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法定负责人: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省 市“蒲白高速公路洛河大桥”工程项目(施工地点:黄龙包茂高速至西禹高速连接处),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二、双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2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
2、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3.甲方向乙方提供壹份个人所得完税证明扫描件,原件存档进入工程成本。合计:4.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三、居间报酬1.居间总费用:按合同总造价的 %(以完税后为准)支付。2.支付方式:共分三次付清第一次支付: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预付款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总费用的25%;第二次支付: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所付第一个月工程款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总费用的50%;第三次支付: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所付第二个月工程款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总费用
3、的25%。 四、保密事项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本合同内容只限于甲乙双方代表知情,其中内容禁止向第三方透露,如有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陕西省西安市当地人民法院调解。 六、其他事项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2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条款建立在业主施工总合同实施的基础上,为不可撤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除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终止外,其他任何情况均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费;5.本合同在乙方收到全部居间费用后自行终止; 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日:甲方法人委托签字(盖章): 乙方居间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法定人签字(盖章): 乙方居间人签字(盖章):甲方代表身份证号码: 乙方居间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法定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居间人身份证号码:居间见证人:协议加盖齐缝章附件: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