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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管理手册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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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一类) 永2023物(规)字第 号 签发人: 仓 储 管 理 手 册 目 录 第一章 目的 2 第二章 合用范围 2 第三章 原则 2 第四章 仓储管理手册相关人员总则 2 物流经理 2 门店经理 2 仓库主管/门店物流主管 3 仓库管理员 3 库工 4 叉车工 4 物流台帐 4 第五章 仓库管理制度 5 第一部分 出入库管理 5 第二部分 库位管理 6 第三部分 物流单据及系统操作管理 7 第四部分 库房设备、工具管理 8 第五部分 打单处、仓库电脑房管理 8 第六部分 配送中心保安人员管理条例 9 第七部分 平常仓库管理 9 第八部分 门店商品出样管理 11 第九部分 滞销品管理 13 第十部分 赠品管理 14 第六章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6 第七章 库存商品盘点制度 21 第一部分:盘点操作制度 21 第二部分:盘点差异解决制度 25 第三部分:盘点工作奖惩规定 27 第八章 残次商品管理规定 28 第九章 各条线相关奖惩规定 35 货品收发奖惩规定 35 物流单据及系统操作管理处罚规定 35 打单处以及仓库电脑房管理处罚规定 36 仓库平常管理处罚规定 36 样机保管处罚规定 36 滞销品管理奖惩规定 37 赠品保管处罚规定 37 盘点工作奖惩规定 37 残次机管理相关处罚规定 38 第一章 目的 明确相关人员的商品保管责任,加强商品监控,规范商品管理 第二章 合用范围 本制度合用于永乐连锁范围内所有商品管理相关负责人 第三章 原则 标准、统一、规范 第四章 仓储管理手册相关人员总则 物流经理 1. 是分公司仓库、配送等物流作业过程中商品管理的直接负责人; 2. 负责分公司物流部的平常物流操作管理和部门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 3. 负责制定分公司物流部的人力资源预算和各岗位工作设计,并对分公司的物流部人员的任免提出建议; 4. 负责分公司物流成本控制、各项物流资源的合理运用和监督实行; 5. 负责监督、监控既定目的任务的执行过程,涉及监控任务完毕进度等; 6. 负责监督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作业流程的执行情况,依据管理手册,对违反各项规定、规范和流程的人员提出处罚建议; 7. 向物流管理中心、分公司总经理报告工作。 门店经理 1. 是门店商品管理的第一负责人; 2. 负责门店物流相关单据的完整性与安全性; 3. 负责对门店物流人员的管理,依据管理手册,对违反各项规定、规范和流程的人员提出处罚建议; 4. 负责门店物流工作有效运营; 5. 负责监督门店物流相关制度的执行; 6. 负责组织与管理仓库盘点工作,并对盘点差异承担管理责任; 7. 负责贯彻门店消防安全和商品安全工作。 仓库主管/门店物流主管 1. 是所辖仓库商品管理的第一负责人; A 负责对仓库现场操作的有效管理; B 负责对仓库物流单据及单据流转的管理; C 负责按规定进行库存数据上报; D 负责仓库消防安全和商品安全工作。 2. 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A 遵守盘点制度,严格按实盘点,并承担相应的盘点差异补偿责任; B 遵守赠品管理制度; C 遵守仓储作业制度; D 遵守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3. 负责对仓管员的管理,依据管理手册对违反各项规定、规范和流程的人员提出处罚建议; 4. 负责对仓管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 5. 向门店经理、物流经理报告工作。 仓库管理员 1. 负责管辖仓库内货品的保管工作,是指定管辖仓库商品保管的直接负责人; 2. 严格按单操作,保证帐物卡一致; 3. 严格遵守仓库货品进出作业管理规定; 4. 严格遵守人员进出仓库管理规定; 5. 严格遵守盘点制度; 6. 严格遵守赠品管理制度; 7. 严格遵守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8. 严格遵守残次机管理制度; 9. 严格遵守物流单据保管制度; 10. 杜绝并制止野蛮装卸; 11. 承担所管辖仓库的清洁卫生、消防、防台、防汛工作; 12. 向仓库主管报告工作。 库工 1、 遵循商品进出库规定进行货品搬运工作; 2、 按照仓管员的规定进行商品的平常养护(除尘、除潮等)工作; 3、 按照仓管员的规定进行仓库的清洁卫生、消防、防台防汛等平常工作; 4、 承担相应的由于搬运不妥导致的商品损坏补偿责任。 叉车工 1、 遵循商品进出库规定进行货品搬运工作; 2、 负责叉车的平常保养; 3、 承担相应的由于搬运不妥导致的商品损坏补偿责任; 4、 协助相应仓库的盘点工作。 物流台帐 1、 负责在系统中及时、准确的体现货品进出库的情况; 2、 严格按单操作,并遵循数据保密原则和谁操作谁负责原则; 3、 严格执行物流单据保管、归档制度; 4、 协助相应仓库的盘点工作,严格遵守盘点制度; 5、 向仓库主管报告工作。 第五章 仓库管理制度 总则 一. 仓库的基本任务:保管好库存货品,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保证安全,收发迅速,服务周到,及时反馈库存信息。 二. 仓库管理必须做到帐物卡一致,单据填写规范准确,收发货单证及帐卡实行归档管理;仓库相关操作均以单据为依据,按单操作,按单做帐,保证单据的唯一性。 三. 各仓库加强安全管理,防患事故发生。 四. 仓库设立要合理布局;操作要实行规范化、标准化。 细则 第一部分 出入库管理 一. 收货管理 1. 仓库管理员(收货人员)要亲自同送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根据实物与订单进行核对,并在订单上注明实收数量后署名,将订单与供应商送货单捏对后交物流台帐记帐。严禁实际收货数量大于订单数量,严禁先收货后补订单。 2. 仓库要协助送货车辆的卸货,严禁野蛮装卸,按商品堆码规定进行堆放。 3. 收货中,仓管员(收货人员)必须检查每件货品的外包装,如发现外包装变形、损坏、受潮、霉变等不正常情况,必须规定送货厂家进行外包装更换并对商品自身进行检查。 4. 仓管员对外包装无损的商品要按规定的比例开箱查验。一般初次开箱检查率为10%(返修机、进口机进库时,应100%开箱检查),根据历史经验及各厂家开箱不合格率情况,上下限定在5-15%,如查验时发现残次机,必须扩大抽检范围至30%,当残次机数量占抽检总量的比率超过30%时,此批商品应所有拒收。 5. 对于退回商品,仓管员要根据相关单据仔细检查商品外观、附件以及包装情况,并在单据上注明验收结果。 6. 对于寄存商品,入库前寄存库仓管员要根据原始单据仔细检查商品外观、附件以及包装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商品应一律拒收。 7. 对于运用仓储卡的仓库,每笔收货作业均需按照仓储卡填写规范,如实登录仓储卡。 8. 当天收货票据当天清,及时完毕手工台帐的登帐工作和系统入库记帐操作;定期与财务核对,防止帐物卡差异。 9. 所有入库商品必须登记在册,做到账目清楚、定期归档。 二. 发货管理 1. 商品发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坚持:一盘点(查库存数),二核对(验出货数),三发货(实际操作),四减数(台帐勾单)。 2. 仓管员发货前必须验证单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并与接货人办理交接手续,当面交接清楚,接货人必须对所收货品签字确认。 3. 对于使用仓储卡的仓库,每笔出库作业均需严格按仓储卡使用规范如实填写仓储卡。 4. 仓管员及时做好出库记手工帐工作并督促物流台帐及时记系统帐。 5. 仓管员以及物流台帐对当天发货票据做到当天清。 6. 仓库管理员应妥善保管发货凭证,对于自留的单据应按品类定期整理归档。 7. 发货的几项注意事项: 1) 仓库管理员在接到暂缓出货告知(必须是书面告知)时,应立即暂缓发货操作,等收到新的经确认的出货告知后再办理发货操作。 2) 凭单发货,核对仔细,严禁白条抵库,导致商品短缺由负责人补偿相关损失。 3) 在解决顾客的调换机操作时,送货人员必须持系统打印的有效退换货告知单,仓管员方可发货,送货人员拉回坏机入库时必须对机器进行验收解决。(仓管员负责监控此换机流程操作,且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毕) 三. 奖惩规定 见本手册第九章“各条线相关奖惩规定”中“仓库货品收发奖惩规定”。 第二部分 库位管理 一、仓库人员应依商品库存计划、出入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得以最大化有效运用。 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 仓库货位规划应充足考虑库内搬运设备的运作规定,为其留出相应的通道。 2. 库位分派应按同品类或同型号规划设立仓库。 3. 仓库管理员应掌握各品类规格商品的进出动态,将收发频繁限度较高的商品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凡使用货架仓库的,出入库频繁的货品优先放置于货架的底层,滞销及过季商品应放置于货架的顶层。 4. 根据“先进先出”的发货原则,先进商品放置在最先出库位置。 5. 仓管员收发货后必须按照以上货位配置原则及时进行货位整理。 三、商品堆码规定: 1、仓库管理员应依商品外包装的堆码规定设定商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因倒置或受挤压而影响货品质量。 2、 对于实行托盘堆码的仓库,商品卸货后直接堆码至托盘,商品堆码层层交叉、骑缝,并拉上安全保护带以防货品在移动时发生散落。 四、 货品堆放的原则:利于盘点,利于商品保值和养护,货品堆放做到过目见数,拣点方便,成行成列。 第三部分 物流单据及系统操作管理 一、 物流单据的定义 指仓库收发货品的所有凭证,涉及各种已提货或未提货的提货单、出入库单、移库单、退货单等。 二、 系统操作(物流单据相关)管理 1、 系统操作员涉及打单员、信息录入员、物流台帐等涉及物流单据打印、勾单的系统操作岗位; 2、 系统操作员应谨慎保管自己的系统操作密码,不得使用别人或让别人使用自己的操作码进行系统操作;系统操作员需要离开岗位时应立即关闭系统以防其别人操作系统; 3、 系统打单出现故障时,打单员应立即查找因素,需要重新打印必须经仓库主管批准方可重新打印并做好记录工作。 三、 物流单据的保管与交接 1. 打单员、信息录入员、调度员应谨慎保管已打印但未提货的送货单,及时做好打印单据的号码登记,在与调度或者送货司机交接时必须规定对方在交接本上署名确认交接物流单据的名称、数量; 2. 仓库管理员收发货后应及时在相关单据加盖收发货章; 3. 仓库管理员、物流台帐必须妥善保管各种物流单据(以及收、发货章),单据交接时双方必须在交接本上署名确认交接物流单据的名称、数量; 4. 打单员、信息录入员、调度员、仓库管理员或者物流台帐下班或需要离开岗位时应先将留存单据放置安全处并加锁保存; 5. 打单员、信息录入员、调度员、仓库管理员或者物流台帐一旦发现单据遗失,应立即查找因素并上报,及时采用补救措施,尽快告知相关部门,避免公司财产受到损失。 四、 物流单据的归档 所有留存的单据必须按照业务发生时间、单据类别归类,物流单据归类应遵循保证单据完整性以及方便查找的原则,单据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财务中心相关原始凭证保管时间(2023)进行保存,严禁私自销毁单据。 1. 物流台帐做帐结束后将原始单据归类整理,下班之前将当天的原始单据根据单据类别、品牌分类捆扎,并将日期/类别/品牌等分类信息标注于封面; 2. 每月月底盘点前将当月的单据准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后分类捆扎,并将月份/类别/品牌等分类信息标注于封面; 3. 单据归档保存采用集中原则,对归档的单据编制档案目录表、编号。 五、 相关处罚规定见本手册第九章“各条线奖惩规定”中“物流单据及系统操作管理处罚规定” 第四部分 库房设备、工具管理 一. 库房设备、工具是指仓库内辅助商品储运的扫描设备、叉车、推车、平板车、货架、托盘、手机以及数码储运箱、工具柜等。 二. 库房按照“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保管各种设备、工具,负责设备的定期保养、清洁、维修、安全性检测等工作; 三. 初次使用机器设备之前,要先了解机器的性能,通读使用说明,严禁野蛮操作; 四. 领用人每次使用设备、工具前要检测设备性能并登记,若设备存在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查找因素;设备使用完毕归还时保管人应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并签字确认。 五. 在设备、工具使用过程中应当做好防护措施(防火、防刮伤、防碰撞等)以免对商品自身以及库内其他设备导致损坏。 六. 若设备、工具在保管与使用过程中发生人为损坏,由保管人或领用人承担相应损失。 第五部分 打单处、仓库电脑房管理 一. 打单处、仓库电脑房应在明显处悬挂“工作重地,闲人免进”的标志; 二. 非工作人员未经相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进入打单处或仓库电脑房,不得接触相关物流单据; 三. 打单处、仓库电脑房作为重点安全防范部位,应由专人保管钥匙;值班人员下班前要检查设备状况以及门窗是否关闭; 四. 打单处或仓库电脑房的防护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进行必要的防范; 五. 打单处或仓库电脑房应当针对忽然断电等紧急状况制定应对方案,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 六. 相关处罚规定见本手册第九章“各条线奖惩规定”中“打单处以及仓库电脑房管理处罚规定”。 第六部分 配送中心保安人员管理条例 一. 配送中心在选择保安的时候要按照先审后用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 二. 保安人员必须针对辖区各仓库的安全性、消防状况等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逻,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必须做好检查记录以及交接班记录; 三. 保安人员必须对进出库区的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查,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库区; 四. 夜间值班责任重大,当值人员不得无端离岗、饮酒; 五. 相关处罚规定参照本手册第九章“各条线奖惩规定”中“仓库平常管理处罚条例”执行。 第七部分 平常仓库管理 一. 仓库应建立安全保卫制度,并贯彻到具体负责人。仓库主管是所辖仓库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仓库管理员是所辖仓库安全的直接负责人。 二. 仓库内应保持清洁,并做好防虫防鼠工作,做好管辖货品的养护工作。 三. 仓库区域一律严禁烟火,“严禁烟火”的标志应悬挂于仓库的明显部位,仓库消防安全专用设备由仓管员负责管理,在仓库门口位置设立消防器材配置图,严禁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携入仓库。 四. 仓管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重点检查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保证仓库的夜间安全。 五. 仓库内部搬运设备规定妥善放置在统一的区域内,远离商品2米以外,同时为避免损坏商品包装,严禁踩、踏、摔、踢、蹬等行为。 六. 仓库人员必须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在重大汛情时,必须指派专人值班,分公司及物流部领导、仓库负责人三方组成现场防台防汛应急方案解决小组。 七. 非仓库人员不得进入仓库,上级领导检查仓库工作的,必须出示工作牌,并办理登记。 八. 物流部应安排保安进行全天值班巡逻,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检查纪录以及交接纪录。 九. 物流操作部门(门店或物流配送中心等)每月对在库时间超过90天的商品列出清单,由物流部和营销部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滞销库存商品。 十. 相关处罚规定见本手册第九章“各条线奖惩规定”中“仓库平常管理处罚条例”。 第八部分 门店商品出样管理 一、 出样商品的进库: 1. 根据新店出样计划或门店柜台的申请,供货厂方或配送中心负责将货送到门店,门店仓库保管员凭业务订单、送货单收货; 2. 柜台列样的商品收样时,柜长填写《商品移库单》,由门店经理(或门店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把货品完整的退回仓库,由仓库仓管员当场对出样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验收,负责填写验收质量状况,并与交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 所有商品的入库必须做到当天收货票据当天清。 二、 出样商品的出库(申请列样): 1. 由门店柜长书面申请,填写《出样商品申请单》,由门店经理签字批准,方可凭单到仓库提取货品。 2. 《出样商品申请单》上必须注明样机的出样周期时间,否则,仓库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 3. 仓管员根据《出样商品申请单》开具《移库单》,记出库保管帐,将商品从正常商品保管帐仓库移至门店样机库保管帐。 4. 门店柜长需建立各商品样机的手工帐,做到当天收发货票据当天清。样机申领人员收到样机后应及时完毕出样商品信息台帐记录操作,并负责商品样机的平常保管、保洁和监控。 5. 门店仓管员做到当天发货票据当天清,货品发放后及时完毕发货记帐,注明所发货品的品牌、型号、和数量,以及发货时间,提货人,做好《出样商品申请单》的归档备查。 三、 出样商品周期规定: 为保证出样商品的外观与内在质量,到各柜台的出样商品周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所有出样商品的商品保管责任由相关柜组柜长作为第一负责人。 四、 样机的盘点: 1. 参照公司库存商品盘点制度执行。 2. 门店营业厅的样机必须单独盘点,仓库保管员对于样机的盘点有监督责任。 3. 未作帐或已作帐的样机均必须盘入,不能以种种理由不予盘入;未入帐的盘盈样机(对于由供应商提供的免费样机各柜长应提前提供清单),应作为公司商品解决。假如确系需要调整,必须报分公司物流部和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上报物流管理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核准后方可调整数据,并由分公司对当事人重罚。 五、 样机保管处罚规定: 见本手册第九章“各条线相关奖惩规定”中“样机保管处罚规定”。 第九部分 滞销品管理 一、 滞销品的界定 指超过三个月不销售或需清仓解决的完好商品。 二、 滞销品数据的记录 1. 库内商品的堆放依据“先进先出”的原则,运用系统、帐卡等辅助工具准确记录商品的在库时间; 2. 每个品类库内要设立专门的滞销品区,对于滞销商品要及时进行归类整理; 三、 在库时间较长而未有销售定单商品的预警反馈 仓管员必须不断关注商品的在库时间信息,若某类或者某型号商品在库时间超过21天未销售,仓管员应立即将此类不正常销售商品的信息及时反馈至营销部,规定立即停止下订单。 四、 滞销品在库时间数据的传递 各个品类仓管员要在每月规定的时间(每月4日)将所辖库区的在库滞销品清单传至营销部,督促其与供应商协调解决(退货或折价销售)。 五、 滞销品解决的后期跟踪 滞销品数据传至营销部后15天以上仍未予以解决的,则上报营销部经理和分公司总经理,由其通过与业务科长沟通解决(由营销部按绩效考核办法处置);30天以上仍未予以解决的,则上报营销管理中心和物流管理中心,通过相关程序解决。 六、 滞销品管理相关奖惩规定 见本手册第九章“各条线相关奖惩规定”中“滞销品管理奖惩规定”。 第十部分 赠品管理 一、 赠品是指由公司市场部门或供应商提供的非销售礼品,重要涉及:可计量非销售实物礼品;有价证券,如电子消费卡、出租车票等(此类赠品由门店财务主管负责管理,赠品仓库保管员代为发放)。 二、 赠品重要用于各连锁门店指定品类商品的促销、特殊顾客投诉事件的解决、外协单位的赠送等。 三、 各连锁门店必须设立专门赠品库,并指定赠品仓库保管员,负责赠品的接受、入库、保管、发放等工作;赠品保管员应设立赠品手工保管帐,并对无厂方送货单据的赠品设专门帐本分开记录。 四、 赠品的接受入库 1. 赠品仓管员按照供应商开具的赠品送货单据对赠品进行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开具《商品入库单》,记手工帐后将厂方送货单与《商品入库单》捏对交台帐;对于无厂方送货单的赠品,赠品仓保管员在收货后应立即将此批无厂方送货单的赠品列清单,传至相关业务员处,由业务员与相关厂家联系确认; 2. 对于厂方促销员直接从厂方收取带回的赠品,应由促销员将赠品与厂方送货单一同上交赠品库。 五、 赠品的在库保管 依照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六、 赠品的发放 1 指定品类商品的促销 赠品仓库保管员凭顾客持有的《发票》、《赠品提货券》,如实发放赠品,并在发票背后和《赠品提货券》上加盖“发货章”,收下《赠品提货券》记手工保管帐后交接给物流台帐。 注:对有价证券及赠品,发票上必须备注赠品的信息。 2 特殊顾客投诉事件的解决、外协单位的赠送 赠品仓库保管员根据门店经理签字批准的《赠品提货券》发放赠品,收下《赠品提货券》,并加盖“发货章”,记手工保管帐,并将原始出库单据交接给财务。 七、 赠品仓管员每月将180天以上滞留的赠品上报门店经理和分公司物流部。 八、 赠品的盘点 根据《库存商品盘点制度》执行。 九、 赠品保管处罚规定 见本手册第九章“各条线相关奖惩规定”中“赠品保管处罚规定” 第六章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 定 目 的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永乐家用电器所辖仓库(含配送中心和门店,下同)的消防安全管理,避免仓库及人身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行细则和公安部发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永乐家电仓库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永乐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依据“防止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工作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同时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各类商品物资的储存仓库。实行租赁的仓库必须在协议(协议)中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二、 适 用 范 围 和 职 责     第四条  分公司物流部经理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应指派一名物流部副经理或仓库主管(科长)分管仓库消防安全工作。仓库管理员自身无法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物流部经理(区域物流主任)反映。公司物流管理中心和分公司物流部对仓库管理人员反映的安全隐患问题,应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第五条  大型配送中心仓库都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负责人(物流部经理、区域物流主任)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并拟定一名副职负责平常防火工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办事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防火负责人的变动报本地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第六条  各级永乐仓库都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训练,开展自防自救工作。距消防队较远的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长的变动应征求本地消防监督机构意见。     第七条  仓库警卫、消防及保安人员,要按照先审后用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要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聘用年老体弱人员值班、值宿。外来临时人员在库区工作,必须经物流部经理审查批准。     第八条  仓库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仓库、科室(班组)以及岗位负责人逐级负责制。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每季度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毕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贯彻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每月组织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4.每月定期组织开展仓库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5.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奖惩。 (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规定; 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献,检查岗位消防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并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养护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用防范措施,同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4.安排好值班、值宿。 (三)岗位防火负责人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及时向领导报告,提出改善意见; 2.负责本责任区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拉闸断电;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与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 4.一旦发现着火,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5.值班门卫人员做好进出库区人员、车辆登记和对外来人员的防火宣传工作。 三、 火 源 管 理 第九条   永乐仓库应当设立醒目的防火标志,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仓库区周边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条  库区如确需临时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贯彻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    第十一条  仓库生活区安装、使用固定火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防火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备有消防器材,做到人离火灭,对各种用火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二条  经批准设立的火源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物,不准靠近火源烘烤衣物。从炉内取出火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十三条  商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带有火种,特别对维修类商品更要严格检查或隔离观测,如发现可疑应在安全地点开包检查。 四、 电 源 管 理 第十四条  仓库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     第十五条  库房内不准设立移动式交流电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厘米以上水平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六条  每年定期对电线进行绝缘测试,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也许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架空电线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各种电器设备、避雷装置要准时检测维修。对各种机械、机具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第十七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及各种电器设备。因工作、生产确需使用去湿机、干燥器、电熨斗、电烙铁、电焊机等电器设备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当使用日光灯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用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保证安全。     第十八条  库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并做到防雨防潮。对灰尘较多的部位必须使用防尘、防爆灯泡和保险开关,要做到人离电断。 五、 仓库和库存物资管理 第十九条  仓库区必须和生活区分开,对“大杂院”仓库和未能分开的老式仓库,要采用安全措施,并制定计划,逐步调整改造。未改造前,要建立统一安全组织,统一安排消防设施,划分安全责任区,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第二十条  家电商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按库、区、类分别存放。库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少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重要通道的宽度不少于2米。每栋建筑面积局限性500平方米的库房其储存商品的垛距、墙距、梁距和重要通道的宽度可以适当减少,但要保持畅通。露天存放商品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不准将性质互相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要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仓库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保管员不准私自收存商品、物资。     第二十二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解决。严禁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电瓶车、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装卸机具、消防车(泵)必备用油,应放在保证安全的地点。     第二十三条  库内不准闲人进入库房。库内不准违章搭建货棚,若必须设办公室时,可以贴临库房一角设立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通库外,具体实行应当征得公司消防监督机构的批准。 六、 设 施 管 理     第二十四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竣工时,其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五条  各级永乐仓库应根据规模大小、建筑结构、商品特点等不同情况,依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标准暂行规定》规定,安装消防报警、灭火、监控、通讯、避雷等设备,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便于取用。     第二十六条  仓库要建立各种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做到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换药,严禁挪用。对怕冻设备,在寒冬季节应采用防冻措施,保证消防设备、器材完好有效。 七、 安 全 检 查 第二十七条  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贯彻检查负责人,仓库每月、班组每周、岗位每日检查一次并建立安全检查档案。检查重点是电源、火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  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九条  仓库必须坚持值班制度和昼夜防火安全巡逻检查制度。班(组)长、保管、警卫、值班人员要按照职责,严格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八、 事故解决及奖惩     第三十条  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职工奋力扑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三十一条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清因素,查清肇事人和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故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厉解决,同时给与仓库主管和物流部经理由于管理不善行政扣罚当月绩效奖金,对肇事者进行除名解决。     第三十二条  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因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加强防范措施不放过”即“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厉解决。     第三十三条  各级永乐仓库,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公司经营管理、劳动竞赛和评奖的重要内容。对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国家、公司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  对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或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扣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地永乐物流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对所属仓库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章 库存商品盘点制度 第一部分:盘点操作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对库存商品的管理,明确相关人员的保管责任,避免公司财产受到损失,保证库存商品的真实、准确、有效,保证帐实相符,特制订本制度。 二、盘点对象及范围 盘点对象为公司连锁范围内的物流配送中心、门店仓库、门店营业厅存放商品;范围涉及主机、配件、附件、残次机、赠品、样机、售后维修商品、未配送商品、供应商代管商品等。 三、盘点责任主体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是所有商品数据的最终确认者,负责对整个公司商品盘点数据进行最终核定,按需要对库存商品不定期组织抽盘;物流管理中心是所有商品实物保管的最终职能管理责任主体,负责组织与指导库存商品的定期盘点工作;分公司是商品保管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与实行所辖分公司商品的定期盘点工作。 四、盘点周期 1. 例行盘点 每月25 日为固定盘点日,25日营业结帐结束后开始盘点,逢法定节假日另行告知,原则上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或周三盘点。例行盘点不仅是商品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是仓库管理员、物流台帐开展自检自查的过程。 2 . 其他事项盘点 1)供应商撤柜、销售方式改变或促销员更换等,需按品牌、品类相应盘点。 2)物流经理、门店经理、物流主任、仓库主管、仓管员、柜长、物流台帐等与物流相关人员离职或工作调动时应组织盘点。 3)按公司需要对仓库或门店的抽盘。 五、盘点人员分工 1、 参与人员 1)物流配送中心:仓储科科长(或物流主任)、 仓库主管、仓库管理员、物流台帐 2)门店:门店经理、营业厅经理、财务人员(台帐、财务主管)、柜组长、物流主管、仓库管理员、物流台帐、营业员 2 、人员职责及分工 1) 领导小组:总部领导由物流管理中心总监担任;分公司领导由分公司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实行定期盘点工作。 2) 盘点管理人员 l 督查员:由物流管理中心或分公司派出至盘点单位检查盘点工作,无固定成员; l 总盘人:负责盘点工作的指挥、协调、督导以及异常事项向分公司领导小组的通报,物流配送中心由仓储科科长(或物流主任)担任,门店由门店经理担任。 3) 盘点实行小组(必须由三人组成一个盘点小组): l 盘点人:负责有顺序的唱报商品型号; l 记录人:负责盘点人唱报商品型号的记录工作; l 监盘人:负责复核、监督盘点人唱报型号与记录型号的一致。 六、盘点前准备工作 1. 仓库管理员将商品按品类、品牌、型号整齐摆放; 2. 寄存、残次商品需单独堆放,与正常库存商品分开; 3. 盘点开始前一小时停止所有商品的进出库动作; 4. 物流台帐将所有出入库单据录入系统; 5. 仓管员将手工帐上交总盘人。 七、盘点流程 盘点小组记录人将盘点数据填写在空白纸片上,盘点小组签字确认 物流台帐打印空白《盘点表》(不显示数量) 盘点小组将盘点数据誊写在空白《盘点表》上,并签字确认 物流台帐将实际盘存数录入电脑,生成有帐面数据和盘点数的《盘点差异表》 物流台帐与仓管员共同进行帐实核对工作,对帐实不符的商品进行复盘 物流台帐将复盘确认的实物数量与帐上数量有差异的因素具体记录在《盘点差异表》,并打印 监查员、总盘人、盘点人、记录人、监盘人分别在《盘点差异表》上签字确认 盘点前准备工作 1. 盘点按品类组织进行; 2. 盘点小组的记录人将盘点数据按品牌分别填写在空白纸片上,盘点小组签字确认; 3. 物流台帐将所有的单据解决完毕后打印出实物《盘点表》,只显示货品ID及型号,不得显示数量; 4. 盘点结束后,三人盘点小组人员将数据誊写在空白《盘点表》上,并签字确认,假如有数据需要誊写在其他小组的《盘点表》上必须同样签字确认; 5. 物流台帐将实际盘存数录入电脑,生成有帐面数据和盘点数的《盘点差异表》; 6. 物流台帐与仓管员共同进行帐实核对工作,对帐实不符的商品进行复盘; 7. 复盘结束后,物流台帐将复盘确认的实物数量与帐上数量有差异的因素具体记录在《盘点差异表》,并打印; 8. 监查员、总盘人、盘点人、记录人、监盘人分别在《盘点差异表》上签字确认。 八、盘点规定 1. 盘点时按照商品实物地理位置逐个清点,按顺序盘点,见货盘货,不准跳跃式盘点; 2. 所有数据均以实物盘点数为准,严禁未通过实盘就以帐面数代替商品的实存数; 3. 盘点表格内信息项不得修改,若确有需要必须经所有盘点人员签字确认方能生效; 4. 盘点结束后,参与盘点人员必须经总盘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5. 参与盘点的人员应准时到达指定工作地点,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请示核准。 九、盘点资料保存与确认 1. 盘点资料的保存:盘点的现场登记表与盘点表经盘点人、记录人、监盘人、总盘人、督查员签字确认后交财务。 2. 每月盘点资料,涉及盘点纸片、《盘点表》、《盘点差异表》,物流台帐将其整理后上交财务,将《盘点差异表》复印件经总盘人签字认可后报分公司物流部经理。 十、对盘点过程的不定期检查 1. 物流管理中心视实际情况,随时指派人员对商品盘点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地分公司物流部门的抽查、抽点情况进行检查。 2. 各地分公司物流部门视实际情况,随时指派人员对库存商品实物进行抽盘,与物流台帐进行核对。 3. 门店财务主管视实际情况,随时指派人员对库存商品实物进行抽盘,与物流台帐进行核对。 第二部分:盘点差异解决制度 无法追究负责人 有负责人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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