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道路建设施工协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第二条 承包方式、协议价款及总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协议造价:约人民币*******。
3.结算方式:综合单价以施工图预算单价或财评单价为结算单价,若无施工图预算单价或财评单价,按公路预算定额JTG/TB06-02-2023执行。材料价格执行巴中市交运局造价站平昌材料市场参考价格,运费参照巴中市交通建设工程材料运送价格。
4.协议让利:按结算价让利***%。
5.承包范围:设计所有项目。
第三条 付款方式:
计量支付,留10%保修金和10%审计保证金。
第四条 协议工期:
协议总日历天数:*****天,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开工。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合格
2、工程具有隐蔽条件或达成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工地代表,经验收合格并有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后序施工。
3、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行后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期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六条 安全生产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工人员依法实行的监督检查,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必须设立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导致的工伤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提供一套施工图纸。
2、组织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3、负责审核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及每月的进度记录报表。
4、负责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隐蔽工程验收,经济资料的签证。
5、负责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八条 乙方的职责
1、依照施工图纸,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作业,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自觉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和甲方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工程数量等方面的监督,认真执行省政府(96)第87号"关于《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令,并按照其第五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中第28-35款搞好工程质量。
2、负责将相关人员及机械贯彻到位。
3、安全管理:乙方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管理法,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本施工队伍中的机械设备、车辆、器材、施工物资的管理,严防出现任何不安全苗头和不安全事故,若导致一切伤、残、亡事故均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4、及时完毕工程施工中的一切资料,工程竣工时,尽快完毕工程计量和竣工资料的装订,及时向甲方申请交竣工验收及办理竣工决算。
5、施工中涉及本地群众的一切损失自负。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地方风俗习惯与本地党政干群搞好关系。
7、负责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现场的管护。
8、负责施工机具的组织调动、进场、维修、看守,其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应与工程规定相适应。
第九条 专项条款
1.乙方不得以工程数量(或工程项目)增长(或减少)作为亏损的理由,而向发包人提出其他补偿。
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安排的其他工程任务需要使用零工和材料、机械等且不能按定额组价的,按签证价执行。
3.工程数量或工程项目增长,乙方不延长工期(甲方因素停工除外)。
4.设计的土石方比例不作任何调整;土石方数量经复测后报设计单位复核确认超过设计数量的10%的部分予以增长,其余数量包干;挡墙断面按照标准图施工内外支模,断面超设计部分不予认可,外观必须美观;必须使用强制搅拌机及自动配料系统搅拌混凝土,严禁使用滚筒搅拌及其它形式搅拌混凝土。
5.建设资金拨付。甲方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乙方在项目实行地银行开设的留有协议文献承诺的项目经理印签的公司法人账户。5.协议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调整。
6.压证施工制度。实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压证施工制度。
7.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8.增长工程量的管理。增长的工程量必须经施工单位申报,再由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现场会勘确认,按程序报监理和业主审批后实行。协议中有相同的工程单价,其增长工程量中的单价按照协议单价执行;协议文献中有类似工程单价,其增长工程量单价按照类似单价执行;协议文献中没有相同或类似的工程单价,其新增工程量单价按照第二条第三款执行。
9.施工管理。乙方应服从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制定的一切管理文献,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理的管理。
10.工程质量规定。工程质量验收按《工程质量验收按交通部质量检查评估标准》(JTGF80/1-2023)执行,交工、竣工验收时达成合格及以上工程。
11.质量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工程质量因素引起的缺陷,由乙方负责修复,若乙方未按规定进行质量修复,甲方将进行修复,期资金将在质量保证中扣除。
12.审计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审计保证金:预留10%的审计保证金,待审计完毕后根据审增(减)金额退还;质量保证金: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缺限期满后,且完毕缺限修复后退还。
1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由平昌县人民法院管辖。
14.本协议书一式八份,协议双方各执四份。
15.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保修
1、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甲方规定的材料代用因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因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善导致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无条件保修责任范围。
2、保修内容涉及:协议条款(含补充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所有内容。
3、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计算,保修期二年。
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预留。即按协议总价的10%预留,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预留金额,超过部分由乙方支付。
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费内扣,局限性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价10%的违约金(本条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规定,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由此导致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或因乙方因素发生其它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除非双方协议将协议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协议。
4、甲方未能按协议约定提供条件而导致阻工的,竣工期限顺延。
5、因乙方因素不能按协议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应按工程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 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相关乡镇项目负责人: (签字)
乙 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
授权代理人: (签字)
电话: 传真:
202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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