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案件委托确认协议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被委托人代理委托人商标案件的有关事宜达成了如下协议:1 被委托人经委托人授权代理委托人商标案例的有关事宜。2 委托人为被委托人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3 具体内容:案件说明国 内申 请集 体商 标 证 明商 标 异 议答 辩驰 名商 标撤销注册不当商标许可及补商标续展证明复审转让续展异议变更诉讼争议商标注册号 类别 检索说明中文英文图形所需材料委托书、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相关文件费用情况支付方式现金 电汇支付日期于本协议生效日起三日内金额 元整 大写: 备注1.自商标局收到变更资料起到下发核准变更证明止时间为
2、12个月左右(具体时间以商标局为准)3.若因委托人的原因致使文件重新提交或需补充造成时间上的拖延由委托人承担4.被委托人保证在收到委托人的资料后于2个工作日内整理邮寄给商标局并将单号发给委托人,否则被委托人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但因邮局原因耽搁时间被委托人概不负责。5.被委托人保证商标局下发的资料或文件时第一时间通知委托人并邮寄给委托人,否则被委托人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4 被委托人将委托人的商标注册材料递交给国家商标局并负责得到受理。5 被委托人在未收到委托人应付的有关费用前,有权不履行相应义务。6 经协议双方确认,盖章或负责人签字起生效。7款项汇到以下帐号: 帐号 户名: 开户行: 委托人: (盖章)被委托人: (盖章)电 话: 电 话: 经办人: 经办人: 邮 编: 邮 编: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时间:2016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