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湖北星宇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金长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金寨县长江河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金寨县铁冲乡皂河村境内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1、隧洞钻孔、爆破、出渣、清洞(清除浮石、浮渣)、2、施工范围内的必要的所有临时设施 3、 涉及洞内回车道的施工。 4、 材料价格按炸药15000元每吨、电费按0.77元每度、按低压实际用电量计算、雷管每发按6元. 5、火工材料由乙方专人到库房领取,并记录备案。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2023 年 8 月25 日,结束工作日期: 2023年6 月30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施工质量达成合格等级,洞径误差±10公分(2×2米的城门洞、1.6米起拱)。
5、履约保证金
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元。返还时间 。
6、协议文献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协议的文献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协议;
(2)本协议附件;
(3)招标、投标文献;
(4)发包人与甲方签订的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
7、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合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2)
8、总包协议
8.1 甲方应提供总包协议(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当乙方规定期,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总包协议或专业分包协议(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8.2 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包协议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9、项目经理
9.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协议的项目经理为 金长波 ,职务:项目经理。
9.2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协议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0、甲方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协议,组织实行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完毕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具有本协议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在 年 月 日前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的,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行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准时提供图纸;
10.6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乙方义务
11.1 对本协议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应明确为实行本劳务协议工作内容拟配备的重要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并将相关资料于工程开工前报甲方审查批准,乙方所配重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且不得半途更换;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2.2 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规定,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规定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规定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毕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行;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规定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成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贯彻安全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导致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迟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导致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规定设立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准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以及质量检查和证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竣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乙方的使用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毁损或丢失按原值补偿,假如租赁另行签订协议;
11.9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行、竣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协议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1.11 乙方不得 以甲方或项目名义为主体采购、租赁材料设备等。
11.12本协议乙方指定项目经理金长波 ,每月住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0天,否则天天承担200元的违约金。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行的监督检查,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实行;
13.2 实行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送、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实行;
13.3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由甲方负责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3.4甲乙双方签订安全协议,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事故解决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解决。
15、保险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用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劳务报酬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按单价承包方式,隧洞洞挖: 970 元/m为价格一次性包死,不再进行调整,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决算确认工程量为准。
17、工程量的结算与决算
17.1 乙方每月25至28日,根据本月的现场计量证书编制工程量报表,并从甲方质检部门取得所计量工作内容的质量合格证明,一并提交给甲方审核,由甲方审核后作为预结算,该项目预结算单及决算单必须经本协议第10条指派的项目经理签字有效。如甲方发生项目经理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更换项目经理应书面报告甲方批准后,变更有效。乙方分包工程完毕后,应告知甲方组织质量检查,乙方应在甲方的质量检查合格后40天内申报决算资料,否则视为放弃决算,后果由乙方承担;
17.2工程预结算采用甲方统一表格(附件1、附件2、附件3);
17.3农民工资乙方应准时发放,按照考勤造表发放,其发放表(附件2)作为过程结算的必备条件,否则甲方不予结算,假如乙方弄虚作假,拖欠工资,甲方有权直接代扣代发,如发生农民工闹事,给甲方导致社会影响、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向乙方追偿损失;如因甲方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闹事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7.4甲乙双方往来的材料、机械设备、水电等费用必须有本协议第9条所指定的项目经理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依据(见附件3)。
18、劳务报酬的支付
每月的五号支付上月完毕的工程款,按审核后工作量扣除火工材料款及电费支付结算价款80%,竣工后付至90%,余款待竣工验收结束,一次性付清。
19、施工变更
19.1 施项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告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告知及有关规定,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协议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9.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长,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9.3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9.4因乙方自身因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规定追加劳务报酬。
20、施工验收
20.1 乙方应保证所完毕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告知甲方初验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初验收,不合格应及时无偿修复,甲方与发包人间的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白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20.2所有工程竣工(涉及乙方完毕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为合格,乙方承担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21、施工配合
21.1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22、违约责任
22.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不准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2)不按约定核算乙方完毕的工程量;
22.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2)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向甲方补偿损失并支付协议总价款3% 的违约金;
(3)乙方拖欠农民工资,引发农民工闹事,甲方因此受到经济损失,乙方补偿损失并承担同等数额的违约金;
(4)因乙方因素发生安全事故,给甲方导致经济损失,乙方补偿损失并承担同等数额的违约金;
(5)乙方在劳务作业中,不得以甲方或甲方项目的名义采购、租赁材料及设备,如由于乙方因素导致第三人与甲方发生纠纷,给甲方导致经济损失,乙方补偿损失并承担同等数额的违约金。
(6)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协议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补偿损失并支付协议总价10%的违约金,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2.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规定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
23、协议解除与终止
23.1 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前,总包协议终止,甲方应告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接到告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竣工程的劳务报酬;
23.2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因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协议;
23.3当乙方发生工期或质量、安全面的严重违约时,或甲方接到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整改告知或其它书面材料(乙方作业范围),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在收到解除协议告知时,根据告知规定,妥善完毕由甲方指定必须完毕的项目,同时,要积极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工作面移交工作,由此而解除协议导致的一切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完毕工作内容的结算,必须在乙方完全撤出工地后方可结算;
23.4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竣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规定撤出施工场地。按协议约定支付已竣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补偿因协议解除给对方导致的损失。协议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3.5双方履行完协议所有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初验合格,本工程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协议即告终止。
24、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规定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总部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5、严禁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别人。
26、不可抗力
26.1本协议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2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用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用措施;
26.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按以下办法承担:
(1)工程自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乙方承担;
(2)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5)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6.4因协议一方迟延履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去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7、工程质量保修
保修期与质保金的扣留与返还执行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协议条款。
28、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副本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2份。
29、补充条款
1、 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地质情况恶劣施工段、出现暗库等情况,由甲方自行解决。
2、 如因甲方因素导致乙方停工,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顺延乙方工期,超过五个工作日的,按30元每人天天的标准给予乙方误工补偿,但发生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情况除外。
3、当乙方完毕协议工程量,达成验收标准时,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验收。
30、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2023 年8月14日
协议订立地点: 金寨 。
本协议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31、协议附件
31.1乙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2.2附件一《湖北星宇预结算单》、附件二《农民工工资发放表》、附件三《湖北星宇甲供材料、设备、水电等结算单》、附件四《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住 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附件二: 安 全 管 理 协 议 书
一、订立协议单位:
甲方:湖北星宇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金长波
二、本协议为《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协议》的附件。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的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拟定配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等制度。本工程范围内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向甲方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名单。
3、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乙方按甲方规定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组织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教育要有记录。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和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告知甲方有关人员出席会议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规定,乙方必须检查、督促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若违反规定导致伤亡损失,由乙方负责。
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均要有书面材料,双方签字存档。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金常波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7、乙方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对甲方签发整改告知单应按期整改,并书面反馈甲方。若不按期反馈或导致事故,乙方向甲方支付 500 元违约金,二次未果,违约金按双倍计算。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甲乙双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若由此导致事故,各自承担应负的各种责任。
9、乙方对自己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品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达上述因素符合安全规定和处在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乙方必须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审核规范的规定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其验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自带的机具设备,特别是大型设备的使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组织本地检测检查部门验收,其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若需要更动需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拆除方负责。
1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要向甲方移交清单和有效证件复印件备查,严禁无证操作,由此导致事故由乙方负责。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合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严禁使用电炉。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导致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6、甲乙双方如有严重违规违约行为或发生伤亡事故,乙方按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罚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发生工亡事故,按人/次罚款1-3万元。
2)发生重伤事故,按人/次罚款0.5-1万元。
4)凡经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组织进行的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检查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或受到通报批评的, 罚款0.5-2.5万元。(建设公司和建设单位、县、市、省、国家五级)。
5)发生工伤事故未按规定解决的,按大于有关规定应付费用数额支付违约金。
17、乙方对承担的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工伤事故,除承担由乙方责任导致事故的各项经济费用和补偿,还应积极全面地承担为甲方承担消除各种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任,不得推诿或悲观解决,导致影响范围扩大,及时妥善解决善后事宜。
18、乙方向甲方交纳协议价 %的安全保证金。协议履约后无安全事故,达成本协议书各项规定,安全保证金退还。发生事故、安全保证金部分扣除或所有扣除,不予退还。
四、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履行完毕,该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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