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同登记编号:
技术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 浙江省(台州医院)恩泽医疗中心
委托人: 浙江省台州医院
(甲方)
受托人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 浙江省(市)临海 市、县(区)
签订日期: 2006 年 6 月 26 日
有效期限: 2006年3 月 15 日至2006年 8月 1 日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由技术合同登记处填写。
二、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估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秘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露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五、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浙江省(台州医院)恩泽医疗中心_项目的技术咨询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咨询内容、形式和要求
按国家发改委的关于可研编写的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供一份内容充实完整、格式正确,并对浙江省(台州医院)恩泽医疗中心的设计和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文本。
进度计划:
乙方于2006年3月15日开始工作,2006年5月5日提供浙江省(台州医院)恩泽医疗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2006年5月26日完成终稿。
乙方须完成浙江省(台州医院)恩泽医疗中心向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备案工作,甲方予以必要协助,但所有工作由乙方负责。
乙方必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2006 年 3 月 15 日至 2006 年 8 月 1日
在 台州临海 履行。
注:本合同书标有※号的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三、甲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 10天 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1、 乙方如需在甲方的办公地点工作,则甲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地点。
2、 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甲方在能力范围之内协助乙方所需之工作。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之目的,使用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除按本合同有必要履行各自职责所必须外,乙方不得披露在咨询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任何信息。只有得到甲方书面批准,乙方才可将服务内容公开。
乙方因保障甲方不受到由于乙方侵犯其他方的权利而向甲方提出的索赔、诉讼、补偿费和其他费用。
五、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符合国家及当地的标准及规范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大写)贰拾万元整。
(二)支付方式
合同总价款20%即四万元整,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
合同总价款30%即六万元整,时间:初稿完成后7天内
合同总价款30%即六万元整,时间:终稿完成后7天内
合同总价款20%即四万元整,时间:报批通过后14天内
(三) 报酬涵盖内容说明:
1、 本合同价款包含乙方在完成本合同义务过程中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税费、版权、复印、人工等。
2、 除非甲方对服务范围有重大变更,乙方应对甲方的变更免费服务,并且合同价款不得调整。
3、 本报酬不包含乙方任何可包销项目。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约定, 乙 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乙方延误交付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总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十,达到最高限额后,甲方可终止合同。
(二)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 乙方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赔偿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须赔偿该不足部分的款项。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它
乙方应按时交付五份浙江省(台州医院)恩泽医疗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供WORD电子文件。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浙江省台州医院(盖章)
技术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经办人)
住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受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技术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经办人)
住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印花税票粘贴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经办人: 技术合同登记处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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