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顶账房转让协议甲方(转让人):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一、 概况及转让内容由乙方受让甲方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为工程顶账房地产),有房屋所属权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现出售给乙方,房屋办理产权证时以乙方名义办理。 (二)房地产座落: (三)房屋建筑面积: (四)交房时间:乙方补齐尾款即签订协议交房。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
2、转让。 (六)该房屋的附属物(设施)涉及但不限于煤气、电力、供水、电话、供暖、有线电视、网络线路等管线、计量表等一并转让;为使该房屋达成合理、正常使用之目的的必要设施一并转让;该房屋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权益一并转让。 二、协议价款双方商定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成交价格已经涉及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所有内容转让之价格。自协议订立之日起,房屋市场价格的涨跌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所有承担。 办理产权登记所需的税费及房屋修缮基金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包含在协议价款中,由乙方承担。三、 协议价款的支付乙方已先行支付甲方房屋定金 元整(¥ 元整),在房屋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协
3、议剩余尾款 元整(¥ 元整)。 四、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未设定抵押、未出租、未一房多售、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权利瑕疵;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独立处分权;保证该房屋不被别人合法追索。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说明该房屋交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登记、公共修缮基金缴纳等提供必要的文献、资料和手续便利;结清乙方房屋所有权登记前的与开发商、建筑公司之间的有关费用。 3.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可以达成正常、安全使用之状态。4.甲方应当及时交房并协助乙方办理物业移交手续。 五、乙方义务1.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房款。2.乙方应于甲方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交接
4、、物业移交手续。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1)由于甲方因素甲方未履行义务,致使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约定期超过三个月未按约交接房屋产权,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规定甲方在违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协议价款。乙方不解除协议的,乙方有权按照协议总价日仟分之伍的比例向甲方收取违约金,乙方同时享有随时解除协议的权利。(2)甲方不如实告知乙方有关情况或与开发商和建筑公司签订不合法协议的,存在一房多售情况的,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规定甲方在违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协议价款。(3)甲方由于开发商和建筑公司迟延未按约交接房屋产权超过三个月,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地产公司赔付的违约金,甲方超过约定一年仍未交付乙方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照协议签订之日至协议解除期间以协议总价日仟分之伍的比例向甲方收取违约金。(4)甲方应在乙方或者委托别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迟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协议违约责任的第一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5)由于甲方因素导致房地产不能正常登记在乙方名下,乙方因入住对于室内装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转让人): 乙方(受让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