责任外,一律终止

14、经销协议。5)乙方如有伪造票据、私刻印章等行为的,甲方有权扣除虚报费用不予核报,并视情节提高乙方市场费用投入承担比例10%-15%或直接终止经销协议,构成犯罪的,甲方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4、乙方对其下线经销商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其下线经销商发生的费用投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视为乙方弄虚作假行为,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经甲方查实,乙方将按以下单款或多款承担违约责任: 1)一年内其下线经销商第一次出现费用投入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扣除虚假费用不予核报,同时乙方应按虚假费用的1-3倍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倍数甲方有权决定,乙方的弄虚作假行为甲方有权予以通报。2)一年内其下线经销商第二次出现费用投入弄

15、虚作假的,甲方有权扣除虚假费用不予核报,同时乙方应按虚假费用的2-4倍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倍数甲方有权决定。此外,甲方有权提高乙方市场费用投入承担比例1%-2.5%,并予以通报。3)一年内其下线经销商第三次出现费用投入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扣除虚假费用不予核报,同时乙方应按虚报费用的3-6倍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倍数甲方有权决定。此外甲方有权提高乙方市场费用投入承担比例2.5%-5%,并予以通报。4)一年内其下线经销商第四次或四次以上出现费用投入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视情节加大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幅度或终止与乙方签订的经销协议。5、特殊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即乙方属于与甲方新签约合作情况下违约责任的承

16、担1)从首批进货之日起,在一年之内第一次出现费用投入非故意违约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虚假费用不予核报,并可视情节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2)从首批进货之日起,在一年之内第二次出现费用投入非故意违约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虚假费用不予核报,乙方应按虚假费用的1-3倍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倍数甲方有权决定,乙方的虚报费用行为甲方有权予以通报。3)从首批进货之日起,在一年之内第三次出现费用投入非故意违约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虚假费用不予核报,乙方应按虚假费用的2-4倍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倍数甲方有权决定,同时甲方有权提高乙方市场费用投入承担比例1%-2.5%,并予以通报。4)从首批进货之日起,在一年之内

17、第四次或四次以上出现费用投入非故意违约的,甲方有权视情节加大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幅度或终止与乙方签订的经销协议。上述虚报费用的定义见附件五虚报市场费用投入管理办法。6、乙方违约的其他责任乙方如多次违约,除按上述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以由甲方所属当地分公司或大区要求其在区域市场经销商会议上做出情况说明或公开检讨,同时甲方督查部门有权将乙方违约事实向全体经销商通报。7、劳动用工1)乙方承诺具有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招工。2)因经销需要,乙方需招用员工的,应合法用工,并与招录人员(如经营、销售人员,酒店、商场、超市促销人员、秩序管理人员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乙方依

18、法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乙方与上述人员的劳资纠纷与甲方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解除本协议,没收销售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乙方不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招工;乙方存在违法用工行为。8、甲乙双方要互相配合,共同管理好责任区域内的二批商、零售商的销售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护好市场秩序及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同时乙方必须加大对终端的客情维护,为产品顺利进入终端提供保证。乙方对侵犯甲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行为应与甲方通力合作,全力做好当地市场打假、投诉等工作,同时乙方还应积极做好当

19、地执法部门的协调维护工作。9、对 渠道网点的服务与管理:1)销售档案的记载:乙方要建立完整的目标酒店和商超等渠道的客户档案,包括地址、联系电话等,以备甲方督查和后期市场运作(客户档案另附),所有记录必须经甲方客户经理签名确认方为有效,并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交甲方。2)乙方必须在甲方批准后发展二级分销商和终端客户网络,各项政策由甲方确定并管理。10、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每月要货计划,同时反馈各类产品库存,每月汇总一次市场情况、业务员考核评价、市场促销及广告建议的综合性报告,以便甲方及时把握好市场机遇共同发展。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要货计划准确性和综合性的质量进行考评,每月记录在案,作为奖励考核的依据。

20、11、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乙方须及时向甲方反馈产品在终端的销售信息。12、甲方对于市场的操作意见(如促销活动的组织、网络的开发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如无异议,必须严格配合执行甲方的操作意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各种产品奖励、扣除销售保证金直至取消经销权。 13、乙方不得截留、挪用甲方为实现有效促销而给予二批商、零售商和消费者的销售政策(包括费用、产品等),如果发现乙方截留促销政策,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直接从乙方的销售保证金账户中划出相应的金额,或者督促乙方补还短少的应予二批商、零售商的政策费用,并在奖励考核时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予以处理。乙方不得随意将

21、促销政策做变通处理,否则视作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 (四)相互监督管理1、甲方应乙方要求委派 担任乙方的客户经理,并配备一名销售代表帮助乙方开拓市场及实施渠道管理,甲方客户经理代表甲方对乙方的销售工作促销管理、库存状况等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对甲方人员能否按甲乙双方协议要求进行管理、进行监督,并对甲方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后按甲方要求汇报给甲方。若有明确理由有权向甲方提出建议,撤换甲方客户经理。2、甲方就其销售人员执行甲方规章制度的情况向乙方进行了解调查时(包括任内例行调查和离任审计调查等),乙方应如实反映,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调查工作。如发现乙方未如实反映情况,甲方可以视作乙方未履行

22、本协议义务,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乙方未及时如实反映情况而造成乙方自身损失的,乙方在事后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3、甲方规定不允许甲方人员向乙方以任何形式借款借物;乙方如果借款借物给甲方人员,纯属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所遭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要、索贿和侵占要求,并有责任和义务举报其违规行为,乙方举报行为受甲方保密和保护。4、乙方若发现甲方销售人员存在虚报冒领等行为时,有责任向甲方举报。如乙方伙同甲方人员作虚假记录,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奖励及其他优惠,并可随时终止本协议中甲方所承担的义务,取消乙方特约经销商资格、解除本协议,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

23、还销售保证金。八、市场秩序的维护1、实行产品身份证制度为了进一步保证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市场秩序稳定有序,甲方将根据市场需要,对 产品设立身份证代码。2、市场督查甲方有权与乙方共同管理产品流向,并适时监督乙方的货物流向,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并予以配合。3、乙方因违约被甲方提高结算价的,至少在执行一年后,未再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且市场整改到位的情况下,方可由甲方所属当地分公司(办事处)按相关流程申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恢复结算价。4、乙方对侵犯甲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行为应与甲方通力合作,全力做好当地市场打假、投诉等工作,维护好当地市场秩序。乙方如有侵犯甲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行为,甲方有

24、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5、乙方有义务主动告知甲方其注册资金、实力背景、行业性质与经营范围等内容,如故意隐瞒或告知虚假信息,致使甲方未能及时、准确地获知乙方的经销资质(包括是否具有食品流通资格),进而受到工商管理部门查处(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若甲方代为缴纳罚金或赔偿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九、禁止商业贿赂1、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谈判、签订合同及实际履行过程中,不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好处或利益。2、若乙方违反以上承诺,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取消或永久取消乙方作为甲方的特约经销商资格;2)

25、 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双方签署的一切合同。因合同的解除及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举报甲方企业工作人员的索、受贿行为。4、乙方不得采用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产品销售(如商业贿赂),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存在此类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十、保守商业秘密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或业务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窃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若违反以上承诺,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或永久取消乙方作为甲方的特约经销商资格; 2)追偿因泄密所造成的损失; 3)情节严重的,扣除乙

26、方部分或全部销售保证金。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指双方提供或持有的以任何形式存在的经营、管理、技术或交易信息以及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产品定价、市场分析、销售计划、客户名单、广告策略、财务、人事、产品开发、产品配方、制造技术、内部文件、内部信函、电子文档、双方交易信息以及其他一切商业信息。十一、违约责任本协议已就具体的违约情形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照合同的约定;本协议没有具体约定违约责任的,违约方应承担销售任务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损失。十二、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27、诉讼。十三、本协议中,甲方客户经理的权限已在本协议第五、六、七、十五条明确列出,除此之外的任何权利均应取得甲方书面、盖章委托,否则无权代理甲方做出任何意思表示。本协议签订时的委托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行为做出后,其代理权限自行终止。就本协议项下如需代理甲方做出任何意思表示,须另行取得书面授权。乙方对上述客户经理、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是明知且无异议。十四、乙方在本协议中的联系地址为送达相关材料的确定地址。双方确认:如有改动,乙方应书面通知,否则仍以上述地址为准,甲方邮件按上述地址寄出5日后,视为乙方收到。十五、以下附件由甲方起草并负责解释,甲方可以根据市场运作需要,对其进行修订(如有修订,以最新修订内容

28、为准),乙方对此明知且没有异议(以下附件及其修订内容由甲方客户经理向乙方传达): 十六、本协议必须经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销售保证金进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汇款账户 为了更方便、快捷的办理经销商汇款业务,提高财务确认货款的效率,请经销商将货款汇入以下指定账户,具体汇款账户如下: 单位:江苏梦缘酒业有限公司 税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

29、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

30、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

3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

3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第 14页 共 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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