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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嘉禾新城物业使用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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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南 海 嘉 禾 新 城 物 业 使 用 手 册 嘉禾新城物业管理公司印制 目 录 一、前言 二、社区概况 三、住宅使用说明书 四、住宅质量保证书 五、物业管理 (一)公司简介 (二)有偿服务项目 (三)管理处收费 六、 业主临时公约 七、社区管理规定 八、消防管理规定 九、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前言 欢迎阁下成为嘉禾新城的住户! 从此刻起,嘉禾新城社区管理处将根据您的需要,竭诚向您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服务。 为方便阁下及家人在社区内的起居生活,并对社区全貌及社区管理服务有较深的了解,特编制本手册。 本手册内容涉及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社区管理规则,常用资料等,望各住户妥善保存并遵守执行。 社区管理处将按照与阁下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与发展商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书》规定,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规制订的《社区管理规定》,对社区实行专业化、公司化管理服务,使社区物业延续原设计风貌,成为阁下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本手册将指导阁下与管理处密切合作,共同维护管理好美丽的嘉禾新城。 使用本手册有不明之处,或有任何增减的好建议,请随时与本管理处联系,我们乐于与阁下沟通并热诚为阁下服务。 嘉禾新城管理处 嘉禾新城社区概况 嘉禾新城位于佛山城区北部的机场路28号,是一个大型现代化商住社区,规划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将建成约2500个住宅单位,居住人口将超过10000人。该社区建筑密度低至28%,绿化率高达42%,充足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命诉求。 嘉禾新城已建成一座贵族式享受、平民化消费的大型会所。设有儿童和成人两个游泳池、两个标准网球场、全天候3通道攀岩馆、乒乓球室、桌球室、健身室、棋牌室、美容美发室等康体设施和钢琴酒吧、中西餐厅、品茶室等餐饮设施。会所周边还留有大片亚热带植物绿地、建有书画廊等休闲去处和飞流瀑布、灯光喷泉、观霞亭等风光景点。社区还将增设更多娱乐休闲设施,努力营造人与建筑、大自然和谐相处的清新美丽环境,充足体现家人、邻里真情互动、水乳交融的社区文化氛围。 社区由具有物业管理专业资质和ISO9002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嘉禾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全方位、24小时封闭式管理,令您充足享受到整洁清新的环境、严密周到的保安、方便舒适的特约服务。 社区内的广州蒙特梭利幼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嘉禾新城实验幼儿园”是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创办的粤港合资幼儿园。她远离拥挤嘈杂的都市环境和各种污染,享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各种幼儿益智健体活动器具、蒙特梭利工作室、感觉统合训练室等硬件设施一应俱全;并认真贯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学方法,始终秉承“高素质儿童成长的摇篮、培养优秀教师的基地、训练合格家长的学校”的办学宗旨,因而荣获“南海市先进幼儿园”称号。 “吴汉小学”、“罗村中学”也都在社区附近数百米范围内,衔接了青少年义务教育的各个阶段,解决了社区住户的后顾之忧。 社区对面的“联和市场”,是一个可以满足平常家居生活各方面消费需要的大型综合市场。她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不仅容纳了海鲜、肉类、果菜、粮油食品以及百货超市,尚有银行、服装一条街、五金电器商店、照相馆、灯光夜市等。 社区专门开设了“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由具有数十年行医经验的老中医长年座诊,为社区业主和住户提供最便捷的保健服务。此外,社区所在的机场路东西两侧,分别设有“佛山武警总队医院”和“仁爱医院”,就医取药非常方便。 社区距佛山城区仅3公里,区内公共汽车交通系统发达,佛山16、22路,南海7、19路共4条公交巴士线路和数条中小巴士线路穿梭于佛山、南海之间,往来附近城乡极为快捷便利。 嘉禾新城·美丽家园住宅使用说明书 开发单位 名称 南海市兴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 南海罗村机场路28号 电话 6488800 邮编 528226 设计单位 名称 南海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 南海桂城南新二路63号 电话 6323320 邮编 528200 施工单位 名称 南海南建奕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南海南桂西路13号 电话 6228633 邮编 528000 监理单位 名称 南海众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海桂城南新二路63号 电话 6283080 邮编 528200 住宅部位 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结构和装 修装饰 1、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请不要打凿或损坏相关结构。 2、公共部位装修 外立面:特级瓷质外墙砖,配仿石砖勒脚线。 梯间:多层住宅特级瓷质地砖,钢花栏杆扶手;小高层住宅一梯两户装电梯。 大堂:顶棚吊顶,墙面及地面铺优质瓷砖。 住宅部位 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上水 下水 供电设施 配电负荷 1、每户设独立水表; 2、厨房、卫生间设排水口; 3、阳台设地漏。 4、请小心解决暗埋管道的位置,以免打凿或其他破坏性装修动作损坏了预埋管的密封性,导致不必要的渗漏。 5、请文明使用有关的排水、排污设施,勿将不溶或难溶物件投入座厕,更请注意定期清理疏通有关的地漏及排水管渠,令管道畅通。 每户设独立电表集中在一楼梯间,分线入户到户内大门旁,设漏电开关1个,分路开关3个,配金属制箱一个。请聘请具有电力安装资质公司进行任何电器安装及维修。 住宅部位 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通 讯 电话分线(含宽频网络)入户至大门旁预留接线盒。 有线电视分线到大门旁,预留接线盒。 每户一格标准信箱, 每户配置对讲门禁系统。 消防 按政府规定每层设消防栓及消防箱。 门、门窗 窗口高级铝合金推拉窗及外掩窗和导窗,配浅绿色玻璃。 卫生间 地面水泥灰沙找平,精批荡墙身及天花,设蹲厕一个,预留门洞。 防水层 1、天面油性防水; 2、请勿损坏、打凿天面、以免渗漏。 阳台 钢结构护栏,墙面贴瓷质外墙砖到顶。 厨房 地面水泥灰沙找平,精批荡墙身及天花,预留门洞。 厅、房 地面水泥灰沙找平,墙身及天花批白灰,预留门洞。 空调 机位 统一预留充足的空调机安装位置,预装空调机冷凝水排管,请妥善解决空调机冷凝水的排放。 嘉禾新城物业管理 一、 公司简介 南海嘉禾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同年进入嘉禾新城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是获得广东省三级资质证书的物业管理公司。以“优质、高效、规范的服务,提供优美、舒适、安全、健康的生活居所”是公司的经营服务宗旨。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公司引进实行ISO9002标准,规范服务工作,将服务管理程序化、制度化、文字化,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并于2023年元月通过了广东省质量体系认证中心(GACC)认证。 公司目前拥有技术、管理专业中高级职称人才8人,配备专业化的园林绿化,清洁、工程、维修和保安队伍及先进的绿化、清洁、保安器材、设备,公司员工具有丰富的住宅社区、大厦、工业区管理经验,对外承接多种类型的物业管理与服务。 公司设立嘉禾新城管理处,负责社区共用部位和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及向住户提供有偿特约服务。下设办公室、投诉接待、清洁、绿化、保安、工程维修等职能机构,进行常规的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二、有偿服务项目暂设: 1、园林绿化设计与工程、平常养护、室内摆设花卉植物,室外摆设花卉植物。 2、居室及房屋内外清洁,花岗石大理石打腊抛光,晶面解决,厨房油烟清洗,高空外墙作业等。 3、洗洁汽车、汽车美容。 4、代办其他家政服务,如代叫计程车、代叫餐饮等。 5、影印、过塑、中英文打字、图文传真。 以上服务均为有偿服务,其收入由管理处自主使用。 三、 管理处收费 根据嘉禾新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本管理处对社区内公共设施、绿化、环保、保安、消防、交通等全力投入服务。为使平常管理开支得以一定补偿,管理处按《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南海市物价局文献规定,管理处每月适当收取每一业主/住户的一定数额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于物业的共有部分和共同事务物业管理的以下项目开支(即对公共性管理服务的费用构成):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公共设施、设备平常运营、维修及保养费;绿化管理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办公费;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定税费。 以上收费管理处不以赚钱为目的,做到实报实销,使社区管理良性循环,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在新的世纪,面对机遇与挑战,公司继续以优质、高效、规范的服务与管理,不断地拓展各种业务。 嘉禾新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清单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复式、多层 0.9元/米2 ·月 2、别墅 1.5元/米2 ·月 3、花园 0.5元/米2·月 4、商铺 3元/米2·月 5、自2023年10月1日起,物业管理费由发展商按此标准补贴一半,业主只须缴交另一半。物业管理费优惠补贴的实行由南海市兴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收楼收费标准 1、管理费押金 3个月 2、预交管理费 首3个月 3、业主出入证 5元/只 4、车辆出入证 5元/只 5、水电周转金 100元 6、搬迁押金 300元 三、装修收费标准 1、别墅、复式保证金 1500元 2、高层、多层保证金 800元 3、垃圾清运费 200元 4、施工许可证 10元/份 5、出入证 5元/只 6、出入证押金 20元/只 四、停车位收费标准 (一)社区配套车位收费 1、固定车位 ⑴汽车 室外车位 150元/辆·月 室内车位 250元/辆·月 ⑵摩托车 30元/辆·月 ⑶自行车 10元/辆·月 2、临时停放 ⑴汽车 白天 5元/辆·次 彻夜 10元/辆·次 ⑵摩托车 白天 1元/辆·次 彻夜 2元/辆·次 ⑶自行车 白天 0.5元/辆·次 彻夜 1元/辆·次 3、白天时间为8时至21时,彻夜时间为21时至次日8时,24小时内同一车辆多次在同一停车场进出按一次收费,最高收费按彻夜时段标准。 4、临时停放的车辆24:00前离开的,按白天标准收费,24:00后(即次日)离开的,按彻夜标准收费。 5、每次停车不超过60分钟的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已售停车位收费 按车位面积乘以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一半收取车辆服务费。 五、有偿服务收费 管理处向住户提供室内清洁、绿化、维修等有偿服务,具体价目表在管理处公布或与住户商定。 南海嘉禾新城业主临时公约 为加强嘉禾新城(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第一条、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献的规定。 第二条、遵守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献制定的各项制度。 第三条、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如故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 ,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第五条、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人身财产安全。 第六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如需进行室内装修,必须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管理制度,并事先报请物业管理公司审批,缴纳装修押金后方可按规定施工。 装修材料、装修废弃物统一由专门搬运队搬运,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约定价格付费。 物业管理公司对违反规定、制度进行装修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采用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解决。 装修竣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别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予以返还,否则视违章情况予以扣罚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有关费用。 第八条、凡房屋建筑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也许妨碍、危害毗连房屋和别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社区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用措施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承担并按规定分摊。 第九条、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修养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规定对方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规划用途、功能和布局等,未经管理处批准擅自安装空调室外机;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天台、屋面等进行违章凿、拆、搭、建;在敞开式阳台、窗外安装防盗网;在阳台、露台安装遮阳棚;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公共场合(地);在室外、楼梯间摆设神位; (4)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电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违反规定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使用电梯运送煤气瓶;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影响社区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9)随意停放车辆; (10)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1)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2)法律、法规规定严禁的其它行为。 第十一条、人为导致公用设施损坏,或损坏其它业主权益的设施,由损坏者负责原样修复,导致损失的,应当补偿损失。 第十二条、按规定、准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房租、水电费等费用。 第十三条、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合(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十四条、自觉维护公共场合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第十五条、自觉维护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搞好邻里团结,互助友爱,和睦共处,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风尚,共创文明住宅社区。 嘉禾新城全体业主立 嘉禾新城社区管理规定 为使社区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发明出欢乐、和谐的环境气氛,真正建成一个崇高文明的社区,特制订本规定,敬请全体住户共同遵守。 第一章 单位使用规定 1、《商品房买卖协议》订明社区内屋宇只能作私人住宅之用。不得更改用作为写字楼、货仓、工厂、教堂等。 2、每单位之露天土地必须保存作花园种植之用。请避免在花园内种植根部茂盛的植物,例如:榕树及大叶橡树等,以免损坏地底公共设施,甚至影响屋宇地基。 3、不得在单位内任何露天地方存放位贮存器械、工具、材料、货品、废物、垃圾或晒晾什物等,以免有碍社区观瞻。 4、不得指派管理处任何员工代办私人事务(涉及管理处提供的服务项目者除外)。 第二章 出入社区和治安管理规定 为保持嘉禾新城良好的治安环境,常进出社区人员及车辆须分别办理社区业主出入证或临时出入证、车辆出入证。 1、各业主户到管理处办理《嘉禾新城业主出入证》,请填写《住户登记表》,须提供两张免冠近照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因与社区业主有某种联系,需常进出社区的人员,由业主陪同(持业主委托书)到社区管理处办理《嘉禾新城临时出入证》,办证时递交本人免冠照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业主或租户的车辆可进出社区,但须到管理处办理《嘉禾新城车辆出入证》。办证时须出具该车车辆行驶证及身份之证明。 4、30座或以上客车和载重10吨或以上货车,以及手扶拖拉车,不办理《嘉禾新城车辆出入证》。 5、任何单位之住户、访客或获业主允许、默许进入社区之任何人士,都默认遵守社区各项规定;而该业主必须对此人士在社区内之行为负责,并须支付因此等人士之行为过失而导致的修理补偿费用。 6、没有《嘉禾新城车辆出入证》之车辆,若需进入社区必须先行在闸门口登记。 7、出入社区之车辆,保安员有权规定车主接受车辆检查。 各种出入证并不赋予持证人或车辆任何特权。出入证由管理处发出,当发现持证人对社区导致不便,或引致其他问题发生时,管理处也有权随时撤消。此证件不能转让,谨请各户主妥善保存,协助社区获得良好治安。因公事须经常进入本社区的非业主车辆,管理处会给不同类型的出入证,以资辨认。领取此类出入证人士须要承诺遵守所有《管理规定》及也许须要缴付的费用。 8、若遗失出入证需按规定补办;任何持《出入证》人士,入社区时请积极示证。 第三章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为了使社区道路行车通畅,社区所有道路不得停泊任何车辆,进入社区的车辆均需停泊在自己的车库或公区划定的停车场内。 2、凡未通过管理处书面批准,不得擅自停放车辆于社区内任何公共地方。违例停放车辆可导致以下不良效果: 1)危及行人安全,对社区孩童尢甚; 2)阻塞其他车辆在社区内行驶; 3)妨碍洗扫街道及道路维修工程进行。 3、任何车辆违例停放,一经发现,管理处有权对违规车辆上锁或拖离。车主或司机要取回此车辆必须缴付开锁费或拖车费。 4、如违例车辆在候领期间有任何失窃或损坏,管理处对此等事件恕不负责。 第四章 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1、严禁在社区内无证驾驶,社区保安有权阻止无证人士驾车进出社区及在社区内行驶。 2、任何汽车如无有效行车证及第三者保险,均不得在本社区行驶或停放。 3、严禁在社区内学车、教车或任何形式的试车。 4、社区限速10公里每小时,别墅区内为单行线,嘉安、嘉康阁门前亦为单行线,嘉禾新城•美丽家园第一团组内庭园严禁一切机动车进入。所有驾驶人士,涉及骑脚踏车人士,必须遵守社区内所有交通标志及依从管理人员指示行驶及停泊。 5、管理处有权拒绝任何访客车辆进入本社区;亦保存权利拒绝经常触犯《社区管理规定》的车辆进入社区。 6、任何车辆若触犯《管理规定》或损坏社区内物业,一经发现,不得驶离本社区,直至有关人士办妥补偿或依法解决为止。 7、装载家私或货品的车辆,必须办理《放行条》证实所载物品之来源,否则管理处有权拒绝此等车辆驶离本社区。 8、管理处保存权利在有需要时将社区内交通临时改道或封闭任何道路,以及制止在公共地方清洗和维修车辆。 9、所有车辆之驾驶员进入本社区,即默认遵定社区内所有《管理规定》。任何车辆在逗留本社区期间,如发生交通意外,管理处恕不负责。 10、在公共道路不得玩滚轴溜冰、滑板等。 11、所有进入社区内人士必须遵守现行交通法例、规定。 12、社区内严禁汽车呜笛,严禁发出较高声音的摩托车等车辆在社区内行驶。 13、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社区及在社区内行驶。 第五章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噪音:为使社区保持宁静祥和,严禁汽车呜笛、严禁影响四邻安居的噪音产生。除在指定期间地点外,不得在社区内燃放炮竹及烟花。 2、保洁措施及规定:管理人员于每日定期收集家庭垃圾。 1)家庭垃圾必须用完好的胶袋盛载,将袋口扎紧,定期放在门前或管理处指定位置,等候收集。 2)建筑废料,枯毁树木、旧家私器具等被视为废料。业主须自行适当解决此等废料,或预约管理处特别安排解决。为此,管理处需运用额处人力及物力,有关业主必须支付适当费用。倘有违反上述任何规定,管理处会拒绝收集该户的家庭垃圾、废料。 3)社区范围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违者负责清洁干净,并处10—100元罚款。 4)社区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贴、乱画,乱派广告、传单,违者除责令其清理现场和恢复原状外,罚款100元。如属小孩所为,应由家长负责。 5)为保证社区安静、文明、清洁卫生,豢养宠物住户要妥协管理好自己的宠物,不得让其大声嚎叫及在公共场合放养、大小便。 6)住户在装修过程中要保持公共场合清洁,装修垃圾袋装化,放置在指定位置,并于当天拉走,不得将装修垃圾及废物弃于走廊及公共场合或倒入垃圾池。 7)各商铺有放置垃圾筒的,应按规定地点放置,不得影响店容店貌及公共卫生。 第六章 社区绿化管理规定 1、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或移走花园前之统一绿篱或树木,违者照价补偿。 2、种植于住宅花园内近行人路的树木,横枝往往向外伸展。倘此等树顶离地不高于两米,行人每每受阻。更甚者假如此等树木乃有刺的品种,例如刺桐或棘杜鹃等,行人易受刺伤。业主必须准时修剪此等向行人路生长的树枝,以免路人受损伤时,须要负上责任。 3、所有植物不得施用有机肥料。 4、严禁攀树摘果、摘花,不得践踏破坏草地。 5、倘业主对上述情况不予理睬,管理处在书面告知后,会派遣人员代为清理或清除。一切善后费用均由有关业主负责。 第七章 安全用水、电管理规定 1、住户出门前应将电器、煤气、水擎阀门(开关)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2、住户不得随意更改社区的水电线路,如需改动,向管理处申请,批准后请专业人员完毕; 3、住户不得有进行偷电、水行为,否则,管理处将严罚; 4、住户违反安全用电、水规定,拒绝管理处机电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电、水意见及措施而导致事故,影响供电、水或对其他住户导致损失,按实际情况补偿损失。 第八章 公共场合管理规定 公共场合涉及所有公众花园、公园、俱乐部、街道、行人路、广场、公园等,均为全社区住户享用而设,未经管理处批准,任何人士不可: 1、儿童娱乐设施仅供儿童使用,成年人不得攀爬、践踏; 2、不得在公共场合及公众地方竖立告示或标贴、悬挂任何招牌、广告、灯箱或其他商业化装饰。 3、在公共场合及公众地方进行烧烤活动; 4、在公共场合及公众地方设立任何障碍物,或放置杂物; 5、在公共场合放狗; 6、在特定场地以外耍戏; 7、进入任何园圃,涉及喷水池内玩耍; 8、采摘或践踏花草; 9、不得在公共地方或正面阳台、露台晾晒衣服,堆放杂物或加建瞻蓬及附属物。 10、在公共场合睡觉。 11、不可在社区内非法组织结党、集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12、严禁聚赌、卖淫、嫖娼、贩黄、贩毒、吸毒、盗窃、抢劫等一切犯罪行为。 13、严禁乱摆乱卖。 14、不得未经管理处批准,在社区内派发宣传单张、卡片等。 第九章 罚则 为保障广大业主或住客的共同利益,对在公共场合违反管理规定者,管理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解决。特制定如下处罚条例: 1、乱倒垃圾者,随地吐痰、乱丢杂物者,必须负责清洁干净,并处以10元罚款。 2、无驾驶执照驾驶机动车者,保安人员有权阻止其驾车进出社区,处以100元罚款。 3、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管理处有权将其拖走,费用由车主负责支付,并处以100元罚款。 4、违反公共及社区内交通规则,罚款5-200元。 5、乱摆乱卖者,管理处有权将其没收,并处以100元罚款; 6、攀摘花、果者,每摘一朵花或一个果罚款50元。 7、践踏草地者,每次罚款10元。 8、私自养猪、鸡、鹅、白鸽及其他禽畜,管理处有权将其没收,并处 以500元罚款。 9、随处张贴或悬挂招牌者(涉及在自己物业外墙及窗、门上),必须负责清洁和拆除,并处以100元罚款。 10、损坏公共场合物品者,必须照价补偿,并处以100元罚款。 11、住户乱倒杂物污水,致使公共渠道阻塞,须补偿清渠费用,并处以50元罚款。 12、住户接电线或使用电器不妥,以致公共线路断电,须补偿修理费,负责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并处以100元罚款。 13、不按规定期间及规定位置在街道摆放垃圾,每次罚款10元。 14、行车撞坏社区内设施罚款500元及按价补偿。 15、入社区未办手续,冲闸门罚款100元。 16、无证装修罚款100元。 17、借证入社区扣证并罚款50元。 18、装修人员在社区内过夜送公安解决并每人罚款100元。 19、偷公共电源罚款1000元。 20、偷公共自来水罚款100元。 最后,敬请每一个住户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令、法规,遵守社区的管理规定,共同将社区管理工作搞好,共建良好的公共秩序,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好住户。 嘉禾新城消防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物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工作要贯彻“防止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批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贯彻有关防火措施; 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4、维护动火作业; 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保证各类器材和装置解决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涉及走廊、楼梯)要时刻保持畅通; 6、定人、定期、定措施,同时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因素。 二、实行业主(住户)防火责任制,各业主为当然防火负责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防火负责人与社区管理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保证《消防安全责任书》在所属范围内有效执行。 三、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四、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五、住户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六、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品,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切勿明火试漏。 七、本社区内任何商铺必须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灭火器1只(小于30平方米配备1只,大于30平方米配备2只以上),并放置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八、社区范围内公共地方均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物品,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九、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先经管理处批准并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并按规定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1只灭火器;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3只灭火器。 十、需要进行烧焊等活动作业的,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十一、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打火警119,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住所;住户及其别人员应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恐拥护。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务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业主500元 — 2023元罚款,处以防火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100元 — 300元罚款,可报公安机关解决。 1、占用或封堵消防区、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闭或损坏消防樗、消防设备、设施的; 3、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4、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作业,并分别情况,处行为人1000元 —3000元罚款,处防火负责人200元 — 500元罚款,可报公安机关并处行政拘留: 1、未办理消防申报批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2、不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标志的; 3、室内装修所有材料不符合防火规定,不进行防火解决的; 4、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的; 5、烧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措施不贯彻的。 十四、各住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管理处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如习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行使职权的,分别情况,处防火负责人及趋势负责人300元 — 500元 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嘉禾新城物业管理公司可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设立群众义务消防队,负责防火和灭火工作。 嘉禾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 嘉禾新城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社区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社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行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 物业管理处负责全社区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严禁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规定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减少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涉及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规定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自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重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涉及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长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所有装修新设立的内部隔墙应是重量轻或干式结构的,尽量采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规定。 第八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实验。   第九条 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公司承担。   第十条 装饰装修公司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 装饰装修公司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边住房及财产的安全。施工需要动火或烧焊时,必须事先到管理处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对电气设备的使用,也应按规定操作。 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第十二条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公司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一)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住宅单元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在与管理处协商后,在管理处的监督下,在管理人员指定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装修人负责。 (二)所有电气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绝缘管内,而未征得管理处批准,绝对不得将电线嵌入建筑物的任何部分。 (三)空调机应按管理处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方案另附),不得破坏楼宇结构,穿坏墙体、影响外观。 (四)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窗外、敞开式阳台不得安装防盗网及用铝合金窗封闭阳台。 (五)按管理处统一规格安装进户防盗门;不能改变玻璃门的功能、位置。 (六)除非得到管理处的批准,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结构楼面及与邻铺、邻居共用之隔墙。 第三章 开工申报与监督 第十三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   第十四条 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装修申请书》、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提交装修方案和相关文献,涉及: (1)装修平面图;(2)照明、电源布线图;(3)给排水系统改动管网图;(4)天花平面设计图;(5)需装修的立面图;(6)装修用料清单;(7)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8)装修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在装修前须向管理处办理《装修许可证》、《装修工人出入证》,交纳装修保证金及有关证件工本费、押金、装修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相片(2张)。装修保证金交纳标准为:别墅1500元/幢,多层、复式、小高层800元/套。 (三)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装修方案3天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请装修人按规定修改,重新提交审批,由物业公司向符合规范的申请装修户发放《装修施工许可证》并张贴在门口。管理处任何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认可,管理处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以及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装修人负责。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严禁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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