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电话: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于兰州市 七里河 区(县) 敦煌路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43.67 平方米。(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00046997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孙尚功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2、。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租赁用途: 居住 ,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不得用于经营,办公。第三条 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 1 日内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家具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家具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_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1月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5)(7) 由甲方承担, 其他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室内设
4、施维修费(12)热水(13)中水, 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了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一)乙方在起租前,应检查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合同签署视为对以上方面的确认,起租后乙方有义务维护以上方面符合安全标准,由此产生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等,甲方不予承担,导致的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兰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街
5、道或物业管理规约。(二)租赁期内,乙方应保障房屋、家具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若因此产生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甲方不予承担。1、对于房屋、家具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告知甲方,并及时进行修复。逾期30日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甲方房屋价值的,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家具,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 转租 该房屋不得转租,乙方也不得将该房屋转借他人或与他人调换使用,不得在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第八条 合同解除(一)租
6、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需提前 30 天(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然有效。(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三)甲方因转让房屋的原因需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要求,本合同可以解除。(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迟延交付房屋达 7 日的。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且未在7日内改善完毕的。(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用押金余额抵偿相应的损失,损失超过押金余额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7 日的。2、欠缴
7、各项费用达 500 元的。3、逾期2个月缴纳第五条中乙方所需承担费用,被相关部门追缴的。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5、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6、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家具、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7、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扰乱公共秩序、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8、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9、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10、在房间内饲养动物的。11、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的。12、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家具、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六)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第九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0
8、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并以剩余租期的租金与押金优先弥补损失。乙方拖欠各种费用的除违约金外还应每日按所需缴纳金额总数的 1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以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约定执行,并按月租金的 10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
9、屋的,应按 原每日租金的两倍 标准支付违约金。(五)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一条 产权变更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3 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保守其了解的甲方家庭及个人隐私,配合售房过程中的第三方来看房的要求,不可利用先得到的甲方售房信息或甲方家庭或个人隐私牟取不正当的利益,或为甲方利益带来损害,或拒不配合看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
10、偿其损害。第十二条 见证方的责任与义务(如有)(一)见证方负责撮合甲乙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成交。(二)见证方负责在合同期内,调节甲乙双方产生的争议。(三)见证方负责见证合同签署过程合法有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详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签字盖章后视为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了解并知情。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_执 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 : 国籍: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见证方(如
11、有)签章:见证方名称(姓名):_资质证号(身份证号):_ 年 月 日1兰州四中大门正对面全南面带凉台2全南面带凉台3家电齐全附件房 屋 交 割 清 单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名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损赔额名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损赔额其他相关费用项目单位单价起计时间起计底数项目单位单价起计时间起计底数水费上网费电费车位费电话费租赁税费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费卫生费交房确认对上述情况,乙方经验收,认为符合房屋交验条件,并且双方已对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完结,同意接收。交房日期: 年 月 日甲方(出租人)签章:乙方(承租人)签章:退房确认甲乙双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退房手续。有关费用的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返还 无纠纷 / 附以下说明: 。退房日期: 年 月 日甲方(出租人)签章:乙方(承租人)签章:委托书本人孙志海宁委托本人姑姑孙小萍对本人已去世爷爷奶奶名下房产(地址:七里河区敦煌路街道敦煌路348号)的出租事宜进行联系,沟通,协调与管理。委托人:孙志海宁2015-2-15声明以上房屋出租所获收益,本人愿与本人表弟(王家瑜,姑姑孙小萍之子)共享,分配比例友好协商,该声明有效至对该房产进行变卖、动迁等重大事项之前。声明人:孙志海宁2015-2-15以上此致敬礼,祝身体健康侄 孙志海宁5