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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潜力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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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土地整治潜力研究 xxx国土资源局 xxxx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 目 录 1 前言 1 1.1 研究的目和意义 2 1.2 研究的内容 2 1.3 研究的依据 2 1.4 研究的基本思绪和技术路线 2 2 xxx概况 5 2.1 地理位置 5 2.2 自然条件 5 2.3 经济社会概况 7 3 土地运用现状分析 8 3.1 土地运用现状 8 3.2 土地运用的特点 9 4 农用地整治潜力分析与评价 10 4.1 农用地现状分析 10 4.2 农用地待整治区的拟定 13 4.3 农用地整治潜力分析 13 4.4 农用地整治潜力评价 15 5 农村居民点整理分析与评价 18 5.1 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分析 18 5.2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析 18 5.3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评价 21 6 土地复垦潜力分析与评价 23 6.1 待复垦土地现状分析 23 6.2 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 23 6.3 待复垦土地潜力分析 23 6.4 待复垦土地潜力评价 24 7 土地开发潜力分析与评价 26 7.1 未运用地现状分析 26 7.2 待开发区域的拟定 26 7.3 待开发土地适宜性评价 28 7.4 待开发土地潜力分析 28 7.5 土地开发潜力评价 29 8 土地整治潜力分区 32 8.1土地整治综合潜力分析 32 8.2土地整治综合潜力评价 32 8.3土地整治潜力综合分区 33 1 前言 土地整治是对低效运用、不合理运用、未运用的土地进行治理,对生产建设活动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恢复运用,提高土地运用率的活动。涉及农用地整理、宜耕未运用地开发、土地复垦、建设用地整治等内容。 土地整治的作用重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调整土地运用关系,优化土地运用结构,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二是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夯实农业发展的基础;三是促进耕地保护与建设,有效补充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四是推动农村全面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五是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在借鉴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国把土地整治潜力定义为:在一定期期、一定生产力水平及某种既定用途下,在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等方面采用一系列措施,使土地资源在提高运用率与产出率的基础上,增长可运用土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的能力。其内涵可从三个方面来结识:(1)土地整治潜力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是相对于当前的生产力水平而言的,在不同时期、不同生产力水平下,土地整理潜力的高低及其衡量标准都有较大差异。(2)土地整治潜力是土地资源在各种约束条件下的一种实际潜力,是土地资源用于农、林、牧业生产或其他用途的一种潜在能力,这种潜在能力在当前各种限制因素的制约下,没有在运用过程中得以体现。(3)土地整治潜力只有借助于一定的手段才可获得体现,这种手段一般是在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等方面采用的各种措施。只有在这些措施的调控下,土地资源的这种内在潜力才可获得释放。 土地整治潜力类型涉及农用地整治潜力、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土地复垦潜力和宜耕未运用地开发潜力。农用地整治潜力是指通过综合整治,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以及调整产权关系等手段,可以增长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减少生产成本和提高生态价值等方面幅度;建设用地整治潜力是指在一定区域内、通过对建设用地整治、达成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土地资产价值和维护生态环境的限度;土地复垦潜力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或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用整治措施,使其达成可供运用状态,可增长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的面积;宜耕未运用地开发潜力是指在一定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其他草地、内陆滩涂、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等适宜开发运用为耕地的面积。 1.1 研究的目和意义 土地整治潜力研究是编制土地整治规划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开展土地整治潜力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农村土地运用现状、村庄建设以及土地整治后备资源情况,对提高全县土地整治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此后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 研究的内容 本专题研究的重要内容涉及土地整治现状分析、整治潜力测算、测算结果分析、拟定土地整治近期规划目的、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和整治项目安排、土地整治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1.3 研究的依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告知》(国土资发[2023]162号) 2、《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告知》(皖国土资 [2023]172号) 1.4 研究的基本思绪和技术路线 1.4.1基本思绪 1、突出重点。内容以农用地整理潜力、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宜耕未运用地开发潜力分析为中心,以增长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重点。 2、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基础资料、分析过程、分析结果都有明确的量化结果,依据有来源、计算有过程、结果有数据。 3、充足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数据记录、分析、制图、野外调查充足运用计算机技术、卫星遥感成果,以增长调研和分析的准确性和效率。 4、理论分析与应用分析相结合。 1.4.2技术路线 遥感影像资料 土地运用总体规划 土地运用数据库 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 土地整治潜力综合分区 耕地后备资源调 查 室内 预判 实地调查 室内预判 实地调查 地方上报 实地调查 宜耕未运用地开发潜力分析 农用地整理潜力分析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析 土地复垦潜力分析 宜耕未运用地开发潜力评价 农用地整理潜力评价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评价 土地复垦潜力评价 1.4.3评价原则 1、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的原则 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运用、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综合整治均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协调改善土地资源运用与人口增长,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实现社会经济的可连续发展。 2、适宜性评价的原则 土地评价要针对特定的土地运用方式来进行,不同的土地运用方式对土地质量的规定不相同,每一土地运用都有其特殊的规定,土地适宜性只是针对特定的土地运用类型才有其确切的意义。 3、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当人类不合理运用土地时,就会导致土地资源的退化,因此,必须重视耕地后备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有效运用,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坚持防止为主,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4、因地制宜的原则 由于各地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均有差异,影响到土地运用方式和投入水平。往往在一定的土地运用方式和投入水平发生变化时,其适宜性也发生变化,因此,要坚持因地制宜的评价原则。 5、突出限制性因素,科学评价原则 水源条件、地形、坡度、热量条件、地下水位、土壤盐碱化限度等能较好的反映土壤对农业的适宜性限度和开发运用的难易限度,以及土地开发运用的限制性因素。科学的拟定限制因素及各因素在评价中所起作用的大小,是取得对的评价结果的关键。 6、区域性和综合性相结合的原则 潜力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和区域性较强的研究工作,只有全面、综合的分析区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才干客观的对评价对象作出评价,增强评价成果的科学性和应用价值。 2 xxx概况 2.1 地理位置 2.2 自然条件 2.2.1地形地貌 2.2.2气候 2.2.3土壤 2.2.4水文 2.2.5植被 2.3 经济社会概况 3 土地运用现状分析 3.1 土地运用现状 2023年末,全县土地总面积 公顷, 表3-1 xxx土地运用现状表 单位:公顷、% 3.2 土地运用的特点 1、土地运用限度较高。2023年,全县土地运用率90.87%,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2、人均林地面积大而人均耕地少。2023年,全县人均土地面积8.94亩,人均林地面积5.53亩,但人均耕地仅1.61亩。 3、农村人均宅基地面积较大。2023年,全县农村人均宅基地225m2,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150m2/人的上限。 4、未运用地中以河流水面和湖泊水面等水域为主,可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有限。 4 农用地整治潜力分析与评价 4.1 农用地现状分析 xxxxxxxxx具体分布见表4-1。 表4-1 xxx农用地现状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名称 农用地合计 耕地 其中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根据xxx“二调”成果,全县耕地面积公顷,坡度重要集中在6°以下。其中<=2°的平地29005.46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9.64%;2°-6°的梯田和坡地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37.15%;6°-15°的梯田和坡地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11.46%;15°-25°的梯田和坡地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1.55%;>25°的梯田和坡地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0.20%。全县农用地重要分布XX镇、XX镇。详见表4-2。 表4-2 xxx耕地坡度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名称 耕地面积 平地 梯田及坡地面积 <=2° 2°-6° 6°-15° 15°-25° >25° 面积 合计 梯田 坡地 合计 梯田 坡地 合计 梯田 坡地 合计 梯田 坡地 4.2 农用地待整治区的拟定 农用地待整治区重要涉及:耕地、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沟渠、田间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田坎、耕地中的零星地类。 在xxx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结合xxx土地运用总体规划(2023—2023年),运用GIS数据管理系统,以乡镇为单位拟定农用地待整治区的范围。农用地待整治区不涉及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严禁建设区中的耕地及地形坡度大、较零散的耕地。最终拟定xxx农用地待整治区面积为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公顷,占农用地待整治区的90.26%;沟渠、田间道路等线状地物面积为公顷,占农用地待整治区的4.68%;田坎面积公顷,占待整治区的4.42%;其他地类公顷,占待整治区的0.64%;零星地物面积较小,为0.85公顷,占耕地待整理区比例可忽略不计。农用地待整治区各地类面积及分布情况如表4-3。 表4-3 xxx农用地待整治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名称 耕地 线状地物 零星地物 田坎 其他地类 小计 4.3 农用地整治潜力分析 农用地整治潜力指通过综合整治耕地及其间的道路、林网、沟渠、田坎、零星地类等,可增长的有效耕地面积,整治对象重要为耕地及其间的线状地物、田坎、零星地物等。 4.3.1耕地标准系数的拟定 耕地标准系数即单位耕地面积中耕地净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农用地待整治区耕地标准系数 ——农用地待整治区辅助生产设施用地 ——农用地待整治区面积 本研究中采用典型田块调查法拟定耕地标准系数,即选择与待整治区域地形地貌、土地运用方式、农业技术水平相近的已经实行过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典型田块调查,然后根据调查获得的典型田块进行耕地标准系数计算净增耕地系数的拟定。通过对2023-2023年xxx已实行项目(国家投资镇土地整理项目、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的调查,获得平地(坡度≤2°)、坡度2°~6°、坡度6°~15°、坡度15°~25°的耕地典型田块。 根据已实行的项目情况,并与本地相关部门协调后拟定平地、坡度2°~6°、坡度6°~15°、坡度15°~25°耕地标准系数分别为96%、92%、86%、80%。 4.3.2净增耕地系数的拟定 根据各乡镇待整治区耕地面积、生产设施和其他零星用地占地比例、耕地标准系数,计算各乡镇非耕地系数及净增耕地系数。公式如下: ——某乡镇待整治区内的线状地类,零星地类、田坎等 ——某乡镇农用地待整治区规模 4.3.3净增耕地数量 计算新增耕地系数 的乡镇新增耕地数量。 计算公式为: ——某乡镇新增耕地面积 ——某乡镇农用地待整治区面积 ——某乡镇新增耕地系数 根据计算汇总,全县农用地整治可净增耕地995.58公顷。 4.4 农用地整治潜力评价 4.4.1评价方法 以农用地整治净增耕地潜力系数作为划分农用地整治潜力等级的标准。计算公式如下: ——某乡镇农用地整治净增耕地潜力系数 ——某乡镇农用地整治净增耕地面积 ——某乡镇农用地待整治区面积 根据上述方法,xxx农用地整治潜力系数在0.14%~4.29%变化,对各乡镇农用地整治潜力进行分级,把潜力系数>3%的作为农用地整治Ⅰ级潜力区,1.8%<≤3%的作为农用地整治Ⅱ级潜力区,≤1.8%的作为农用地整治Ⅲ级潜力区,潜力系数=0为N级,表白无整治潜力。 4.4.2评价结果 根据上述评价方法,xxxⅠ级农用地整治潜力区待整治农用地总面积为7883.44公顷,占全县农用地待整治区土地总面积的17.54%;该区净增耕地274.10公顷,平均整治潜力系数为3.48%。本区重要分布在镇等。 Ⅱ级农用地整治潜力区待整治农用地总面积为18318.10公顷,占全县农用地待整治区土地总面积的40.77%;该区净增耕地479.80公顷,平均整治潜力系数为2.62%。本区重要分布在等乡镇。 Ⅲ级农用地整治潜力区待整治农用地总面积为18731.59公顷,占全县农用地待整治区土地总面积的41.69%;该区净增耕地241.68公顷,平均整治潜力系数为1.29%。本区重要分布在等。 表4-4 各乡镇农用地整治潜力汇总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名称 平地<=2° 2°-6° 6°-15° 15°-25° 小计 待整治区面积 新增耕地面积 待整治区面积 新增耕地面积 待整治区面积 新增耕地面积 待整治区面积 新增耕地面积 待整治区面积 新增耕地面积 潜力系数 潜力等级 Ⅲ Ⅲ Ⅱ Ⅱ Ⅱ Ⅱ Ⅰ Ⅲ Ⅱ Ⅰ Ⅲ Ⅱ Ⅲ Ⅲ Ⅰ xxx   5 农村居民点整理分析与评价 5.1 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分析 2023年末,xxx建设用地总面积17013.53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10701.6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62.90%,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25.41m2,大大超过“村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最大允许调整值150m2”标准,农村人均居民点占地大。 各乡镇农村居民点规模及人均用地情况见表5-1: 表5-1 2023年各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情况 行政区名称 居民点面积(公顷) 农村人口(人) 人均面积(m2/人) 1338.66 62196 215.23 1447.18 54588 265.11 1144.48 57834 197.89 761.77 22982 331.46 656.54 30974 211.96 540.10 25299 213.49 1104.14 45388 243.27 802.25 35039 228.96 505.64 28056 180.23 259.51 11803 219.87 309.33 15880 194.79 459.65 23925 192.12 391.37 18012 217.28 335.93 16377 205.12 645.08 26415 244.21 xxx 10701.63 474768.00 225.41 5.2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析 5.2.1农村居民点整理理论潜力 一、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 2023年末,xxx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顷,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25.41m2,大大超过“村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最大允许调整值为150m2”标准,且全县15个乡镇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均超过150 m2,人均占地大。当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150 m2,允许调整幅度为“应减至150以内”,结合各乡镇村镇规划及中心村规划等相关规划,综合拟定全县各乡镇规划期间建房标准为150 m2/人。 表5-2 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表 单位:m2/人 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 允许采用的规划指标 允许调整幅度 指标级别 规划人均用地 ≤50 Ⅰ 50.1——60 应增5——20 Ⅱ 60.1——80 50.1-60 Ⅰ 50.1——60 可增0——15 Ⅱ 60.1——80 60.1-80 Ⅱ 60.1——80 可增0——10 Ⅲ 80.1——100 80.1-100 Ⅱ 60.1——80 可增、减0——10 Ⅲ 80.1——100 Ⅳ 100.1——120 100.1-120 Ⅲ 80.1——100 可减0——15 Ⅳ 100.1——120 120.1-150 Ⅳ 100.1——120 可减0——20 Ⅴ 120.1——150 >150 Ⅴ 120.1——150 应减至150以内 其公式为: 式中:——目的年农村人口总数; ——基期年农村人口总数; ——人口自然增长率; ——规划期; ——人口机械变动量; ——目的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人均用地标准。 经计算,xxx规划期农村居民点整治理论待整理总面积为公顷,预计可新增耕地公顷。 表5-3 各乡镇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表(1) 单位:公顷 行政区名称 基期年农村居民点用地 目的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潜力面积 新增耕地 xxx 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法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受城乡化水平、农民建房意愿、经济水平等条件影响。根据《xxx土地运用总体规划(2023~2023年)》,预计至规划期末xxx农村居民点整治规模为公顷,可新增耕地公顷。 表5-4 各乡镇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表(2) 单位:公顷 序号 乡镇名称 规模合计 新增耕地 序号 乡镇名称 规模合计 新增耕地 1 150.47 135.42 9 昭潭镇 55.00 49.50 2 588.86 528.43 10 青山乡 29.33 26.40 3 89.67 80.70 11 龙泉镇 73.67 66.30 4 139.80 125.82 12 葛公镇 112.00 100.80 5 123.33 110.99 13 泥溪镇 71.33 64.20 6 56.67 51.00 14 木塔乡 22.33 20.10 7 84.00 75.60 15 花园乡 39.00 35.10 8 72.00 64.80 合 计 1707.5 1535.20 5.2.2农村居民点整理实际潜力 经实际问卷调查,xxx规划期农村居民点实际待整理区面积为154.57公顷,预计可新增耕地129.31公顷。 表5-5 各乡镇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表(3) 单位:公顷 行政区名称 待整理区面积 新增耕地面积 0 0 23.72 16.50 26.48 24.34 12.07 7.29 10.29 9.39 15.76 12.88 12.92 14.15 8.42 5.00 3.48 2.91 7.39 6.40 0.35 0.33 2.87 2.76 3.77 3.08 3.30 3.07 23.73 21.20 xxx 154.57 129.31 5.3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评价 5.3.1评价方法 以乡镇为单元,依据节约用地系数将区域内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进行分级。 其公式: ——节约用地系数 ——节约用地面积 ——基期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根据上述方法,xxx农村居民点节约用地系数在19.64%~51.32%变化,根据节约用地系数将区域内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分为3级,把节约用地系数>40%的作为农村居民点整理Ⅰ级潜力区,潜力系数25%<≤40%的作为农村居民点整理Ⅱ级潜力区,潜力系数≤25%的作为农村居民点整理Ⅲ级潜力区。 5.3.2评价结果 根据上述评价方法,xxxⅠ级农村居民整理潜力区基期年农村居民点总面积为2208.95公顷,占全县农村居民点总面积的20.64%,节约用地面积975.43公顷,平均节约用地系数为44.16%。本区重要分布镇。 Ⅱ级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区基期年农村居民点总面积为5737.65公顷,占全县农村居民点总面积的53.61%,节约用地面积1757.03公顷,平均节约用地系数为30.62%。本区重要分布在镇。 Ⅲ级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区基期年农村居民点总面积为2755.03公顷,占全县农村居民点总面积的25.74%,节约用地面积560.35公顷,平均节约用地系数为20.34%。本区重要分布在乡镇。 表5-6 各乡镇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评价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名称 基期年农村居民点用地 节约用地面积 节约用地系数 整治潜力级别 1338.66 371.24 27.73 Ⅱ 1447.18 584.49 40.39 Ⅰ 1144.48 249.93 21.84 Ⅲ 761.77 390.94 51.32 Ⅰ 656.54 175.27 26.70 Ⅱ 540.10 146.81 27.18 Ⅱ 1104.14 391.81 35.49 Ⅱ 802.25 254.84 31.77 Ⅱ 505.64 74.16 14.67 Ⅲ 259.51 75.65 29.15 Ⅱ 309.33 63.95 20.68 Ⅲ 459.65 90.28 19.64 Ⅲ 391.37 111.03 28.37 Ⅱ 335.93 82.03 24.42 Ⅲ 645.08 230.38 35.71 Ⅱ xxx 10701.63 3292.805 30.77 6 土地复垦潜力分析与评价 土地复垦潜力指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和各种污染,以及自然灾害等导致破坏、废弃的土地,采用整治措施,使其恢复运用和经营,可增长的耕地及其它农用地面积。本专题重要指增长耕地的面积。 6.1 待复垦土地现状分析 依据xxx2023年土地运用现状图结合实际调查,xxx待复垦土地数量很小,仅部分乡镇存在,重要为以前生产建设中留下的土坑,现状地类为坑塘水面、水库水面,但事实上并没有多大灌溉作用,复垦难度不大。 6.2 待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 土地适宜性评价是以特定土地运用为目的的评价。对待复垦土地资源进行适宜性评价采用调查与评价同步进行的方法,以主导因素定性评价为主。以图斑为单位通过调查待复垦土地资源的自然坡度、有效土层厚度、土壤质地、水源保证情况、污染限度等,拟定待复垦土地资源适宜类分为宜耕类和不宜类。 根据调查数据,全县待复垦土地资源中宜耕待复垦土地资源55.56公顷。重要分布在镇。具体分布见表6-1。 表6-1 宜耕待复垦土地资源分布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名称 宜耕待复垦面积 比例 xxx 6.3 待复垦土地潜力分析 净增耕地数量是以乡镇为单位在待复垦土地资源为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根据该地区耕地标准系数拟定的。一方面对通过适宜性评价拟定为宜耕的待复垦土地在乡镇范围内进行面积汇总,然后再根据本地区的耕地标准系数计算净增耕地。计算公式如下: ——某乡镇待复垦土地资源净增耕地面积 ——某乡镇第i个宜耕待复垦图斑面积 ——某乡镇耕地标准系数 根据计算汇总,全县土地复垦可新增耕地51.68公顷,重要分布胜利镇、东流镇。 6.4 待复垦土地潜力评价 6.4.1评价方法 以待复垦净增耕地系数作为划分土地复垦潜力等级的依据。 ——某乡镇土地复垦净增耕地系数 ——某乡镇土地复垦净增耕地面积 ——某乡镇待复垦土地资源总面积 根据上述方法,xxx土地复垦潜力系数在0%~93.24%变化,对各乡镇复垦潜力分级,把潜力系数>93.00%的作为土地复垦Ⅰ级潜力区,潜力系数92%<≤93%的作为土地复垦Ⅱ级潜力区,潜力系数≤92%的作为土地复垦Ⅲ级潜力区,潜力系数=0为N级,表白该乡镇待复垦土地资源无新增耕地潜力。 6.4.2评价结果 根据上述评价方法,xxxⅠ级土地复垦潜力区待复垦土地总面积为29.86公顷,占全县待复垦土地总面积的53.74%;该区净增耕地27.84公顷,平均复垦潜力系数为93.24%。本区重要分布在。 Ⅱ级土地复垦潜力区待复垦土地总面积为24.98公顷,占全县待复垦土地总面积的44.96%;该区净增耕地23.19公顷,平均复垦潜力系数为92.83%。本区重要分布在。 Ⅲ级土地复垦潜力区待复垦土地总面积为0.72公顷,占全县待复垦土地总面积的1.30%;该区净增耕地0.65公顷,平均复垦潜力系数为90.28%。本区重要分布在。 表6-2 xxx土地复垦潜力乡镇汇总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名称 待复垦面积 净增耕地 潜力系数 潜力等级 Ⅰ Ⅲ Ⅱ Ⅲ Ⅱ Ⅱ xxx 7 土地开发潜力分析与评价 7.1 未运用地现状分析 xxx2023年全县未运用地面积29661.33公顷,其中水域27277.32公顷,占未运用地总面积的91.96%,自然保存地2384.01公顷,仅占未运用地总面积的8.04%。自然保存地重要分布等乡镇。后备资源紧缺,且开发难度大。 表7-1 xxx未运用地现状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名称 未运用地 水域 自然保存地 其他草地 沼泽地 沙地 裸地 小计 xxx 7.2 待开发区域的拟定 xxx2023年土地变更调查图上自然保存地规模,再扣除乡镇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图上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严禁建设区内的自然保存地图斑面积和已开发的未运用地面积,同时结合实际调查情况最终拟定全县土地开发规模为2840.93公顷。重要分布在等乡镇。 表7-2 xxx待开发区地类组成 单位:公顷 行政区名称 有林地 灌木林 其他林地 其它草地 内陆滩涂 裸地 湖泊水面 沼泽地 河流水面 小计 xxx 7.3 待开发土地适宜性评价 以2023年土地变更调查图上调查图斑为评价单元,通过实地逐图斑调查,并选择地形坡度、水源条件、土层厚度、土壤质地、交通条件、排水条件六个因子作为待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指标,采用综合分析和主导因子(主导限制因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为xxx待开发宜耕地中五等地面积为12.76公顷,占待开发面积的0.45%;六等地面积为139.69公顷,占待开发面积的4.92%;七等地面积为869.41公顷,占待开发面积的30.60%;八等地面积为691.5公顷,占待开发面积的24.34%;九等地面积为675.98公顷,占待开发面积的23.79%;十等地面积为451.59公顷,占待开发面积的15.90%。 表7-3 xxx待开发宜耕地面积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名称 待开发面积 五等地 六等地 七等地 八等地 九等地 十等地 xxx 7.4 待开发土地潜力分析 7.4.1耕地系数测算 根据《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xxx属于皖西皖南山丘区一级类型区,微地貌分为沿江平原和皖南丘陵山区两大类,根据不同地貌类型的工程布置情况结合地形坡度及以往做项目的经验等综合拟定各乡镇的待开发土地各等级净增耕地系数。 表7-4 待开发土地耕地系数表 等别 五等地 六等地 七等地 八等地 九等地 十等地 系数(λ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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