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授权使用协议书甲方:(公司/个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乙方:(公司/个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持有该品牌的所有权利人,乙方希望获得该品牌的授权使用权;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授权范围1.1 甲方特此向乙方授予该品牌在约定范围内的非独占性、非可转让的使用权。1.2 乙方具体使用的渠道、方式和范围,应符合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规定。1.3 乙方在使用该品牌时,应当保证其使用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条 使用期限2.1 本协议的授权期限为(具体期限),自协议签署之
2、日起生效。2.2 若乙方在授权期满后仍需继续使用该品牌,应提前(具体天数)与甲方进行协商并签订新的协议。第三条 使用费用3.1 乙方获得品牌的授权使用权需支付给甲方相应的使用费用。3.2 使用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在协议签署之前进行协商,并在协议中约定。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同意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具有商业机密性的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4.2 对于因受泄露方的过错或不当行为导致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以及其他认为具有商业机密性的信息的泄露,受泄露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一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该品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5.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金额由双方事先商议,并在协议中约定。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出现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第七条 协议变更和终止7.1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修改、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后签署的变更协议为准。7.2 本协议在授权期满、终止或依法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该品牌,并归还相关的品牌标识、资料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