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东山110kV变电站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土建专业)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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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年 月 日
编制: 年 月 日
青海省迪康征询监理有限公司
东山110kV变电站工程监理项目部
十二月
目 录
1 专业工程特点 1
2 编制依据 1
3 监理工作流程 4
4 监理工作要点 16
5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3
5.1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审查 23
5.2见证计划 26
5.3隐蔽工程验收 32
5.4平行检查 35
5.5质量巡视 35
5.6工程质量验评 35
东山110kV变电站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土建专业)
1 专业工程特点
1.1变电站综合配电室和二次设备室结构采用装配式建筑模式。主体采用单层钢框架结构,围护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屋面板采用压型钢板为底模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结构,主体建筑工期短。
1.2户外GIS基础采用孤岛式结构,减少混凝土用量,节约投资。
1.3变电站一次设备采用户外GIS,二次设备采用全智能化设计,变电站二次装置采用集成招标,实现工厂预装预调,减少现场技术协调工作,缩短现场联调时间,提高了项目部建设效率和质量。
1.4主变油池、围墙散水等基础采用混凝土预制工艺,缩短施工工期,提高工艺质量和观感效果,主控制室外墙采用防火瓷质新型板,在省公司110千伏变电站工程中初次应用。
1.5 工期安排:
2023年10月28日开工,计划2023年6月30日竣工。
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23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09号);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3号);
(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23);
(8)《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范》(DL/T5434-2023);
(9)《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告知》(国家电网办[2023]250号);
(10)《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23;
(11)《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12-2023;
(1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6-2023;
(13)《110—1000kV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估规程》(Q/GDW1183-2023);
(14)《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规程》(Q/GDW1856-2023)
(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90-2023;
(16)《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及技术措施》(基建质量[2023]19号);
(17)《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行管理规程》Q/GDW248-2023;
(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3);
(19)《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23);
(2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3)2023年修订版;
(2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23);
(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23);
(2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23);
(2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23);
(2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23);
(26)《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23);
(2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3);
(2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3
(29)《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4—2023);
(30)《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782-2023);
(3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2023版;
(32)《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采集及管理工作规定》(基建质量[2023]322号);
(33)《关于运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告知》基建安全(2023)25号;
(34)国家及电力行业现行有关其他标准、规程、规范。
3 监理工作流程
图3-1 质量管理总体流程(一)
图3-1 质量管理总体流程(二)
图3-2 施工图纸会审流程
图3-3 质量缺陷解决流程
图3-4 一般质量事故解决流程
图3-5 重、特大质量事故解决流程
图3-6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管理流程
图3-7 隐蔽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图3-8 旁站监理工作流程
图3-9 工程质量验评工作流程(一)
图3-10 工程质量验评工作流程(二)
图3-11监理初验工作流程
4 监理工作要点
4.1质量控制重点工作
(1)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施工图会审,组织设计技术交底。
(2)审查施工项目部编写的“施工质量验收项目划分表”,明确W、H、S点。
(3)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开工条件。
(4)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施工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环保措施、测试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资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等严格把关。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坚持上道工序未经监理人员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未经质量验收的工程不予计量和付款。保证工程质量达成预定目的。
(5)审查承包单位现场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环保措施。
(6)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及规范、规程、标准施工,检查安装质量。
(7)检查施工单位委托的实验室、实验测量人员的资质,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质量检查项目”。
(8)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结果。
(9)审查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三证”及质量保证文献,对原材料需经见证(W)并检查合格,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需经检查(H),否则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0)发生质量事故,规定施工项目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解决。并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执行,否则令其停工。检查事故解决结果,签证解决记录。
(11)施工期间,监理人员在现场对施工单位的各项工程活动进行监理,随时检查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管理制度的运作情况、施工方法、使用的材料等。发现问题,及时通过书面指令予以纠正。
(12) 施工单位应一方面对工程质量进行三检,质检合格后,由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没有监理人员签发的验收签证,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3)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或管理制度不完善,施工质量有缺陷时,可以书面形式发出“监理工程师告知单”等书面指令,告知施工单位整改或返工,直至停工整顿。
(14)审查工程所用的各种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等产品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同时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检和复验,并提交相应地报告。对其质量有怀疑时,监理人员可采用另行取样进行复试的办法进行检测。
(15) 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对原始标高点和定位桩进行核查,在施工过程中,还要对工程控制网测量结果、单位工程定位放线结果进行复核,工程竣工后,还应采用测量手段,对标高、混凝土结构的几何尺寸、外观质量等进行验收。
(16) 监理人员对已竣工的工程量和支付工程款签认时,必须检查工程质量是否达成规范规定,如未达成,拒绝对该部分工程量进行计量和支付工程款。
(17) 严格执行旁站和隐蔽工程制度,准确填写有关记录。
(18) 组织隐蔽工程和分部工程的验收和签认,组织工程中间验收、预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参与竣工验收。
(19) 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
(20)当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进度应服从质量的规定。
(21)保修期内,如发现有工程质量问题,组织检查工程状况,鉴定质量问题责任,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解决。
4.1.1质量控制点的设立位置
1)工程测量定位(H点):标准轴线桩、水平桩、定位轴线、标高;
2)地基基础(含设备基础)(H点):基坑(槽)尺寸、标高、土质、地基承载力、基础垫层标高,基础位置、尺寸、标高,预留洞孔、预埋件的位置、规格、数量,基础标高、杯底弹线;
3)砌体(W点):砌体轴线,砂浆配合比,预留洞孔、预埋件位置、数量,砌体排列;
4)模板(W点):位置、尺寸、标高,预埋件位置,预留洞孔尺寸、位置,模板强度及稳定性,模板内部清理及湿润情况;
5)钢筋混凝土(S点):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砂石质量,钢筋品种、规格、尺寸、搭接长度,钢筋焊接,预留洞、孔及预埋件规格、数量、尺寸、位置,混凝土配合比,外加剂比例,混凝土振捣,预制构件吊装或出场(脱模)强度,吊装位置、标高、支承长度、焊接长度;
6)吊装(S点):吊装设备起重能力、吊具、索具、地锚;
7)焊接(S点):焊接条件、焊接工艺;
8)装修(W点):视具体情况而定;
9)标准工艺(S点):根据标准工艺策划设立。
详见“控制点设立明细表”,其中规定H点到来之前,在24小时之前告知监理,且现场监理应按表中各项职责进行监理。
控制点设立明细表
专业:土建 W-见证点 H-停工待检点 S-旁站点
序号
分部或分项工程名称
W点
H点
S点
备注
1
单位工程(含建、构筑物和重要设备基础)定位放线
√
2
地基与基础工程
2.1
基坑验槽
√
2.2
模板
√
2.3
钢筋
√
2.4
混凝土
√
2.5
回填
√
3
主体工程
3.1
钢结构焊接
√
3.2
紧固件连接
√
3.3
钢结构组装
√
3.4
压型金属板
√
3.5
模板
√
3.6
钢筋
√
3.7
混凝土
√
3.8
砌筑
√
4
门窗工程
4.1
铝合金
√
4.2
其它门窗
√
4.3
玻璃
√
5
楼地面工程
5.1
基层
√
5.2
找平层
√
6
屋面工程
6.1
屋面防水层
√
6.2
找平层
√
6.3
保温层
√
6.4
水落管
√
6.5
卷材防水屋面
√
7
装饰工程
7.1
一般抹灰
√
7.2
装饰抹灰
√
7.3
饰面砖、地板砖
√
7.4
涂料
√
7.6
玻璃
√
7.7
吊顶
√
8
其他工程
8.1
卫生
√
8.2
给排水
√
8.3
通风
√
8.4
空调
√
8.5
照明
√
9
构、支架工程
9.1
构支架组装
√
9.2
构支架吊装
√
9.3
钢架吊装固定
√
√
10
挡土墙及围墙工程
10.1
定位放线
√
10.2
土方开挖
√
10.3
基坑验槽
√
10.4
地基解决
√
10.5
垫层
√
10.6
毛石基础
√
10.7
砌砖
√
10.8
围墙内外装饰
√
11
电缆沟工程
11.1
定位放线
√
11.2
基坑验槽
√
11.3
混凝土浇制
√
11.4
预埋件位置
√
11.5
沟盖板制作
√
11.6
沟盖板安装
√
12
所区道路工程
12.1
定位放线
√
12.2
路基开挖
√
12.3
垫层铺设
√
12.4
面层浇制
√
13
所区给水工程
13.1
管线定位走向
√
13.2
水表等附件安装
√
13.3
管线防腐解决
√
14
所区排水工程
14.1
管线定位走向
√
14.2
窑井砌筑
√
14.3
出水口定位
√
15
场地平整工程
15.1
表层耕植土清除
√
15.2
回填土分层碾压(夯实)
√
15.3
回填土分层取样
√
√
16
进所道路工程
16.1
定位放线
√
16.2
路基清淤
√
16.3
路堤回填分层碾压(夯实)
√
16.4
回填土分层取样
√
√
16.5
垫层铺设
√
16.6
面层浇制
√
17
所外排水沟工程
17.1
定位放线
√
17.2
基坑验槽
√
17.3
基地回填
√
17.4
模板
√
17.5
排水沟混凝土浇筑
√
4.2进度控制重点工作
东山110kV变电站工程于2023年10月28日开工,按业重规定,2023年06月30日竣工投产,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其他因素,工期紧张,承包单位已对此做了相应的安排和相对充足的准备,故本工程在进度控制方面除按常规的进行控制外,还必须采用一些特殊措施,重点工作涉及:
(1)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与工程工期目的是否一致,同时审查其他单位的工作进度计划如设计出图计划、钢构架供货计划、电气设备订货、供货计划等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计划需求,会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2)加大现场协调工作力度。如本工程的工地例会周期定为每周一次。工地例会中除协调工程质量、安全面的问题外,还需重点协调各参建单位的进度计划、进度实行情况,满足工程整体协同推动的需要。
(3)加大现场进度信息收集力度,电气施工开展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每周对工程进度信息做一次相对简朴的收集,工地例会前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理人员对各参建单位的进度信息做一次全面收集;电气施工开展后,其收集频率加倍,以满足工程进度控制所需。
(4)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时,应注意从施工方案的调整、优化人手,保证工程进度的按计划进行。
(5)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一致时,注意分析因素,提出下阶段的调整规定,在不改变最终竣工日期的前提下对计划进行调整。
4.3造价控制重点工作
(1)进行协议风险分析,防止索赔事件发生。
(2)当发现施工方未按协议条款履约时及时提出监理意见,令施工方整改。
(3)对施工项目部也许提出索赔规定事件要迅速反映,查明事实,提出监理意见,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4.4造价控制重点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原则,通过对施工中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分析和预控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内容详见《安全监理工作方案》)
5、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1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审查
(1)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2)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项目管理实行规划中的质量保证措施、标准工艺应用策划专篇内容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保证措施符合工程实际并具有可操作性,填写文献审查登记表。
(3)审核施工项目部报审的施工质量验评及评估范围划分表、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填写文献审查登记表,报送业主项目部审批。
(4)审查施工项目部委托的第三方实验(检测)单位的资质等级及实验范围、计量认证等内容。
(5)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重要测量、计量器具的规格、型号、数量、证明文献等内容。
(6)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乙供材料供应商资质文献。
(一)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 重大施工措施(方案)是工程施工中保证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有效控制的强制性文献,重大施工措施(方案)是施工单位组织编写、审核,再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 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前,监理应认真把设计文献及相关的规程、规范、工艺等方面规定深刻领略,进而仔细审查重大施工方案。
3. 审查重大的施工措施(方案)监理必须具“严把关”理念,对工序工艺、关键部位施工、查核其方法、劳力搭配、防护措施及指挥力度等是否对的、合理,发现存有错误或者主线不合理的方法、措施,规定纠正,重新编号。
4. 审查重大的施工措施(方案)时,监理应对有也许发现(预见性和判断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审查,一旦发现漏编或需完善,坚决予以退回再编写,再进一步完善。
5. 经监理认真审查过的重大施工措施(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署名,并提出意见,督促实行。
6.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针对定期施工安全审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多发性问题不同的季节,组织开展专项施工安全审查,其审查内容涉及:
6.1模板支撑安全
6.2施工临时用电安全
6.3基坑及边坡支护安全
6.4施工机械等设备安全
6.5高空作业
6.6雨季、夏季、冬季施工安全
6.7主变等大型设备吊装施工安全
6.8电气设备特殊实验安全
(二)质量保证措施审查
1、监理机构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有本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否则监理机构不予受理;
3、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迭的施工组织设计后,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于正式开工前审查完毕;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科学客观、体系健全、管理先进、组织合理、技术可行、措施完善、经济合用、安全可靠;
5、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6、督促施工单位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修改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并重新向监理机构报审;
7、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后,签认。并及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施工单位;
8、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通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 施工,不经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不得将施工组织设计 做原则性的变更,否则监理机构应采用监理手段进行干预。
9、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涉及以下内容;
a.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b.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c.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d.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规定;
e.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 的配置是否与进度计划相协调;
f.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能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审核涉及如下内容;
a)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
b)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c)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d)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e)冬季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f)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5.2见证计划
(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件;
2.用于结构工程的重要受力钢筋;
3.用于工程的重要原材料质量(涉及:水泥、砂、石子、砌块、砂浆、保温、防水材料、承重结构的掺加剂等);
4.建筑门窗;
5、回填土;
6、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实验项目。
(二)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告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用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查委托单上署名。
(三)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查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
1、水泥: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以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二次复验,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查报告,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100吨、散装不超过200吨为一批,每批取样不少于1次,每次都应多点采样,混合均匀后,重量不小于12公斤。
对使用过程中的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砂、碎石:
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以400立方或600吨作为一个验收批,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3、混凝土:
抗压试块用于检查砼强度,应在砼浇筑地点随机取样,每拌制100盘或不超过100立方的同一配合比砼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局限性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当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立方不得少于1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的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需要拟定。
4、砼添加剂:
(1)砼泵送剂:批量为每50吨泵送剂为一批,局限性50吨也作为一批,试样为总量不少于0.5吨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每一批取得的试样提成两等份,一份送检,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2)砼膨胀剂:每60吨为一批,局限性60吨也作为一批,每批取样不少于10公斤,每一批取得的试样提成两等份,一份送检,另一份封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3)砼防冻剂:每50吨为一批,局限性50也作为一批,每批取样不少于0.5吨水泥所需防冻剂量,每一批取得的试样提成两等份,一份送检,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5、砂浆
(1)、每次取样标养试件至少留置一组(6块),相同条件养护试块由施工情况拟定。 ① 每一楼层或每250 m3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 每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 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钢筋:
同一品种、同规格、同一批号、,同一生产厂家、同一交货状态下30吨以内为一批,同时钢筋进场前,应检查钢材的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文献,质保单和钢材的铭牌是否和质量证明材料上相符。
7、砌块
①实验项目:立方体抗压强度、干体积密度。
②取样方法及数量:从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查合格的砌块是抽取6块制作试件,其中1组(3块)试件用于立方体抗压强度,1组(3块)试件用于体积密度的实验。 ③取样批量:同品种、同规格的砌块,每1万块为一批,局限性1万块者亦按一批。 ④委托单:注明砌块的产地、种类、规定强度等级、使用工程名称及部位、代表数量等。
8、防水卷材
①实验项目:断裂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
②取样数量:同一类型、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等级的产品,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以下抽2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查。在外观质量检查合格的卷材中,任取1卷作物理性能检查。以5000m2为一批。
③取样方法:在距端部300mm处截取约3m。
④委托单:注明委托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产地、品种、等级、批号、用途、代表数量等。
9、外墙保温:
①实验项目:导热系数、密度、压缩强度、燃烧性能(B1/B2)
②取样规定:常规项:1块(1200*600)mm
B1燃烧:14块(1200*600)mmB2燃烧:1块(1200*600)mm
③委托单填写注意事项:样品等级(例:X150\X200等)、规格型号
④代表批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23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2023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10、基础回填土:
基坑回填:每层20-50m3取1组,但不少于1组(每基坑不少于1组); 基槽或管沟回填:每层20-50m取1组,但不少于1组; 室内回填:每层100-500m2取1组,但不少于1组; 场地平整填方:每层400-900m2取一组,但不少于1组; 柱基回填:抽查10%,但不少于5个;
11、建筑外门窗:
(1)建筑外窗
1)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验收批,局限性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每个检查批抽查5%,且不少于3樘,局限性3樘全数检查。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殊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验收批,局限性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特殊门每个验收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局限性10樘时应全数检查。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5000㎡为一个检查批。抽1组(3樘);面积>5000㎡时,外窗抽取2组。
2)保温性能:按照《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门窗检查批的划分、取样方法和检查数量同气密性能检查规定。
按照《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程》(DBJ-79-2023)规定,单位工程面积5000㎡为一个检查批。随机抽取同一生产厂家具有代表性的1组外窗试件,试件数量为同系列、同规格、同分格形式的3樘外窗;面积>5000㎡时,抽取2组建筑外窗试件,每组3樘外窗。
(2)门窗玻璃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为一个检查批。每个检查批不少于3块。
(五)土建工程见证取样计划
试品/试件
实验内容
见证人
见证时间
钢筋
拉伸、弯曲实验
星政川
2023.11.1-2023.5.1
砼试块
抗压强度(抗渗)实验
星政川
2023.11.1-2023.5.1
水泥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
星政川
2023.11.1-2023.5.1
砂
常规检查
星政川
2023.11.1-2023.5.1
石子
常规检查
星政川
2023.11.1-2023.5.1
砌块
立方体抗压强度、干体积密度
星政川
2023.11.1-2023.5.1
砂浆
常规检查
星政川
2023.11.1-2023.5.1
防冻剂
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收缩比
星政川
2023.11.1-2023.5.1
保温板
导热系数、密度、压缩强度、燃烧性能
星政川
2023.11.1-2023.5.1
防水卷材
断裂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
星政川
2023.11.1-2023.5.1
窗户
三性实验
星政川
2023.11.1-2023.5.1
回填土
压实度、含水率
星政川
2023.11.1-2023.5.1
5.3隐蔽工程验收
(一)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为规范隐蔽工程过程控制,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以保证工程项目整体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覆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地基验槽、基坑回填、钢筋工程、砼结构工程、防水、保温工程、接地网敷设、暗埋管线,以及需封闭的设备安装工程。
2. 隐蔽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3)和配套的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行业规定的质量验评标准。
3. 隐蔽工程项目的拟定,指按照该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与项目监理部共同商定确认的《施工质量检查项目划分表》中所列隐蔽工程的项目。
4.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1) 隐蔽工程项目施工结束、隐蔽之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且具有验收基本条件时,应提前48小时告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必要时应邀请设计代表参与,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a) 施工图纸、设备资料、技术资料;
b) 重要建筑及安装项目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措施);
c) 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解决的签证记录;
d) 隐蔽项目材质检查报告、复查记录;
e) 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
2)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现场检查施工记录,抽查施工质量(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设计代表共同进行)。检查中施工单位应认真配合;
3)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施工单位方可覆盖,进行下道工序作业。隐蔽工程项目一经签证,施工单位不得自行变动部件尺寸、位置;
4) 对于检查不合格的隐蔽工程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 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并经自检合格后,应再次向项目监理部报送“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上述程序负责重新检查验收。
(二)本工程隐蔽工程:
地基解决、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基础工程、结构工程、预埋件、预留孔、接地网敷设、焊接、埋深、保温、防水工程以及其他隐蔽工程项目。
(三)隐蔽工程检查内容:
1、复核基坑定位、开挖尺寸、深度、放坡是否符合规定,基坑内土质是否与地勘相符;
2、检查回填土质、回填土虚铺厚度、压实系数、标高是否符合规定;
3、钢筋型号、规格、间距、数量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规定;
4、混凝土配合比、模板安装、保护层厚度;
5、混凝土浇筑、试块制作等,均满足实际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规定;
6、预埋管线、预埋件、预留空洞位置、尺寸、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规定;
7、基础拆模后经外观检查和尺寸实测均满足设计、验收规范和验评
标准的规定,可以进行隐蔽回填;
8、检查接地网材料规格、埋深、长度、焊接,接地体引下线安装工艺均满足规范和验评标准的规定;
9、防水、保温材料规格、型号是否满足规定,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5.4平行检查
做好平行检查工作,工序检查量不应小于受检工程量质检项目的10%,且应均匀覆盖关键工序。对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应签发监理告知单,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5.5质量巡视
根据施工进展,对现场进行平常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检查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巡视检查重要内容:
(1)检查是否按工程设计文献、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项目管理实行规划、施工方案(措施)施工。
(2)检查已进场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合格。
(3)检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检查用于工程的重要测量、计量器具的状态,保证检查有效、状态完好、满足规定。
5.6工程质量验评
(1)收到分项工程质量报验申请单后,组织进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工作。
(2)收到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报验申请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参与验收,进行分部工程质量验评工作。在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结果填入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中。
(3)收到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报审表后,监理项目部复核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条件,具有后报请业主项目部组织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由业主项目部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参与。监理项目部及业主项目部应填写审查意见,同时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工作(对电气系统部分需设备带电后评估)。
(4)在监理初检的同时进行整体工程质量验评汇总工作,填写工程验评记录登记表报审表,并在竣工预验收前形成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报业主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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