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德丰绣品精品系列加盟协议书
甲方:平湖市垠丰工艺绣品厂
乙方:
浙江平湖市垠丰工艺绣品厂生产的系列刺绣产品均以 德 丰 为注册商标,故称为德丰绣品。为了更好地开拓市场,增强产品的竞争力,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授权
1.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德丰品牌系列刺绣产品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地区(商场)的特许专营店(或专柜)。【专营店地址于___________ 区 ___________ 街 _______号,面积_______平方米】
2. 在本协议期间,乙方欲另设立本经销协议或非协议产品之分店,均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需另行签定加盟协议书。
第二条 特许专营店(或专柜)形象
1. 特许专营店(或专柜)必须按照甲方设计要求进行装修或更改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同意乙方在特许专营店(或专柜)使用甲方指定的商号及营业标志。特许专营店(或专柜)使用营业标志及营业中的物料由甲方以成本价提供,其中包括包装盒、包装袋、宣传书册等,由乙方支付。
3. 乙方对甲方之商号及营业标志的使用权限于本协议的明文规定。甲方承认乙方是上述商号、营业标志和店面(或专柜)设计的合法使用人。乙方对上述商号、营业标志的使用不得有损于甲方的商业形象和商誉。
4. 乙方应于本协议终止时同时停止使用上述商号和营业标志。
第三条 广告
1. 乙方负责本协议区域产品的广告推广,并应于推出广告前向甲方提供广告推广计划,以便甲方及时配合。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德丰”及其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具体数量将按甲方之标准免费提供。若乙方需要将广告宣传资料作特殊要求,则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第四条 加盟形式
1. 甲方将为特许专营店(或专柜)提供店面设计、产品陈列及销售技巧等方面的支持。
2. 在协议期内,乙方需执行以下条款:
①.乙方合法经营,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②.甲方以乙方以现行价格一年购进甲方直接货品金额的多少来确定加盟等级。等级分为一级钻石等级、二级黄金等级以及三级普通等级,共三个等级。
第五条 销售管理及销售返利制度
A.销售管理
在无正当理由解释下,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没有向甲方进货,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加盟经营权。
B.销售返利制度
① . 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进货额对乙方实行不同程度的返利制度。销售返利按乙方实际进货并向甲方支付的实际结算金额为计算依据。年终返利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末进行考核,于次年的一月末前兑现;或按签约加盟合同时间,以年为周期,每年返利一次。
② . 苏州屏风系列和义乌平绣系列不在返利之内。
③ . 乙方如果销售非甲方的机绣产品,返利将自动作废,乙方不再享有返利。
④ . 乙方正式挂甲方形像招牌及签定本协议时返利制度才进行运行。
C. 甲方返利条件
①. 乙方向甲方每年实际累计进货额需达到2万元以上,方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年终返利。返利实行阶梯式制度。
②. 乙方全年实际进货额在2-5万元的基础上,每超过5万元,为一个等级,共三个等级:2-5万为普通等级;5-10万为黄金等级;10万以上为钻石等级,普通线直到返利达到实际进货额10%封顶为止。丝线类可根据进货量,返利最高可在15%以内。
③. 等级的高低决定甲方向乙方年终返利的额度。反利额度为:钻石级10%;黄金级为8%;普通级为5%。甲方以绣品代替现金返利给乙方。
④. 如因市场因素,产品价格降至甲方无法承受时,返利条件由双方友好协商。
⑤. 返利产品只限画芯绣片.特价及促销产品不在返利之内.
第六条 货物的确认和订购
1. 乙方向甲方购货时,要准确详细填写《德丰绣品订货单》,或以电话订购。
2. 接到甲方确认的《绣品订货单》后,乙方应将相应数额的货款转入甲方指定的帐户。货款到帐两天内,甲方将所订货品发出。如无现货,甲方将以最快速度安排生产。
3. 新产品第一次投放市场时,甲方将在第一时间内将产品提供给乙方试销。乙方有责任将客户对新产品的意见或建议提供给甲方,以便对新产品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七条 货物的验收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后,需于48小时内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在三天内可提出异议进行更换,逾期视为认可。
第八条 货品运输规定
甲方负责委托运输机构,将货品发送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为规范物流管理,严格产品的运输程序,特对甲方的产品在运输上作出如下规定:
1. 甲方发往乙方的产品必须有产品明细备案;
2. 产品到达乙方后,乙方须在48小时内向甲方确认;
3. 甲方产品到达乙方后,乙方须在当地提货处现场查验,以确定是否有破损及遗失;
4. 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破损,乙方须在货到后三天内将破损产品的明细目录及提货处证明递交给甲方,以便向运输机构索赔;
5. 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因包装损坏而造成产品遗失,乙方须在货到后48小时内将破损产品的明细目录及提货处证明递交给甲方,以便甲方配合乙方向运输机构索赔。
6. 产品在运输时,可由乙方指定运输机构,运输方式一般以汽车运输或火车及快递运输为标准,如有特殊要求,须经乙方同意后发运。
第九条 商品零售价
1. 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乙方不得恶意打折倾销甩卖。
2. 乙方原则上按甲方所提供的市场为参考,特殊情况下乙方需改变零售价格的,可以根据情况自行定价,但不能扰乱市规则。
第十条 独立经营
1. 甲方和乙方在法律和财务上均为各自独立的经营实体,互相之间不存在连带关系,协议双方亦不会因本协议而变为任何形式之合作关系。
2. 未经甲方书面明确授权,乙方不得签订任何可能约束甲方的协议。
第十一条 第三者责任
乙方对非因甲方产品质量缺陷而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 及时向乙方通报新产品的规格及数量;
2. 产品的合格率应在90%以上;
3. 以成本价为因消费者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破损提供维修服务;
4. 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应免费提供维修或调换服务;
5. 在同一个商场只设一个经销商。
乙方义务:
1. 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的活动;
2. 接受甲方进行的市场监督与管理;
3. 不得擅自以甲方或甲方品牌的名义销售其他产品;
4. 不得在同一柜台同时销售其他品牌与甲方产品相似的机绣产品;
5. 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 税务责任
乙方因经销甲方产品所产生的税赋及取得的利益,应由乙方照章纳税。
第十四条 协议的解除和延续
1. 在一方遇有不可抗力之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本协议应予解除。但协议的解除不影响已经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
2. 乙方如出现经营亏损,可以以书面分析报告的形式申请解除本协议;
3. 双方应于本协议有效期截止前60天内,就是否续约进行协商。
第十七条 纠纷的解决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其它
1. 未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代表甲方向第三方承诺承担任何责任;
2. 甲方可根据市场具体情况对市场规划及发展战略进行调整,乙方应予配合;
3.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以自己名义与商场或房东签定合作协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共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认。
第十九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 方(代表) 乙 方(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厂 址:浙江平湖市独山港镇 地址/个人家庭住址:
邮 编:314208 邮 编:
电 话:13706737383 电 话:
传 真:0573-85761166 传 真: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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