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幼师实习协议甲方 乙方 宁乡县职业中专实习学生(附名单共 人)第三方 宁乡县职业中专学校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实习协议书。一、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实习岗位 配教。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实习岗位,保证实习人员开展工作的秩序和环境。2、免费提供食宿。3、配合第三方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效果;第三方实习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按甲方的管理制度处理。4、为实习人员提供生活补助,45天补助800元,实习结束时,据实一次结清。5、为实习人员
2、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发生与实习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指定的工作岗位进行实习,不能擅自调整。2、积极参与甲方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年轻人优势,为甲方发展壮大献计献策。3、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发生异议,须通过沟通协商解决,不能采用任何过激行为,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5、严禁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孩子,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当事人负全责。6、乙方若有特殊事情需外出,务必提出申请并经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外出。五、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实习人员。2、协调督促甲乙双方按协议进行合作事宜。六、实习结束后,经过甲乙双方双向选择,签订正式用工合同。乙方基本工资不低于1200元/月,福利、奖金另计。七、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叁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三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