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第一章 总 则_与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劳动服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发挥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保合少镇脑包村,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 合作各方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姓名_,性别_,年龄_,住址_。乙方: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劳动服务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5号 第三章 入股合作经营企业合作企业名称 合伙公司地址 第二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第三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
2、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业务量,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第四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第五条 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六条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20万元。甲方为人民币出资120万元。乙方为经营资质出资,价值100万元。第六章 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第七条 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占有49%股份,乙方占有51 %股份。此比例是以乙方一年完成业务十万元产值为基准,乙方随着业务量的上涨,有权提出股份的增加。 第八条 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月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3、奖励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第七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第九条 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甲方责任:1.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乙方责任:;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积极发展业务,以发展业务为中心,配合公司日常经营。乙方一年须提供业务至少10万元产值。第八章 税务、财务、审计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
4、、帐薄,用中文书写。次年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营企业会计应做好每月甲乙双方各自的业务记录,以备查询,核对。合营企业会计应在每个月月初将上个月的公司盈利状况提供给甲乙双方过目。第九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 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第十二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标,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企业的经济损失。合同解除后,除甲方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加合营后甲方在乙方的同意下自己出资购买的工具
5、或设备外,如是在合营后用公款购买的固定资产应把固定资产合出价格按比例分给乙方。第十章 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一章 适用法律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第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第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销售协议、利润分配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签字。此合同的年限为 年,在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延续此合同。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