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介协议中介人:刘庆华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工程施工人: 身份证: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拟定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一、 中介工程名称:古蔺河职高至6号桥截污干管工程项目二、 中介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不包含本工程各项税金、材料及试件检测费用、资料费用、竣工验收费用)。三、 工程总价:该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和计价表所列的工程量和单价实行一次性总价包干(不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材料、模板、钢管、扣件、设备的转运费用)如需要乙方转运,其转运费用按实计算。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四、 中介费用收取:按100000,大写: ,如果在乙方结算时工程总款减少,中介费用作相应的调整或再进行协商。五、 中介费用支付办法:按乙方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款支付条件执行。六、 甲方应尽的职责和义务:1、 负责协助乙方签署完毕施工合同;2、 负责为乙方提供涉及本工程的技术指导;3、 负责协助乙方工程款的拨付;4、 负责乙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关系协调;七、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1、 按照施工及承包内容施工;2、 工程质量按现行施工验收标准执行;3、 按工程总承包单位制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合同内容的工作;八、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乙方的工程款接收完毕与中介费用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以上内容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