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 金 委 托 保 管 协 议甲方:xx有限公司乙方:xx有限公司因甲方财务人员尚未到位,财务制度尚不健全。乙方作为甲方的资金监管方,对资金的安全和使用负有监控义务。故经双方一致同意,将甲方部分资金委托乙方代为保管。约定如下:托管资金金额:人民币2,076,906元整(大写:贰佰零柒万陆仟玖佰零陆元整)资金托管期限:2013年11月1日 至 2015年12月31日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将该笔资金划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指定账户如下:户 名:xx有限公司账 户:xxxxxxxx开户行:xxxxxx资金托管期间,乙方不得动用该笔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甲方若需要动用该笔资金,需提前两个工作
2、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资金金额划入甲方指定账户。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xx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乙方:xxx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托管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4000元整(大写:伍拾陆万壹仟伍佰零陆元整)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确认公章。甲方:xx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乙方:xx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附件: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托管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1,506元整(大写:贰拾壹万壹仟伍佰零陆元整)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确认公章。甲方:xx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乙方:xx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