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协议甲方:宝塔家居建材博览中心乙方:装饰公司 宝塔家居建材博览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装饰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买3.15期间活动合作事项,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 合作内容:3.15-3.18日期间,甲方为乙方活动场地在活动场地,活动区桁架广告.活动时必要的桌椅,水电保证等,并根据甲方宣传计划对乙方提供相关媒体宣传。二、 依照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制作统一规格及使用方式及内容的装饰代金券面值3000元。并由甲方统一发放,乙方可派人监督装饰代金券的发放。三、甲方消费者在使用代金券的时候,乙方必须要严格
2、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商业合作内容执行,保证消费者在代金券规定使用的范围时间,优惠度。的正常使用。不得因己方原因导致甲方的客户优惠受损,致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如有发生一切责任由装饰公司负责。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四、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免费代金券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为乙方在活动前期免费提供媒体宣传.活动区桁架广告.活动时必要的桌椅,水电保证等内容。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损害。五、甲乙双方合作期双方经营状况的盈利与亏损,与合作方没有任何关系由甲乙双方各自受益和承担。六、违约责任:1
3、、合作双方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甲方或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七、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延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八、本协议活动期为三天,代金券有效期两个月,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协议到期。 九.如合同到期后还愿继续合作,需双方重新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十、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需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法人代表(签字):_法人代表(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