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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证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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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须知 一、办理失业登记机构 1、与市属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失业登记;与区属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到所属区就业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应按办理用工报备手续到相应的市或区就业中心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和失业登记手续。2、新增劳动力或其它情况的,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二、办理失业登记程序 1、本市户籍员工办理失业登记,应由失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人事携带以下相关证件材料,到相应的就业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 7 日内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须注明退工时间和退工因素,并加盖单位公章(档案寄挂在人才服务中心的,可提供加盖该中心印章的调动表)。失业人员本人的厦门市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厦门市居民失业证或劳动就业手册)。若本人辞职,需附上辞职报告;若协议期满,需附上相应的劳动协议。2、来厦务工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应将通过“厦门人力资源网”规定程序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厦门市用人单位与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传真至相应的就业中心经办窗口(柜台),由经办人员直接在网上办理退工手续。3、办理时间规定:应在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 2 个月内(社会保险停交后 2 个月内)办理。三、注意事项 1、办理失业登记人员如尚未办理厦门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需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两张。2、若非失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的人事办理失业登记,必须出具书面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若拟退工的员工未办理用工报备手续,须由用人单位为该员工补办用工报备手续后,再按上述规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手续。4、如遗失厦门市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厦门市居民失业证或劳动就业手册)的,应按规定登报声明作废后,到户口所在区就业中心申请补办。四、友情提醒 1、办理完失业登记后,符合申请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请向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属用人单位在市社保中心待遇审核科经办窗口)申请失业保险金。2、本市户籍员工办理完失业登记后,请失业人员本人携带档案和退工告知单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到。若已有新的工作单位,请直接到新单位报到即可。五、服务场合地址(一)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长青路 191 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5123420 5207078 5123372(传真)(二)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海沧分中心:南海三路 1268 号 联系电话:6530626 6530629(传真)篇二:委托书 委托书 我 xxx 系石家庄市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员工,现委托 xxx 同志到贵单位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关事宜。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献,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委 托 人:身份证号: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篇三:解聘备案及失业证办理流程 如何办理失业证,领取失业金?2023-08-26 14:38 先拿解除协议报告书到大厅社保一楼解除协议窗口核定失业金,拿失业金领取告知书(协议期满或单位辞退的才有失业金,辞职的无,要三个月内办理),拿着失业金领取告知书、解除协议报告、户口本、毕业证、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办理失业证,假如办理失业证后立即就业的话,失业金可以在下次失业的时候领,假如领了失业金的话,当月就不能办理就业。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用人单位办理解聘备案,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失业保险金资格和月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协议之日起 15 日内,持职工个人档案、单位和区(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已签章的失业人员登记表、终止解除劳动协议报告书,市内四区用人单位到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解聘备案服务窗口、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市、区就业服务中心为职工办理解聘备案和档案转移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用人单位报送的解聘备案材料,审核单位和个人参与并缴纳失业保险情况,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失业人员解聘备案手续,同时,按照国务院、省、市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审核、确认职工本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核定个人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月数,出具参与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告知单,由用人单位在 3 日内送达解聘职工个人。个人进行失业登记。已解聘备案的人员应持参与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告知单按规定期间到指定机构参与统一的职业指导,并自终止、解除劳动协议或劳动争议解决调解裁决文书、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持失业登记告知单回执、本人户口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指定银行的结算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五市及城阳区到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五市三区为求职证)。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登记的同时,可向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五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填写失业人员申领失业 失业人员因下列情况,本人不能申领的,可委托家庭其他成年成员持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五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代办申领手续: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治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第一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以上情况消失后,应由本人准时申领。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 60 日内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待其再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个人按月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实行按月申领制度。每月 16 日至 20 日,失业人员本人持失业证(求职证)和个人图章,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申领当月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当月未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不予补发,并自动顺延至下个月。连续 2 个月未申领的,视为放弃本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于每月 28 日后凭银行卡(存折)到代发银行(储蓄所)提取钞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参与一次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并给予培训补贴的由培训机构组织招收的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符合青岛市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疾病病种的,由本人申请,经户口所在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批准,可在指定医院门诊、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领取门诊、住院医疗补贴金。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由本人申请,户口所在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批准,在市、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住院生育,可按规定申请领取生育补贴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死亡除外),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可按规定申请领取丧葬补贴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达成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征服兵役的;考入全日制中档以上学校学习的;移居境外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合法理由,拒不接受本地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篇四:社保代办委托书怎么写(范本)社保代办委托书怎么写(范本)在社保转移的过程中,当事人由于某种因素,不能亲自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时,可以委托别人为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这时,委托人需要填写社保代办委托书并携带到经办机构,出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接续代办委托书(个人)xxx 市(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本人_(身份证号码_)需将在 xxx 市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养老/医疗)转出 xxx 市,因故不能亲自前往贵中心办理,现委托_(身份证号码_ 联系电话:_)代为办理转出手续。本人联系电话:_ 本人户籍类型:城乡 农村 本人户籍地邮编:_ 委托人:(签字按指印)受委托人:(签字按指印)年 月 日 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续代办委托书(单位)xxx 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根据有关政策,需将-市-县(区)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转入 xxx 市,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特委托-(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代为办理转入手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署名:(单位公章)受委托人署名:年 月 日 深圳市社保局盐田分局积极贯彻失业保险一站式服务委托书签订工作 近期,按照市人社局专题工作会议纪要的规定,盐田分局局领导及相关业务科长就失业保险一站式服务委托书签订工作向区领导作了工作报告,随后分局按区领导的指示到区人力局、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及各街道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在各项工作准备充足的情况下召开了由区领导、区人力局、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及各街道参与的推动盐田区失业登记办理和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站式服务工作会议。会上,分局领导传达了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做好贯彻实行工作意见的函的精神,报告了开展失业登记办理和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站式办理的背景、意义及调研结果,并针对调研发现的人员配备、场地局限性、网络速度慢以及系统经常性故障等共性问题提出建议。区领导及各参会单位对分局的调研报告给予高度评价,在听取完参会单位的工作报告后,区领导在网络速度等目前也许解决的问题上,给予明确答复,并指示有关部门尽快给予解决;在人员、服务场合等相关配套上,区领导表达以后将按照程序及规定逐步贯彻,并指示分局与区人力局就人员配备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区委区政府,同时,希望各有关单位积极推动此项便民举措。最后,各街道办签订了失业保险申领业务委托书,为失业保险登记办理和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站式服务做好准备。注:篇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须知 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须知 一、办理机构(一)与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属市属公司的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属区属公司的到所属区就业服务机构(原区劳动服务公司)办理失业登记。(二)新增劳动力或其它情况的,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二、办理失业登记程序(一)用人单位应在与失业人员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 7 日内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二)失业人员本人或原用人单位的人事应在劳动关系解除后 2 个月内(社会保险停交后 2 个月内)携带个人档案(或相关证件资料)及两张一寸近照,到本科办理失业登记。三、办理失业登记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一)所提供个人证件资料至少应涉及:1、原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档案寄挂在人才服务中心的可提供加盖该中心印章的调动表;若是本人辞职的,请附上辞职报告)2、劳动就业手册或厦门市居民失业证 3、招工登记表(或干部介绍信或报到证)4、劳动协议 5、养老保险手册(社保当月缴费停保对帐单)上述资料必须由单位密封并加盖封口章,否则不予受理。(二)档案寄挂在人才服务中心的,需开具寄档证明(若个人寄档的需出示寄档协议书及复印件),担供上述第(一)项所列第 1、2、5 项资料原件及第(一)项所列第 3、4 项资料的复印件。(三)注意事项:1、若非失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的人事办理失业登记,必须出具书面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档案资料不齐全的,应补全所规定资料后,方可登记。3、本市农村户口的失业人员也按上述程序办理。外来人员无须办理。4、如遗失失业证的,应按规定登报声明作废后,到户口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办。四、其他相关手续的办理(一)办理完失业登记后,符合申请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请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三楼社保中心待遇审核科 13、14 号窗口)申请失业保险金。(二)办理完失业登记后,失业人员本人携带档案和退工告知单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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