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劳 动 合 同甲 方: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万连步 地 址: 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 联 系电 话: 0539-6088603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家 庭住 址: 联 系电 话: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履行。一、本合同期限选用1、固定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3、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需要安排: (生产/后勤/营销)部门,从事 (生产/行政/销售)工作。甲方按照工作标准经考核、考评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工作,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 2、根据甲方的岗位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 。3、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或在甲方总部、子公司、分支机构之间调配,或指派乙方从事其他临时性、特殊性工作,乙方在 5 天内如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接受该变更,无需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或重新签订。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第 种方式工时制度。
3、(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2)执行不定时工作制。(3)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2、甲方因经营需要,征得单位工会和乙方同意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3、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产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1、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根据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2、甲方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每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按第 方式执行:(1)实行结构工资制。甲方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及绩效
4、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向乙方发放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报酬;(2)实行计件工作制。甲方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4、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乙方应承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2、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将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六、劳动关系解除与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5、方,若乙方未尽通知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损失责任。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1)隐瞒精神病史或其它严重危及职业安全疾病的;(2)提供虚假文凭、虚假证书的;(3)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4)隐瞒曾经受到行政、刑事处罚记录的;(5)其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行为。4、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严重违
6、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终止与乙方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1)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2)乙方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3)乙方有其他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4)乙方违反甲方薪酬保密规定,向甲方内外任何其他人员泄露本人或甲方其他人员的薪酬信息,或向他人打探甲方其他人员的薪酬信息的。6、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7、乙方未经批准连续旷工达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5天的,视为乙方已主动与甲方解除本劳动合同。七、其他补充条款1、乙方自愿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
7、度或规定,如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规定,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相应的处罚,处罚方式包括且不限于通报批评、承担经济损失、岗位调整及解除劳动关系等。2、乙方须自觉接受甲方考核,乙方考核不达标的,甲方可按考核制度对乙方岗位、薪酬、福利等进行调整,直至解除本合同。3、乙方离职时应当尽快办理工作交接及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自离职之日起 45天内未办理档案、社会保险等关系的,甲方将不再承担转移手续等办理。4、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签订的培训合同视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乙方应履行
8、约定的服务期。乙方违反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6、乙方在合同期内领取了甲方支付的保密费的,应严格遵守保密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乙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乙方应当退还合同期内所领取的保密费。乙方在离职后应当严格遵守有关的保密协议条款,乙方若违反保密协议相关条款,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向甲方赔偿损失。7、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取得的与其在甲方职务工作相关的发明、著作及其它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取得的与其甲方承担的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著作及其它知识产权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应给予乙方适当的报酬。8
9、、乙方受甲方委托到其他单位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或失职给外派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国家、政府部门有规定的,均按国家和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凡国家、政府部门没有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时生效。附岗位变动审批表:甲 方: 乙 方: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鉴证机关: 金正大员工岗位变动审批表姓名性别入司时间现公司拟调入公司现部门拟调入部门现岗位/职务拟定岗位/职务是否缴纳社保是 否社保缴纳地原薪资标准拟定薪资标准岗位变动原因拟定岗位变动时间实际变动时间调出公司意见
10、部门负责人调入公司意见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总经理总经理人力资源中心总裁备注签批权限按分权手册规定执行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
11、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
12、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13、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