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发包协议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协议双方就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项目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涉及方案设计、所有设备采购、基础施工和电气安装,最终实现本项目并网发电所有内容,无论协议约定或没有约定,但为完毕本项目,发包方和其他主管部门多规定的内容均在承包方范围内。分为:
1.方案设计部分涉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验收和调试。
2.设备采购部分涉及:太阳能组件、支架、所有电缆、逆变器、配电柜及其他相关辅材。
3.基础施工部分涉及:场地平整、场地开挖、基础制作、屋面防水及其附属施工。(注:本项目屋面防水由发包方施工)
4.施工结束,支架底座用混泥土浇筑固定。
5.电气安装部分涉及:太阳能支架及组件安装,电缆敷设、接线,逆变器、配电柜安装,防雷接地、输出线路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
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工程标准、性能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验收标准。
性能保证指标:
(1)全站光伏组件总容量≥ KWp:
(2)全系统电气效率不低于80%:全系统电气效率依据第三方且有资质的单位依据CNCA/CTS004-2023《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工程验收基本规定》进行检测;
(3)逆变器输出效率不低于95.5%:
所有设备及部件重要技术参数及保证值以随机携带的技术资料为准。在试运营、性能实验和竣工验收等进行上述性能指标考核。
四、协议价格和付款方式
1、协议价格
本协议为固定总价协议(不含税票),不做工程决算。协议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协议总价已涉及了协议中规定的总承包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涉及提供货品、材料、设备、服务等义务)以及为实行和完毕本协议工程和其缺陷修复所必须的一切工作、条件和费用。涉及但不限于为实行本项目施工前的准备、进退场前的场地平整、施工临时设施及施工工程中应由总承包方承担的各种措施费、规费、物价上涨引起的价差、税金、风险、保险及政府各部门的收费等一切费用,除根据协议约定的在工程实行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协议价格不作调整。
2、付款方式
(1)光伏支架材料进入工地,付款 万元(大写 万元整)。
(2)光伏组件进入工地付款 万元(大写 万元整)。
(3)电力公司验收,顺利实现并网,发包人在三日内支付工程剩余款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
五、施工质量和质量检查
1.工程质量
(1)、承包方应对施工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施工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所提规定和标准进行施工。
(2)、发包方拟定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须返工重来,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假如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承包方应无条件赶工并完毕计划。
2、质量检查:
发包方代表有权按设计规定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检查。承包方也应加强自检,并作好必要的检查看、记录和签证。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1、甲乙双方如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先通过和谐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一起诉讼。
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协议,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乙竣工程:
(1)协议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规定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法院规定停止施工。
七、违约
1、甲、乙双方约定,违约应承担以下经济责任:
(1)发包方不能及时给出指令、拟定、批准、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应承担违约的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向承包方支付
(2)承包方不能按协议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规定及本协议附件规定,或发生其它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金额向发包方支付,且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除非发包方单方解除协议,承包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非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出现,一方擅自半途停止协议执行或半途终止协议,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协议总金额的 10 %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约定
承包方在发包方未结算清工程款前,持有本项目协议规定的经营活动的产权。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无端恶意拖欠工程款的,承包方有权对本项目协议约定的经营活动的产权进行变更,前期支付的工程款不予退还。
九、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协议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在双方完毕互相约定的内容后即告终止。
十、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发包方执壹份,承包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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