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场店铺装修合同发包方(简称甲方):_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店面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 装饰施工地点:银座商场五楼 2.施工面积:约为153平方米。3.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工期: 自2015年5月8日开工,至2015年5月22日竣工。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期 甲方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应向乙方支付 45%
2、工程款合计¥ 元。(2)第二期 施工过程中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45% 合计_元(3)第三期 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10% 合计_元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 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由甲方设计施工方案。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
4、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4.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五、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双方协商解决七、纠纷处理方式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签字): 电话:乙方(签字): 电 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