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乾望海品牌使用授权协议甲方地址:乙方(品牌使用被授权方): 地址:_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理念,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使用甲方品牌(名称、商标)并共同遵守品牌保护等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一、品牌名称及商标1、品牌名称为:乾望海财富。2、商标为:(乾望海财富Logo)。二、使用范围3、品牌使用范围仅限于用于公司注册及营业执照所规定的业务范围,品牌的内涵价值及其他附属价值均属甲方所有。4、使用地域范围为:( )5、使用形式仅为乙方所有的咨询(销售)渠道内部。6、乙方保证只销售甲方提供产品。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授权,仅限于乙方
2、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的策划与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三、使用时间及费用8、使用时间为一年,以自然年度为限。期限自2014年1月1 日起至2014年12月31止。到期如需继续使用,乙方须用公文形式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意向,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品牌使用合同。9、区域代理品牌费用如下: 品牌管理费每年3万; 代理费10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5万 。以上费用在签订本协议的10天内打入甲方账户。四、双方权利义务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商标法关于:“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的规定,乙方必须保证在使用商标开展业务的全过程中保证品质
3、。所有的经营活动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要求。11、乙方的业务经营活动须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行业最高诚信原则,诚信经营。12、乙方在品牌使用过程中,乙方要自觉爱护和保护所使用品牌及信誉。同时,不得随意更改商标的图形与文字。13、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过品牌商标使用的范围。1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形式将甲方授权的品牌商标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用品牌商标作为投资与任何第三方成立新的法人机构。15、在使用乾望海财富商标的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运用甲方商标误导客户和其他合作方。16、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所有经营活动以及宣传资料中使用甲方品牌(文字和商标),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将保留追诉侵权责任权
4、力。17、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品牌(文字和商标),并在可行的条件下,为乙方的品牌运用提供建议。五、免责条款18、甲乙双方均为独立法人,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的债权与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责任均不涉及到对方。甲乙双方的债权与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责任与纠纷均不构成对对方的法律连带责任。六、违约责任19、如发生违反本合同中任何一条的情况都将构成违约,并可能导致本合同的执行受到影响甚至失效。20、由于一方的违约而导致对方损失的,守约方可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了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本合同可继续执行。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益。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甲方(品牌使用许可人) 乙方(品牌被许可使用人)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2014年元月 日 2014年元月 日深圳乾望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